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全屏蔽结构的领域,特别涉及到一种连接器可全屏蔽电磁波,防电磁干扰(EMI)的结构。
背景技术:
一般现有技术的连接器结构,如我国申请第102213752号“无需使用压接工具之电缆线连接器”新型专利,其揭露有:由一外环体、一中空内柱体及一环状螺帽组装构成;其中,环状螺帽可与外环体相对旋转,中空内柱体则可与外环体相对轴向位移,以及在环状螺帽的止挡部作用下,限制中空内柱体掉落;于安装使用时,电缆线由外环体相对于环状螺帽另端的通道进入外环体内部的缆线穿置区段至定位,再将中空内柱体朝外环体内部推入,或利用环状螺帽与对接件相旋接时令中空内柱体进入外环体内部至定位,即可在中空内柱体的第二夹部与外环体的第一夹部确实将电缆线夹制固定,达到不需要透过专用压接工具仍可轻易安装使用的目的。
然而,该现有技术的连接器结构虽可不需要透过专用压接工具仍可轻易安装使用,但是其并未具有可全屏蔽电磁波的结构,导致其于使用时,容易受到电磁干扰(EMI),而影响讯号传输的失真,相当不便利。
由此可见,上述现有技术仍有诸多缺失,实非一良善的设计者,而亟待加以改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令连接器可全屏蔽电磁波,防电磁的干扰(EMI)。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其主要包括有:一中空本体、一导线及一组屏蔽板;其中,所述本体前端活动套设有一前连接套,后端则连接有一后保护套;该导线设于该本体中的后段,其前端设有至少一条向前延伸的电线,各该电线前端设有一连接点,该导线的绝缘皮与电线相接处上设有一向外翻的电线屏蔽;该组屏蔽板设有一上屏蔽板及一下屏蔽板,该上、下屏蔽板上下盖覆该电线屏蔽、电线、绝缘皮,该上、下屏蔽板在对应该电线屏蔽上设有数个弹性鳍片,令该等弹性鳍片接触该电线屏蔽,该上、下屏蔽板、弹性鳍片为导体;藉此,透过该上、下屏蔽板的弹性鳍片上下压迫该电线屏蔽的设计,令使用时,该上、下屏蔽板可与该本体的金属外壳接触导通,使电线产生的电磁波可全部经由该电线屏蔽、上、下屏蔽板、金属外壳被汇出,达到防电磁的干扰(EMI)的全屏蔽效果。
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带来以下有益效果:上、下屏蔽板可与该本体的金属外壳接触导通,使电线产生的电磁波可全部经由该电线屏蔽、上、下屏蔽板、金属外壳被汇出,达到防电磁的干扰(EMI)的全屏蔽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的剖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的立体分解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的弹性鳍片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的剖面示意图。
图中:10-本体、11-前连接套、12-后保护套、20-导线、21-电线、22-连接点、23-绝缘皮、24-电线屏蔽、30-屏蔽板、31-上屏蔽板、32-下屏蔽板、33-弹性鳍片、40-插座、41-连接部、42-插槽。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有关一种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请参阅图1、图2及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其主要包括有:一中空本体10、一导线20及一组屏蔽板30。
其中,该本体10前端活动套设有一前连接套11,后端则连接有一后保护套12。
该导线20设于该本体10中的后段,其前端设有至少一条向前延伸的电线21,各该电线21前端设有一连接点22,该导线20的绝缘皮23与电线21相接处上设有一向外翻的电线屏蔽24。
该组屏蔽板30设有一上屏蔽板31及一下屏蔽板32,该上、下屏蔽板31、32上下盖覆该电线屏蔽24、电线21、绝缘皮23,该上屏蔽板31、下屏蔽板32在对应该电线屏蔽24上设有数个弹性鳍片33,令该等弹性鳍片33接触该电线屏蔽24,该上屏蔽板31、下屏蔽板32、弹性鳍片33为导体。
由上述构件的组成,透过该上屏蔽板31、下屏蔽板32的弹性鳍片33上下压迫该电线屏蔽24的设计,令使用时,该上屏蔽板31、下屏蔽板32可与该本体10的金属外壳接触导通,使电线21产生的电磁波可全部经由该电线屏蔽24、上屏蔽板31、下屏蔽板32、金属外壳被导出,达到防电磁的干扰(EMI)的全屏蔽的效能及目的。
请参阅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连接器于使用时,该本体10的前连接套11插入一插座40的连接部41上,令电线21的连接点22与该插座40的插槽42电气连接,使该等电线21的电讯号可经由该插座40的插槽42向外传递。
请参阅图1、图2及图3所示,该上屏蔽板31、下屏蔽板32、弹性鳍片33可为一导电的金属材质。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与前述现有技术相互比较时,更具有下列的优点:
1、可全屏蔽电磁波,令该导线20防电磁的干扰(EMI)。
综合上所述,本实用新型连接器的全屏蔽结构,确实具有前所未有的创新构造,其既未见于任何刊物,且市面上亦未见有任何类似的产品,是以,其具有新颖性应无疑虑。另外,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独特特征以及功能远非现有技术所可比拟,所以其确实比现有技术更具有其进步性,而符合我国专利法有关新型专利的申请要件的规定,乃依法提起专利申请。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最佳具体实施例,惟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该项技艺者在本实用新型领域内,可轻易思及的变化或修饰,皆可涵盖在以下本案的专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