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方法和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489363阅读:432来源:国知局
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方法和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申请涉及监控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方法和一种业 务对象的异常告警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化管理已经广泛 普及在各行各业。
[0003] 事件驱动架构(EventDrivenArchitecture,EDA)是分布式应用程序的普遍架构 形式,分布式应用程序都被设计成为模块化的、封装的、可共享事件服务的组件。
[0004] 在EDA系统中各组件以异步方式响应事件,在本质上是可以并行的,具有并发执 行、事件触发/数据触发/时间规则触发、实时/增量响应、分布式事件系统处理等特点,因 而在应用中具有极大的优势。
[0005] 由于EDA系统的上述特点,因此,在金融贸易、能源贸易、电信以及欺诈检测等行 业中,普遍采用事件驱动架构技术。例如,利用EDA系统的分布式处理架构的优势构建共享 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平台、跨应用系统的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换,并对不同部门之间 的业务协同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0006] 但正是由于EDA系统以异步方式响应事件,容易出现异常状态。而在出现异常状 态时,通常有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0007] -种方法是通过线下用户反馈异常状态,由技术人员协助确认。但是,这种方法反 馈并由技术人员介入排查的方案完全基于人工处理,效率非常低下且结果并不精准,容易 出错。
[0008] 另一种方法通过诸如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Hadoop等技术手段,采取事后离线计 算的方式计算。虽然离线计算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分析的介入,但是有个较大的 缺点,当计算海量数据时,需要延后较长时间(一般为一个自然日)才能获得分析结果。
[0009] 上述两种方法都是基于被动发现并反馈的机制,对异常状态只是在异常状态发生 了,事后人为反馈或者统计异常状态数据,用户损失十分之大。因此,目前需要本领域技术 人员迫切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就是:如何提出一种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机制,在海量数据 下实现实时处理,以减少用户损失。

【发明内容】

[0010] 本申请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方法,在海量 数据下实现实时处理,以减少用户损失。
[0011] 相应的,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装置,用以保证上述方 法的实现及应用。
[0012]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方法,包括:
[0013] 在相邻两个基准时间之间的计算周期中,接收中间件发送的业务对象调整事件; 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在客户端进行业务对象调整操作时生成;
[0014] 根据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和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所 述基准存储数值为当前基准时间的业务对象数量,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为在所述计 算周期中所累积的业务对象调整总数量;
[0015] 当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小于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业务对 象调整操作造成异常状态;
[0016] 执行所述异常状态对应的告警操作。
[0017] 优选地,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包括调整前的业务对象数量、调整时间、调整操作 版本号、业务对象标识、第一用户调整数量和第二用户调整数量中的至少一个。
[0018] 优选地,所述调整时间在当前计算周期中。
[0019] 优选地,所述根据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和累积业务对象 调整数量的步骤包括:
[0020] 判断是否存在所述业务对象标识对应的基准业务对象数据;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 据包括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基准调整时间、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业务对象标识、第一用户 累积调整数量和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中的至少一个;
[0021] 若否,则将所述调整前的业务对象数量设置为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将所述调整时 间设置为基准调整时间,将所述调整操作版本号设置为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写入所述业 务对象标识,将所述第一用户调整数量设置为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将所述第二用户调 整数量设置为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
[0022] 计算所述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和所述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之和,获得累积业 务对象调整数量。
[0023] 优选地,所述根据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和累积业务对象 调整数量的步骤包括:
[0024] 子步骤S21,判断是否存在所述业务对象标识对应的基准业务对象数据;若是,则 执行子步骤S22;
[0025] 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据包括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基准调整时间、基准调整操作版 本号、业务对象标识、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和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中的至少一个;
[0026] 子步骤S22,判断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是否存在去重记录;若否,则执行子步骤 S23;
[0027] 子步骤S23,判断是否满足第一条件或者第二条件;若是,则执行子步骤S24;若 否,则执行子步骤S25;
[0028] 所述第一条件包括所述基准调整时间为空,或者,所述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为 空;
[0029] 所述第二条件包括所述调整时间小于基准调整时间,且,所述调整操作版本号小 于或等于所述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
[0030] 子步骤S24,将所述调整前的业务对象数量设置为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将所述调整 时间设置为基准调整时间,将所述调整操作版本号设置为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
[0031] 子步骤S25,将所述第一用户调整数量累积到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中,或者,将 所述第二用户调整数量累积到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中;
[0032] 子步骤S26,计算所述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和所述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之和, 获得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
[0033] 优选地,所述根据所述库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和累积业务对 象调整数量的步骤还包括:
[0034] 增加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对应的去重记录。
[0035] 优选地,还包括:
[0036] 当基于新的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出新的基准业务对象数量,且新的基准业务对 象数量大于或等于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业务对象操作造成异常状态 属于错误判断。
[0037] 优选地,包括:
[0038] 执行所述错误判断对应的误报操作。
[0039] 优选地,还包括:
[0040] 当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大于或等于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 业务对象调整操作未造成异常状态。
[0041] 优选地,还包括:
[0042] 当基于新的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出新的基准业务对象数量,且新的基准业务对 象数量小于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业务对象调整操作造成异常状态。
[0043] 本申请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装置,包括:
[0044] 业务对象调整事件接收模块,用于在相邻两个基准时间之间的计算周期中,接收 中间件发送的业务对象调整事件;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在客户端进行业务对象调整操作 时生成;
[0045] 基准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和累积业 务对象调整数量;所述基准存储数值为当前基准时间的业务对象数量,所述累积业务对象 调整数量为在所述计算周期中所累积的业务对象调整总数量;
[0046] 第一异常状态判断模块,用于在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小于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 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业务对象调整操作造成异常状态;
[0047] 告警模块,用于执行所述异常状态对应的告警操作。
[0048] 优选地,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包括调整前的业务对象数量、调整时间、调整操作 版本号、业务对象标识、第一用户调整数量和第二用户调整数量中的至少一个。
[0049] 优选地,所述调整时间在当前计算周期中。
[0050] 优选地,所述基准计算模块包括:
[0051] 基准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是否存在所述业务对象标识对应的基准业务对象数 据;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据包括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基准调整时间、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 业务对象标识、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和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中的至少一个;若否,则调 用初始化子模块;
[0052] 初始化子模块,用于将所述调整前的业务对象数量设置为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将 所述调整时间设置为基准调整时间,将所述调整操作版本号设置为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 写入所述业务对象标识,将所述第一用户调整数量设置为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将所述 第二用户调整数量设置为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
[0053] 和计算子模块,用于计算所述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和所述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 量之和,获得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
[0054] 优选地,所述基准计算模块包括:
[0055] 基准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是否存在所述业务对象标识对应的基准业务对象数 据;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据包括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基准调整时间、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 业务对象标识、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和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中的至少一个;若是,则调 用去重判断子模块;
[0056] 去重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是否存在去重记录;若否,则调 用条件判断子模块;
[0057] 条件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是否满足第一条件或者第二条件;若是,则调用基准调 整子模块;若否,则调用数量累积子模块;
[0058] 所述第一条件包括所述基准调整时间为空,或者,所述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为 空;
[0059] 所述第二条件包括所述调整时间小于基准调整时间,且,所述调整操作版本号小 于或等于所述基准调整操作版本号;
[0060] 基准调整子模块,用于将所述调整前的业务对象数量设置为基准业务对象数量, 将所述调整时间设置为基准调整时间,将所述调整操作版本号设置为基准调整操作版本 号;
[0061] 数量累积子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用户调整数量累积到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 中,或者,将所述第二用户调整数量累积到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量中;
[0062] 和计算子模块,用于计算所述第一用户累积调整数量和所述第二用户累积调整数 量之和,获得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
[0063] 优选地,所述基准计算模块还包括:
[0064] 去重记录子模块,用于增加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对应的去重记录。
[0065] 优选地,还包括:
[0066] 误判判断模块,用于在基于新的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出新的基准业务对象数 量,且新的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大于或等于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业务 对象操作造成异常状态属于错误判断。
[0067] 优选地,还包括:
[0068] 误报操作执行模块,用于执行所述错误判断对应的误报操作。
[0069] 优选地,还包括:
[0070] 非异常状态判断模块,用于在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大于或等于所述累积业务对 象调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业务对象调整操作未造成异常状态。
[0071] 优选地,还包括:
[0072] 第二异常状态判断模块,用于在基于新的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出新的基准业务 对象数量,且新的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小于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业务 对象调整操作造成异常状态。
[0073] 与【背景技术】相比,本申请实施例包括以下优点:
[0074] 在本申请实施例在计算周期中接收中间件发送的业务对象调整事件,基于该业务 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出基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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