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带有预储能操作机构的两路电源CB级自动超速转换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智能电网建设的迅猛发展,机场、医院、高层建筑、高铁等不允许断电的重要供电场所对电源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为了保证负载供电的连续性,应急电源供电系统正被广泛地应用。作为应急电源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动转换开关装置的应用需求也越来越大,对其技术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配电回路在非常重要场合下,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转换速度将在50ms内完成。目前已有的两路电源的自动转换开关的转换时间都在2s左右,已不能满足二路供电的极速转换,给设备连续供电带来危害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带有预储能操作机构的两路电源CB级自动超速转换装置。本实用新型的带有预储能操作机构的两路电源CB级自动超速转换装置,电源转换速度提高了400倍,真正达到了瞬间转换至备用电源,以保证设备运行的绝对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带有预储能操作机构的两路电源CB级自动超速转换装置,该装置包括智能控制器、电动操作机构和断路器,所述的智能控制器输入端连接两路电源,所述的智能控制器输出端依次连接电动操作机构和断路器,所述的电动操作机构为驱动断路器合闸和分闸的带预储能的电动操作机构。
所述的装置包括两个电动操作机构和两个断路器,所述的两个电动操作机构分别连接两个断路器。
所述的装置还包括机械联锁机构,所述的机械联锁机构连接于两个断路器之间。
所述的智能控制器为检测并根据两路电源电压值控制电动操作机构动作的智能控制器。
所述的两个断路器固定在同一个底板上。
所述的智能控制器安装在与断路器同一块底板上或单独安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结构简单,安装方便;
2)由于采用二台各自独立的带预储能的电动操作机构驱动二台断路器合闸和分闸,使CB级自动转换开关转换时间从原来的2000ms大大缩短至50ms;
3)重要负载实现了瞬间转换的供电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预储能操作机构的两路电源CB级自动超速转换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智能控制器,2、A路电源断路器,3、底板,4、B路电源断路器,5-1、带预储能的第一电动操作机构,5-2、带预储能的第二电动操作机构,6、机械联锁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带预储能操作机构的两路电源CB级自动超速转换装置应用于两路电源自动切换系统中,由A、B两路作为两路电源,在正常情况下,A路电源作为主供电源,B电源作为备用供电。当A电源不能供电时,自动转换开关瞬间就切换到B电源供电。当A路主供电源恢复正常时,自动转换开关自动瞬间切换到A电源供电。
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带预储能操作机构的两路电源CB级自动超速转换装置,包括能承担两路主电路接通和分断的二台塑料外壳式断路器、驱动断路器合闸和分闸的带预储能的电动操作机构、机械联锁机构6以及智能控制器1等。本实用新型中预储能电动操作机构主要由电动机、传动机构、电磁铁、储能弹簧等组成。储能弹簧由电动机带动压缩后预先储存合闸能量,当接到合闸信号时,电磁铁动作,储能弹簧释放能量,瞬间合闸断路器。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断路器包括A路电源断路器2和B路电源断路器4,所述的电动操作机构包括带预储能的第一电动操作机构5-1,带预储能的第二电动操作机构5-2,所述的带预储能的第一电动操作机构连接A路电源断路器,所述的带预储能的第二电动操作机构连接B路电源断路器。所述的智能控制器输入端连接两路电源,所述的智能控制器输出端依次连接电动操作机构和断路器。所述的装置还包括机械联锁机构6,所述的机械联锁机构连接于两个断路器之间。两台断路器安装在一块底板3上,控制器可以安装在与断路器同一块底板上,也可以单独安装。
具体原理为:
智能控制器1检测两路电源的电压值等测量电路。当实时检测电源电压值与设定值有偏差时,可以带动电动操作机构完成电源的瞬间自动转换。驱动断路器合闸和分闸的带预储能的电动操作机构,具有预先储能好合闸能量,当需要合闸断路器时,合闸电磁铁动作,释放合闸能量,断路器瞬时合闸。两路电源自动测试转换带有可靠的机械联锁机构6,以保证一台断路器合闸,另一台断路器必须断开。确保两路电源不能同时合闸供电。
两路电源的转换采用两个独立的带预储能的电动操作机构驱动断路器合闸和分闸。CB级的自动转换开关的两路电源实现了自动瞬间转换,转换时间缩短至50ms以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