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直流电源浪涌抑制电路。
背景技术:
对于一些特定环境和用途的电子设备,其供电电源中经常会有电压浪涌产生,为了保护这些用电设备,防止受浪涌电压冲击而损坏,需要对电子设备的电源电路进行防浪涌处理。
但是现有的防浪涌电路结构简单,多直接采用电压箝位器件进行电涌抑制,但这样所构成的电路灵敏性差,整体电压输出不够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要提供一种直流电源浪涌抑制电路,能够有效抑制浪涌电压,同时能够保证电压的稳定输出。
特别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直流电源浪涌抑制电路,其特征在于,包括输入电源、有源电压调节电路、自举电路、取样比较电路、RC振荡电路以及集成控制器电路,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与所述输入电源相连,所述取样比较电路与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相连,用于通过电压的负反馈完成对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的电压调节,所述自举电路与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相连,用于分别在低电压充电和高电压放电完成对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的电压调节,与所述取样比较电路相连的所述RC振荡电路通过与基准电压比对产生控制电流,用于调节输出电压,
其中,所述直流电源浪涌抑制电路还包括瞬态电压抑制电路,所述瞬态电压抑制电路与所述输入电源相并联,用于电压浪涌。
发明人针对上述技术方案,还有进一步的优化措施。
优选地,所述瞬态电压抑制电路包括四个稳压二极管D1、D2、D3和D4,其中,所述稳压二极管D1、D2顺向串联后与所述输入电源并联,所述稳压二极管D3、D4顺向串联后与所述输入电源并联。
进一步地,所述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与所述输入电源相连,所述稳压二极管D1的正极与所述稳压二极管D2的负极相连,所述稳压二极管D2的正极接地。
进一步地,所述稳压二极管D3的负极与所述输入电源相连,所述稳压二极管D3的正极与所述稳压二极管D4的负极相连,所述稳压二极管D4的正极接地。
优选地,所述输入电源处还并联连接有二极管C1,所述二极管C1的一极与输入电源相连,另一极接地。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对输出电压的取样比较、电压自举、负反馈等结构保证电压的稳定输出,同时通过多组稳压二极管与输入电源并联,实现对于瞬态浪涌电压的抑制,保护用电设备和电源,提高产品品质的同时也提高了用电安全性。
根据下文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更加明了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优点和特征。
附图说明
后文将参照附图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具体实施例。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标示了相同或类似的部件或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这些附图未必是按比例绘制的。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直流电源浪涌抑制电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直流电源浪涌抑制电路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描述的直流电源浪涌抑制电路,包括输入电源、有源电压调节电路、自举电路、取样比较电路、RC振荡电路以及集成控制器电路,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与所述输入电源相连,所述取样比较电路与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相连,用于通过电压的负反馈完成对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的电压调节,所述自举电路与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相连,用于分别在低电压充电和高电压放电完成对所述有源电压调节电路的电压调节,与所述取样比较电路相连的所述RC振荡电路通过与基准电压比对产生控制电流,用于调节输出电压,
其中,所述直流电源浪涌抑制电路还包括瞬态电压抑制电路,所述瞬态电压抑制电路与所述输入电源相并联,用于电压浪涌。
具体说来,所述瞬态电压抑制电路包括四个稳压二极管D1、D2、D3和D4,其中,所述稳压二极管D1、D2顺向串联后与所述输入电源并联,所述稳压二极管D3、D4顺向串联后与所述输入电源并联。多组稳压二极管所构成瞬态电压抑制电路效果更佳,保证设备的工作安全性,可靠性更高。
进一步地,所述稳压二极管D1的负极与所述输入电源相连,所述稳压二极管D1的正极与所述稳压二极管D2的负极相连,所述稳压二极管D2的正极接地。
进一步地,所述稳压二极管D3的负极与所述输入电源相连,所述稳压二极管D3的正极与所述稳压二极管D4的负极相连,所述稳压二极管D4的正极接地。
优选地,所述输入电源处还并联连接有二极管C1,所述二极管C1的一极与输入电源相连,另一极接地。在出现浪涌电压时,二极管C1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起到补充保护的效果。
本实施例所描述的直流电压浪涌抑制电路通过对输入电源电压的取样比较、电压自举负反馈等结构保证电压的稳定输出,同时通过多组稳压二极管与输入电源并联,实现对于瞬态浪涌电压的抑制,保护用电设备和电源,提高产品品质的同时也提高了用电安全性。
至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认识到,虽然本文已详尽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多个示例性实施例,但是,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仍可根据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直接确定或推导出符合本实用新型原理的许多其他变型或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应被理解和认定为覆盖了所有这些其他变型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