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
所述显示屏包括主显示区域和副显示区域;
所述副显示区域为透明显示区域,以便所述显示屏后侧的光学指纹模块采集所述副显示区域上的指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与副显示区域拼接显示图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和副显示区域共面设置,所述副显示区域的面积小于所述主显示区域的面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至少部份地环绕所述副显示区域设置。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显示区域形成在所述显示屏的边缘。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显示区域位于主显示区域的底端中部。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显示区域的轮廓形状为圆弧形、圆角矩形、圆角方形中的一种或多种。
8.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还设有一功能区域,所述功能区域用于安装功能组件,所述副显示屏区域位于所述功能区域。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区域为功能孔。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为非透明显示屏,所述非透明显示屏包括显示模块和背光模组,所述功能孔穿过所述显示模块和背光模组。
11.如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显示区域为具有独立显示功能的透明显示屏。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显示屏为透明的OLED显示屏。
13.一种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和光学指纹模块;
所述显示屏为如权利要求1-12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
所述光学指纹模块位于所述显示屏后侧,用以采集所述副显示区域上的指纹。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指纹模块设置在所述副显示区域后侧。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还设有一功能孔;所述副显示区域位于所述功能孔内,所述光学指纹模块位于所述功能孔内。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显示区域为非透明显示屏,所述非透明显示屏包括显示模块和背光模组,所述功能孔穿过所述显示模块和背光模组,所述背光模组至少部分地环绕所述光学指纹模块设置。
17.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包括印刷电路板和显示屏;所述印刷电路板电连接至所述显示屏,所述显示屏为权利要求1至12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盖板,设置在所述显示屏的前方,所述盖板覆盖所述显示屏;
外壳,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印刷电路板设置在所述外壳中。
19.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包括:显示屏组件、印刷电路板和外壳;所述印刷电路板电连接至所述显示屏组件;所述显示屏组件和所述印刷电路板设置在所述外壳中,所述显示屏组件为如权利要求13至16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