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考勤系统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1049495阅读:635来源:国知局
一种考勤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认证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考勤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考勤系统通常包括分布在不同层的多个指纹打卡机,员工打卡时,依次在指纹打卡机前排队。如果有人指纹不能识别或者识别过慢,将导致后面排队的员工等待时间过长,甚至导致后面排队的员工不能按时打卡。

现有技术方案的缺点:当员工集中打卡时,等待时间较长,而增加打卡机也会增加额外的办公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而提出了一种考勤系统,包括存储器、接入控制器,具有识别装置和定位装置的移动终端,

存储器,存储每个考勤人的ID、移动终端信息、识别信息模板,

接入控制器,包括移动终端比对模块、识别信息比对模块、位置判断模块、接入模块、消息发送模块和消息接收模块,

接入模块用于连接待考勤人的移动终端,

消息发送模块用于向移动终端反馈考勤消息,

消息接收模块用于从移动终端接收位置信息、识别信息,

位置判断模块用于判断移动终端发送的位置信息是否在设定区域内,

移动终端比对模块用于比对移动终端发送的移动终端信息与存储器中存储的移动终端信息是否一致,

识别信息比对模块用于比对移动终端发送的识别信息与存储器中存储的识别信息模板是否一致,

当移动终端的位置信息在设定区域内,且移动终端信息和识别信息与存储器中的模板均一致时,用户考勤成功。

其中,移动终端通过wifi或移动网络连接接入模块。

其中,识别装置为指纹采集装置和/或摄像装置,识别信息对比模块为指纹比对模块和/或人像比对模块。

进一步,接入模块还包括管理模块,用于增加、删除、修改存储器中存储的每个考勤人的ID、移动终端信息、识别信息模板信息。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通过采用员工自有的移动终端替代现有的打卡机,使得每个员工都能第一时间提交个人信息,减少了等待时间,提高了员工工作效率,降低了办公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考勤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接入控制器的框架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参考图1所示,一种考勤系统,其包括存储器、接入控制器,具有指纹采集装置、摄像装置和定位装置的移动终端。存储器,存储每个考勤人的ID、移动终端信息、指纹模板、人像模板。

参考图2所示,接入控制器,包括移动终端比对模块、指纹比对模块、人像比对模块、位置判断模块、接入模块、消息发送模块和消息接收模块,接入模块用于连接待考勤人的移动终端,消息发送模块用于向移动终端反馈考勤消息,消息接收模块用于从移动终端接收位置信息、指纹信息/人像信息,位置判断模块用于判断移动终端发送的位置信息是否在本区域内,移动终端比对模块用于比对移动终端发送的移动终端信息与存储器中存储的移动终端信息是否一致,指纹比对模块用于比对移动终端发送的指纹信息与存储器中存储的指纹模板是否一致,人像比对模块用于比对移动终端发送的人像信息与存储器中存储的人像模板是否一致。当移动终端的位置信息在本区域内,且移动终端信息和指纹信息/人像信息与存储器中的模板均一致时,用户考勤成功。

移动终端通过wifi或移动网络连接接入模块。

移动终端信息包括移动终端MAC地址信息或IMEI信息。

接入模块还包括管理模块,只能使用管理员设备访问。

管理模块用于增加、删除、修改存储器中存储的每个考勤人的ID、移动终端信息、指纹模板、人像模板信息。

本实用新型的考勤系统的认证方法包括:在存储器中存储每个考勤人的ID、移动终端信息、指纹模板、人像模板,接入控制器,包括移动终端比对模块、指纹比对模块、人像比对模块、位置判断模块、接入模块、消息发送模块和消息接收模块,接入模块连接待考勤人的移动终端,消息接收模块从移动终端接收位置信息、指纹信息/人像信息,位置判断模块判断移动终端发送的位置信息是否在本区域内,如果不在本区域内则考勤失败,否则进入下一步,移动终端比对模块比对移动终端发送的移动终端信息与存储器中存储的移动终端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考勤失败,否则进入下一步,指纹比对模块用于比对移动终端发送的指纹信息与存储器中存储的指纹模板是否一致,或者人像比对模块用于比对移动终端发送的人像信息与存储器中存储的人像模板是否一致,当移动终端信息和指纹信息/人像信息与存储器中的模板均一致时,用户考勤成功,否则考勤失败,消息发送模块向移动终端反馈考勤消息。

通过采用员工自有的移动终端替代现有的打卡机,使得每个员工都能第一时间提交个人信息,减少了等待时间,提高了员工工作效率,降低了办公成本。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些仅是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做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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