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1319476阅读:373来源:国知局
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



背景技术:

电线电缆行业是中国仅次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行业,产品品种满足率和国内市场占有率均超过90%。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电线电缆总产值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电线电缆生产国。伴随着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高速发展,新增企业数量不断上升。然后随着新增企业数量不断上升,如何开发更优的电缆产品成为行业竞争的主要手段。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包括:缆芯、内屏蔽层、内包带、外包带、总包带、挤包层、总屏蔽层和护套层,其中:

缆芯包括多根线芯,每根线芯均包括导体、以及依次包覆在导体外周的绝缘层和分屏蔽层,所述分屏蔽层由刷涂有屏蔽涂料的线体编织而成;

内屏蔽层包覆在缆芯的外周,内屏蔽层由铝带绕包而成;

内包带包括由阻燃纤维编织且具有网孔的纤维带和挤包在该纤维带外周并对该纤维带进行包覆的绝缘材料,内包带通过绕包的方式包覆在内屏蔽层的外周;

外包带的带面上设有一条沿其长度方向直线延伸的褶皱槽,外包带通过绕包的方式包覆在内包带层的外周,且外包带上的褶皱槽始终处于内包带的绕包节距处,位于褶皱槽两侧的外包带的带面与内包带粘结固定;

总包带包覆在外包带的外周,总包带的外周面设有膨胀型防水剂涂层;

挤包层包覆总包带的外周;

总屏蔽层包覆在挤包层的外周,总屏蔽层由镀锌铜丝和钢丝混编而成;

护套层包覆在总屏蔽层的外周。

优选地,用于编织分屏蔽层的线体内部具有线型腔。

优选地,护套层与总屏蔽层之间设有多个套装在总屏蔽层外周的套环,各套环沿缆芯的长度方向间距布置,各套环均由首尾连接的空心管体制作而成,且该空心管体由弹性材料制作而成。

优选地,护套层的内表面和外表面之间设有编织网层。

本实用新型,通过对缆芯、内屏蔽层、内包带、外包带、总包带以及总屏蔽层的结构进行设置,使该补偿电缆不仅具有良好的屏蔽性能,且还具有优异的弯曲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的断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中所述外包带的绕包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的断面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中所述外包带的绕包示意图。

参照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一种屏蔽型补偿电缆,包括:缆芯、内屏蔽层1、内包带2、外包带3、总包带4、挤包层5、总屏蔽层6和护套层7,其中:

缆芯包括多根线芯8,每根线芯8均包括导体81、以及依次包覆在导体81 外周的绝缘层82和分屏蔽层83,所述分屏蔽层83由刷涂有屏蔽涂料的线体编织而成;以增强线芯8之间的屏蔽效果的同时,确保整个缆芯具有保持良好的弯曲性能。

内屏蔽层1包覆在缆芯的外周,内屏蔽层1由铝带绕包而成;内包带2包括由阻燃纤维编织且具有网孔的纤维带和挤包在该纤维带外周并对该纤维带进行包覆的绝缘材料,以使内包带2具有良好的横向和纵向抗拉能力,内包带2通过绕包的方式包覆在内屏蔽层1的外周;外包带3的带面上设有一条沿其长度方向直线延伸的褶皱槽31,外包带3通过绕包的方式包覆在内包带2层的外周,且外包带3上的褶皱槽31始终处于内包带2的绕包节距处,位于褶皱槽31两侧的外包带3的带面与内包带2粘结固定,以保证外包带3与内包带2之间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的同时,提高两层绕包状态下的弯曲性能。总包带4包覆在外包带3的外周,总包带4的外周面设有膨胀型防水剂涂层41。挤包层5包覆总包带4的外周,总屏蔽层6包覆在挤包层5的外周,总屏蔽层6由镀锌铜丝和钢丝混编而成;多种不同屏蔽材料的选择,可以有效提高屏蔽效果。护套层7包覆在总屏蔽层6的外周。

此外,本实施例中,用于编织分屏蔽层83的线体内部具有线型腔,以使各线芯8的外周均具有一定的弹变空间,以提高缆芯的抗扭以及抗挤压性能。

本实施例中,护套层7与总屏蔽层6之间设有多个套装在总屏蔽层6外周的套环9,各套环9沿缆芯的长度方向间距布置,各套环9均由首尾连接的空心管体制作而成,且该空心管体由弹性材料制作而成,以提高该补偿电缆抗挤压能力的同时增强其抗水压能力。

本实施例中,护套层7的内表面和外表面之间设有编织网层,以增强该外护套层7的纵向和横向的抗拉强度,即增强该外护套层7的抗撕裂性能。

由上可知,本实用新型通过对缆芯、内屏蔽层1、内包带2、外包带3、总包带4以及总屏蔽层6的结构进行设置,使该补偿电缆不仅具有良好的屏蔽性能,且还具有优异的弯曲性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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