本实用新型涉及充电机功率器件散热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充电机功率器件散热风道串联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充电机的功率越来越大,其功率器件的热损耗也会越来越大,使得充电机内部温度越来越高,电子元器件始终处于高温环境下工作。如何将热量快速有效导出箱体、降低元器件的运行环境温度成为大家共同面临的难点。
现在的处理方式是要么采用增加充电机箱体的通风量的方式,要么是采用加大散热器体积的方式,要么是采用以上两种方法并行的方式来解决充电机的功率元器件热损耗散热问题;上述两种方式存在如下的缺陷:
1)充电机功率器件的散热风道没有跟电子元器件分离,冷却风在经过散热器后变为热风,热风在充电机箱体内四周扩散后导出箱体外,这样使得电子元件始终处在高温环境,降低元器件使用寿命;2)通过增加箱体的通风量,虽然可以起到一定效果,但是同时伴生的问题是灰尘堆积、元器件的清洁环境受到挑战,容易引起器件短路等安全问题;3)通过增加散热器体积如散热器长度和宽度,可以提高散热器的散热效果,但是散热器在增加到一定长度后,会因风道太长风阻太大、冷风在经过散热器前段后变为热风,无法为散热器后段功率元器件散热等影响实际散热效果,而通过增加散热器宽度的方式会使箱体结构过于臃肿,不利于充电机的整体布局,并且散热器生产所用的挤压模具成本、生产成本等都会随之飞速上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充电机功率器件散热风道串联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充电机功率器件散热风道串联结构,包括散热模块、整机壳体和散热风道,所述散热模块固定安装在整机壳体上,散热模块的上侧设置有冷风通道,散热模块的下侧设置有散热风道;所述散热模块数量设置在一个以上,多个散热模块呈直线串联排布;散热模块包括散热器、充电机功率器件、风机、整流板和导流板;所述充电机功率器件固定安装在散热器上,散热器固定安装在整机壳体上,散热器上设置有散热叶片,所述散热器底端设置有进风口,散热器的顶端设置有出风口,散热器底端的进风口连通至风机,风机设置在冷风通道内,所述导风板设置在相邻的两个散热器之间,导风板一端连接至散热器进风口的底端,导风板的另一端连接至相邻散热器出风口的顶端,所述整流板固定设置在导风板的顶端,整流板固定安装在整机壳体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使冷却风在变为热风后直接排出充电机功率器件外部,保证充电机功率器件的低温工作环境;在等量进风量的条件下,可以有效解决充电机功率器件的散热问题,显著提高散热器的散热效率;降低充电机功率器件散热对超宽幅模具的依赖程度;改善充电机功率器件的运行环境,提高充电机功率器件结构布局的紧凑性,降低材料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充电机功率器件散热风道串联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散热器,2-充电机功率器件,3-风机,4-整流板,5-导风板,6-整机壳体,7-冷风通道,8-散热风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充电机功率器件散热风道串联结构,包括散热模块、整机壳体6和散热风道8,所述散热模块固定安装在整机壳体6上,散热模块的上侧设置有冷风通道7,散热模块的下侧设置有散热风道8;所述散热模块数量设置在一个以上,多个散热模块呈直线串联排布;散热模块包括散热器1、充电机功率器件2、风机3、整流板4和导风板5;
所述充电机功率器件2固定安装在散热器1上,散热器1固定安装在整机壳体6上,散热器1上设置有散热叶片,所述散热器1底端设置有进风口,散热器1的顶端设置有出风口,散热器1底端的进风口连通至风机3,风机3设置在冷风通道7内,所述导风板5连接在相邻的两个散热器1之间,导风板5一端连接至散热器1进风口的底端,导风板5的另一端连接至相邻散热器出风口的顶端,所述整流板4固定设置在导风板5的顶端,整流板4固定安装在整机壳体6上。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充电机功率器件2安装在散热器1上,充电机功率器件2产生的热量会经过散热器1表面,导入到散热器1的散热叶片上,冷风从整机壳体6的外部进入冷风通道7,在风机3的作用下经过导风板5后,吹向散热器1的散热叶片,从而对散热器1进行冷却;此时由冷风变为热风,热风在整流板4及导风板5的集约导向作用下,集中流向散热风道8,由散热风道8流出整机壳体;从而实现冷风与热风的分离,使充电机功率器件2一直工作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下。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