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桥梁安全警报装置,属于建筑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桥梁,指架设在江河湖海上,使车辆行人等能顺利通行的建筑物,称为桥。桥梁一般由上部构造、下部结构、支座和附属构造物组成,上部结构又称桥跨结构,是跨越障碍的主要结构;下部结构包括桥台、桥墩和基础;支座为桥跨结构与桥墩或桥台的支承处所设置的传力装置;附属构造物则指桥头搭板、锥形护坡、护岸、导流工程等。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420065678.3的一种用于桥梁的安全警报装置,包括与桥梁本体螺纹连接的支架,支架下表面固定连接有底座,底座内部固定连接有电机和用于控制电机工作的控制器,底座下表面设置有连接板,连接板上表面与电机转动轴固定连接,连接板下表面固定连接有保护罩,保护罩内部设置有用于监控航道状态的监控装置,保护罩底部固定连接有距离探测装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桥梁的安全警报装置通过无线信号接收装置发射道路视频监控数据和距离探测器检测的桥梁弯曲度数据,大大提升桥梁安全性的同时可以同步监控桥梁底部航道状况。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电源线、信号线和连接器的射频干扰容易影响信号的输出,稳定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桥梁安全警报装置,以解决现有的桥梁安全警报装置由于电源线、信号线和连接器的射频干扰容易影响信号的输出,稳定性差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桥梁安全警报装置,其结构包括横杆、竖杆、划线杆、桥面、背板、减震支座、底板、底座、支脚座、抗干扰装置、保护线路,所述横杆与竖杆相连接,所述竖杆设在桥面上,所述桥面与背板相连接,所述减震支座与底板相连接,所述底座与支脚座相连接,所述抗干扰装置由卡扣、护套、上盖板、铁氧体磁芯、接头孔组成,所述卡扣与护套相连接,所述护套与上盖板相连接,所述上盖板内设有铁氧体磁芯,所述铁氧体磁芯与接头孔相连接,所述接头孔与护套相连接,所述护套与铁氧体磁芯相连接,所述铁氧体磁芯设在保护线路上。
进一步地,所述竖杆与划线杆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划线杆设在桥面上。
进一步地,所述背板与减震支座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与底座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保护线路设在减震支座上。
进一步地,所述护套采用塑料材质。
进一步地,所述卡扣为按压型卡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抗干扰装置,能够通过铁氧体磁芯对高频干扰所反映出来的阻抗,使高频干扰得到有效抑制,提高稳定性,卡扣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桥梁安全警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抗干扰装置示意图。
图中:横杆-1、竖杆-2、划线杆-3、桥面-4、背板-5、减震支座-6、底板-7、底座-8、支脚座-9、抗干扰装置-10、卡扣-101、护套-102、上盖板-103、铁氧体磁芯-104、接头孔-105、保护线路-1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桥梁安全警报装置,其结构包括横杆1、竖杆2、划线杆3、桥面4、背板5、减震支座6、底板7、底座8、支脚座9、抗干扰装置10、保护线路11,所述横杆1与竖杆2相连接,所述竖杆2设在桥面4上,所述桥面4与背板5相连接,所述减震支座6与底板7相连接,所述底座8与支脚座9相连接,所述抗干扰装置10由卡扣101、护套102、上盖板103、铁氧体磁芯104、接头孔105组成,所述卡扣101与护套102相连接,所述护套102与上盖板103相连接,所述上盖板103内设有铁氧体磁芯104,所述铁氧体磁芯104与接头孔105相连接,所述接头孔105与护套102相连接,所述护套102与铁氧体磁芯104相连接,所述铁氧体磁芯104设在保护线路11上,所述竖杆2与划线杆3相连接,所述划线杆3设在桥面4上,所述背板5与减震支座6相连接,所述底板7与底座8相连接,所述保护线路11设在减震支座6上。
在进行使用时,在电源线、信号线和连接器的射频干扰抑制问题出现时使用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只要把铁氧体磁芯104套在被保护线路11上,无需接地,利用铁氧体磁芯104对高频干扰所反映出来的阻抗,使高频干扰得到有效抑制,其作用相当于低通滤波器。通过按压型卡扣101,打开上盖板103与护套102进行安装与维修更为方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