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供电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移动供电系统中大多以柴油发电为主,到负载间均为单电源供电,即从电源到负载之间只有一路供电线路。一旦出现故障,就无法为负载正常供电。因此,采用单电源供电难以满足用户需求,使得用户无法正常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包括柴油发电机组,还包括铝空气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直流-交流逆变器以及双电源转换开关,所述电池管理系统的检测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铝空气电池的电极,控制信号输出端连接所述铝空气电池的控制输入端,用于控制所述铝空气电池输出设定的直流电压;所述直流-交流逆变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铝空气电池的输出端,用于将所述铝空气电池输出的直流电压转换为交流电源;所述柴油发电机组和所述直流-交流逆变器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的输入端,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用于选择性地将所述柴油发电机组或所述直流-交流逆变器的输出作为向负载供应的电源。
进一步地:
还包括充电接头,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充电接头,所述充电接头用于向充电负载进行充电。
还包括计费系统,所述计费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的输出端,用于对供电过程进行计费。
还包括连接器,所述连接器设置在所述充电接头和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之间,所述连接器的输出端连接至所述供电系统的充电开关,所述连接器用于检测所述充电接头与充电负载之间的连接是否正常,并输出相应的控制信号控制所述充电开关的工作。
所述充电负载为电动汽车电池。
还包括通讯板,用于对所述供电系统进行GPS定位。
还包括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供电系统的运行状态和供电时间。
所述供电系统为底部有用于移动的四个轮子的供电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铝空气电池和柴油发电机组双电源进行供电的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克服了以仅靠柴油发电的供电系统的不足,使用更为方便、灵活和可靠。两路电源为负载供电,无论是铝空气电池供电出现故障还是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出现故障,均可通过双电源转换开关使用另一路电源为负载持续供电,确保了负载的正常供电。铝空气电池的制作和使用成本均低于铅酸电池,其反应产物氢氧化铝、偏铝酸钠是重要工业化工原料,回收利用会使铝空气电池成本更低。如考虑环境成本,铝空气电池的成本优势将更加明显。另外铝空气电池使用便捷,无需充电,只需更换铝电极。本实用新型为移动式设备,哪里有需要就可将供电系统移动至哪里,无需市电随时可为负载供电;其中铝空气电池仅需更换电池极板就可无限制供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应该强调的是,下述说明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及其应用。
参阅图1,在一种实施例中,一种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包括柴油发电机组,还包括铝空气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直流-交流逆变器以及双电源转换开关,所述电池管理系统的检测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铝空气电池的电极,控制信号输出端连接所述铝空气电池的控制输入端,用于控制所述铝空气电池输出设定的直流电压;所述直流-交流逆变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铝空气电池的输出端,用于将所述铝空气电池输出的直流电压转换为交流电源;所述柴油发电机组和所述直流-交流逆变器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的输入端,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用于选择性地将所述柴油发电机组或所述直流-交流逆变器的输出作为向负载供应的电源。
当使用铝空气电池时,电池管理系统对铝空气电池各个电极进行检测和控制后达到稳定的直流输出电压,经过直流-交流逆变器后变换为常用交流电源,即可向负载供电。
参阅图2,在另一种实施例中,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还包括充电接头,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充电接头,所述充电接头用于向充电负载进行充电。所述充电负载可以为电动汽车电池。
参阅图2,在优选的实施例中,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还包括计费系统,所述计费系统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的输出端,用于对供电过程进行计费。
参阅图2,在优选的实施例中,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还包括连接器,所述连接器设置在所述充电接头和所述双电源转换开关之间,所述连接器的输出端连接至所述供电系统的充电开关,所述连接器用于检测所述充电接头与充电负载之间的连接是否正常,并输出相应的控制信号控制所述充电开关的工作。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还包括通讯板,用于对所述供电系统进行GPS定位。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移动式双电源供电系统还包括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供电系统的运行状态、供电时间、计费信息等。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供电系统为底部有用于移动的四个轮子的供电系统,移动方便。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其还可以对这些已描述的实施方式做出若干替代或变型,而这些替代或变型方式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