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主要应用于车队管理应用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监控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工业车辆是指用来搬运、推顶、牵引、起升、堆垛或码放各种货物的动力驱动的机动车辆,如目前常用的叉车,其作为物料搬运设备中的主力军,已经被广泛应用到车站、港口、机场、工厂、仓库等国民经济中的各个部门。
其中,在实际应用中,为了保证工业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人员以及设备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保证工作效率,通常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叉车进行日常点检,如检测工业车辆的刹车、转向以及行驶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据此填写相应的点检报告,作为驾驶或管理该工业车辆的参考。
然而,在现有技术中,工业车辆的点检报告通常都是由工作人员填写或输入相关点检信息而生成的,无法保证该点检信息是工作人员真正完成对工业车辆完成日常点检后得到的,也就导致所得点检报告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这将会使工业车辆的工作过程中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从而影响到了驾驶人员、周围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监控方法、装置及系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无法保证工作人员真正完成对工业车辆的点检后填写点检报告,而使该点检报告存在不真实的情况,从而导致该工业车辆的工作过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大大影响驾驶人员及其周边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监控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
接收监控信息,所述监控信息包括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终端或服务器发送的基于所述状态信息验证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的验证结果,以及基于所述验证结果生成的执行指令中的至少一种或任意组合,其中,所述点检通知信息包括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
当所述监控信息表明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时,生成和/或执行针对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执行指令。
优选的,所述接收监控信息包括:
接收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
接收终端或服务器转发的点检通知信息;
接收终端生成并发送的或者服务器转发终端生成的验证结果;
接收服务器生成并发送的或者终端转发服务器生成的验证结果;
接收终端生成并发送的或者服务器转发终端生成的执行指令;或者;
接收服务器生成并发送的或者终端转发服务器生成的执行指令。
优选的,在所述接收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利用所述状态信息,对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所述被检对象对应的点检数据进行验证。
优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终端或服务器发送的信息获取请求;
基于所述信息获取请求,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相应的所述终端或所述服务器。
优选的,所述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包括:
获取多个传感器检测到的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运动信息,所述运动信息包括姿态变化信息、动力部件的振动信息、速度变化信息以及电流变化信息中的一个或多个的组合;和/或;
获取视频监控装置采集到的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点检图像信息。
优选的,所述监控信息表明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包括:
所述监控信息表明所述被检对象的动力部件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工作;和/或;
所述监控信息表明所述被检对象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的实际姿态未变;和/或;
所述监控信息表明所述被检对象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的实际姿态变化轨迹与所述点检数据中记载的姿态变化轨迹不一致。
优选的,所述生成和/或执行针对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执行指令包括:
输出和/或执行相应的第一提示信息或第一锁定指令,所述第一锁定指令用于锁定所述被检对象。
优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安装在距离所述被检对象第一范围内的近场检测设备接收到的触发信号,所述触发信号是在点检人员触发所述近场检测设备时产生的;
基于所述触发信号,验证所述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第一范围内;
相应的,所述监控信息表明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具体为:
所述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在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第一范围内。
优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的地理位置信息;
利用所述地理位置信息以及所述被检对象的目标位置信息,验证所述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所述被检对象的第二范围内;
相应的,所述监控信息表明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具体为:
所述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在所述被检对象的第二范围内。
一种监控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数据传输模块,用于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
通信模块,用于接收监控信息,所述监控信息包括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终端或服务器发送的基于所述状态信息验证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的验证结果,以及基于所述验证结果生成的执行指令中的至 少一种或任意组合,其中,所述点检通知信息包括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
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监控信息表明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时,生成和/或执行针对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执行指令。
优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验证模块,用于利用所述数据传输模块获取的所述状态信息,对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所述被检对象对应的点检数据进行验证。
优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所述通信模块,用于接收终端或服务器发送的信息获取请求,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相应的所述终端或所述服务器。
优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所述数据传输模块,用于获取安装在距离所述被检对象第一范围内的近场检测设备接收到的触发信号,所述触发信号是在点检人员触发所述近场检测设备时产生的;
相应的,所述控制模块,用于基于所述触发信号,验证所述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第一范围内,当所述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在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第一范围内,生成和/或执行针对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执行指令;
或者,所述数据传输模块,用于获取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的地理位置信息;
相应的,所述控制模块,用于利用所述地理位置信息以及所述被检对象的目标位置信息,验证所述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所述被检对象的第二范围内,当所述点检人员在所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在所述被检对象的第二范围内,生成和/或执行针对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执行指令。
一种监控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如上所述的监控装置;
检测装置,用于检测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
优选的,所述检测装置包括:
多个传感器,用于检测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运动信息,所 述运动信息包括姿态变化信息、动力部件的振动信息、速度变化信息以及电流变化信息中的一个或多个的组合;和/或;
视频监控装置,用于采集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点检图像信息。
由此可见,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监控方法、装置及系统,点检人员利用点检设备完成对点检对象的点检工作后,可将点检相关信息发送至监控装置,即由监控装置接收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并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从而直接验证接收到的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若不真实,生成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从而避免因点检报告不真实而导致被检对象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此外,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也可以发送至终端或服务器进行后续验证,之后将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的验证结果或基于验证结果生成的执行指令发送给监控装置,由监控装置据此生成和/或执行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不仅能够达到避免因点检报告不真实而导致被检对象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降低对驾驶人员及其周边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影响的技术效果,而且使得本申请的监控方案更加灵活,适用更多应用场景。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监控方法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监控方法优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监控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监控系统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5本发明提供的另一种监控系统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施例实际应用中,为了保证如叉车、厂内运输车辆、登高检修车、扫地机器等等工业设备的工作可靠安全,通常需要点检人员利用点检设备对其进行日常点检,如检查这些被检对象的刹车、转向以及行驶等操作,并在点检完成后,通常由该点检人员填写或输入点检结果,以便据此生成相应的点检报告。
由此可见,该点检报告的真实性取决于相应的点检结果的真实性,即相应的点检数据的真实性,为了验证该点检报告的真实性,从而避免因点检报告存在不真实,而导致这些工业车辆的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而对驾驶人员及其周围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监控方法、装置及系统,点检人员利用点检设备完成对点检对象的点检工作后,可将点检相关信息发送至监控装置,即由监控装置接收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并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从而直接验证接收到的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若不真实,生成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从而避免因点检报告不真实而导致被检对象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此外,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也可以发送至终端或服务器进行后续验证,之后将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的验证结果或基于验证结果生成的执行指令发送给监控装置,由监控装置据此生成和/或执行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不仅能够达到避免因点检报告不真实而导致被检对象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降低对驾驶人员及其周边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影响的技术效果,而且使得本申请的监控方案更加灵活,适用更多应用场景。
为了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监控方法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10: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为了监控上述各工业设备或移动终端等被检对象的工作情况,监控系统可以实时或周期性检测这些被检对象的状态信息,如被检对象的动力部件的工作情况、被检对象的点检图像信息,以及被检对象的姿态变化信息、动力部件的振动信息、速度变化信息以及电流变化信息等运行信息,具体可以根据实际获取的点检数据以及实际采用的对点检对象的验证方式确定,本申请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基于此,在实际点检过程中,通常都需要启动点检对象,以检测其刹车、转向以及行驶等操作是否正常,因而,点检对象的速度和电流等参数必然会发生变化,因而,其动力部件也必然工作,且该点检对象的姿态通常也会发生变化等等,因而,本申请可通过验证点检对象的动力部件是否工作,或其姿态是否发生变化等,确认点检人员在对应的点检时间内是否对该被检对象真正实施了点检操作,也即该点检人员是否尽责完成了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进而作为判断生成并接收到的该被检对象的点检报告的真实性。
由此可见,在本实施例中,上述步骤S120具体可以包括:
获取多个传感器检测到的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运动信息,所述运动信息包括姿态变化信息、动力部件的振动信息、速度变化信息以及电流变化信息中的一个或多个的组合。
其中,该传感器可以包括姿态传感器、电流传感器、振动传感器以及速度传感器中的一个或多个的组合,当然,本申请所用传感器也并不局限于此处列举的这几种,因而,所用到的传感器的组合也并不局限于此,可根据实际需要具体状态信息确定所用传感器,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当然,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检测方式外,本申请还可以要求点检人员拍摄点检设备对被检对象的点检过程,作为判定该点检人员是否尽责点检被检对象的依据。所以,本申请还可以获取视频监控装置采集到的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点检图像信息。
基于此,本申请可以使用摄像机、照相机或其他具有摄像功能的移动终端等等视频监控装置获取被检对象的点检图像信息,本申请对视频监控装置的具体结构不作限定,相应的,所采集的点检图像信息具体可以是拍摄的照片或视频等,其可以包括点检人员对该被检对象的点检过程,如被检对象转向、行驶等过程,也可以包括点检人员对点检设备的输入操作等等,具体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状态信息的检测方式外,还可以包括其他检测方式,只要能够用于验证点检人员是否真正完成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即可,本申请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步骤S120:接收监控信息。
本实施例中,上述监控信息可以包括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终端或服务器发送的基于所述状态信息验证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的验证结果,以及基于所述验证结果生成的执行指令中的至少一种或任意组合,其中,所述点检通知信息包括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
其中,在实际应用中,点检设备可以包括:如手机、笔记本、ipad和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掌上电脑)等移动终端,以及其他具有无线通信和/或有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如车载显示终端等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当点检人员利用这些点检设备完成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操作后,可以将相应的点检通知信息发送至监控装置(如车载控制器等)、车载终端、移动终端和/或服务器等,以便验证其包含的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
可选的,点检设备可以通过无线方式(如WIFI、Zigobee、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或蓝牙等方式,对此不作具体限定)直接将点检通知信息反馈给监控装置、终端和/或服务器,也可以将该点检通知信息发送至终端或服务器,再由终端或服务器转发至监控装置,并通过WCDMA(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带宽码分多址)、GSM(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全球移动通信系统)、3G/4G等无线方式转发至管理服务器,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其中,上述点检通知信息可以包括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还可以包括被检对象的类型及型号、点检项目以及点检人员等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该点检数据的具体内容,本实施例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另外,若点检设备将得到的被检对象的点检通知信息发送给终端(如手机、Pad等等)或服务器,终端或服务器可以向监控装置发送信息获取请求,以获得监控装置得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之后,由终端或服务器利用该状态信息,验证预设点检时间内的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 否真实,并将得到的验证结果发送给监控装置,以使监控装置确定该验证结果表征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点检数据不真实时,生成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
当然,终端或服务器在完成上述验证步骤后,还可以基于该验证结果生成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此时只要将生成的执行指令直接发送给监控装置执行,以告知管理人员和/或驾驶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该被检对象还没有完成日常点检,为了避免对其误驾驶,可以直接锁定该被检对象,但并不局限于此。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关于上述点检通知信息、验证结果和执行指令等信息传输,可以由点检设备或终端或服务器直接发送给监控装置,也可以由终端或服务器进行转发,则上述步骤S120可以包括:
接收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接收终端或服务器转发的点检通知信息;接收终端生成并发送的或者服务器转发终端生成的验证结果;接收服务器生成并发送的或者终端转发服务器生成的验证结果;接收终端生成并发送的或者服务器转发终端生成的执行指令;或者;接收服务器生成并发送的或者终端转发服务器生成的执行指令。
关于上述实施例中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的验证过程,在本实施例实际应用中,可根据该状态信息包含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具体验证内容,例如,当该状态信息具体为被检对象的姿态变化信息时,可验证接收到的点检数据中有关被检对象姿态变化的数据是否与对应时间的姿态变化信息一致,具体若状态信息表明被检对象在第一时间向左转,验证该点检数据中是否包含左转数据,且该左转数据是否在该第一时间产生,但并不局限于此。
若该状态信息具体为该被检对象的动力部件的振动信息时,可验证接收到的点检数据中有关动力部件的振动数据是否与对应时间的振动信息一致,即若该状态信息表明该被检对象的发动机在第二时间启动,可验证该点检数据是否包含在第二时间产生的发动机振动数据,其中,该第二时间可以比第一时间早,也可以相同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当然,若该状态信息具体为被检对象的速度变化信息和/或电流变化信息等时,可具体得知相应时间内该被检对象的动力部件是否工作,此时,可验 证接收到的点检数据中包含的速度和/或电流数据等是否与上述对应时间的速度变化信息和/或电流变化信息一致,即验证该点检数据表明的被检对象的动力部件的工作情况与状态信息表明该动力部件的工作情况是否一致等等,技术人员可在该发明构思的引导下,确定具体的验证方法,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详述。
由此可见,若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数据表明被检对象刹车正常、转向正常、液压正常或行驶正常等,但检测到的该被检对象在相应点检时间的状态信息表明该被检对象状态静止、或者电流没有变化、或者视频监控装置判断车辆没有运动等,此时,可以判断点检人员对被检对象未尽责检查,所得点检数据是不真实的,从而提醒操作员或将生成的报告此异常事件发送给管理服务器,有效防止点检人员不进行操作检查,随意地完成点检项目报告的情形。
步骤S130:当监控信息表明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时,生成和/或执行针对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执行指令。
其中,当监控信息表明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表示点检人员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未尽责,具体内容可根据上述验证方法确定,基于上述步骤S120中列举的验证方法,该监控信息表明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具体可以包括:
监控信息表明所述被检对象的动力部件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工作;和/或;监控信息表明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实际姿态未变;和/或;监控信息表明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实际姿态变化轨迹与所述点检数据中记载的姿态变化轨迹不一致。
其中,动力部件未工作可以通过被检对象的速度变化信息、电流变化信息、姿态变化信息等数据确定,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结合上述描述可知,点检人员在对被检对象进行日常点检时,通常都需要启动该被检对象,并驾驶该被检对象完成转弯、变速、刹车等等检测项目,可见,在该过程中,该被检对象的姿态不可能保持静止不变,因而,可以通过检测被检对象在点检时间内的姿态变化情况,来验证点检人员是否尽责地完成了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具体点检过程可参照现有的工业设备的日常点检方法,本申请在此不再详述。
当然,根据上述对应部分的描述可知,在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过程中,该被检对象的其他参数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本申请可据此验证点检人员对该被检对象的点检操作是否尽责,具体与上述过程类似,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详述。
可选的,当确定点检人员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不尽责时,可以输出相应的第一提示信息,来提醒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对应处理或生成相应的报告反馈给管理服务器,也可以输出第一锁定指令,所述第一锁定指令可以用于锁定所述被检对象,从而避免驾驶人员驾驶该被检对象,尤其漏检的故障的被检对象,影响该驾驶人员及其周围人员、货物或设备的安全。当然,除了这两种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避免因点检报告不真实,而导致被检对象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其中,本申请对第一提示信息的输出方式不作限定,可以通过显示终端直接显示,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报警装置如指示灯、蜂鸣器或语音模块等输出,只要能够达到提醒管理人员点检人员对该被检对象的点检不尽责,其相应的点检报告不真实这一情况即可,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申请还可以通过验证点检人员是否到的被检对象现场,来确定该点检人员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是否尽责,所得该被检对象的点检报告是否真实,基于此,本申请可以在被检对象的本体上,或在可以接收到触发信号的附近,即在距离该被检对象的第一范围内安装近场检测设备,如具有NFC模块或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无线射频识别)模块等等,这样,一旦点检人员进入该被检对象的第一范围内对该被检对象进行日常点检,就能够检测到点检人员的进入,具体的,本申请可以获取该近场检测设备接收到的触发信号,该触发信号可以是在点检人员触发该近场检测设备时产生,也就是说,该点检人员在进行日常点检工作时会随时携带具有该近场检测设备的电子设备,如具有NFC功能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这样,一旦该点检人员进入该被检人员的第一范围内,该移动终端就会触发该被检对象的近场检测设备,产生的触发信号,作为点检人员开始对被检对象进行日常点检工作的依据。
之后,监控装置即可基于该触发信号,验证该点检人员是否在该被检对 象的第一范围内,即验证该点检人员在对被检对象的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该被检对象的现场,若该点检人员在该被检对象的第一范围内,才需要进一步按照上述实施例提供的监控方法验证所得点检数据是否真实;反之,若该点检人员未在该被检对象的第一范围内,说明该点检人员根本无法完成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任务,也就是说,其利用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数据必然不真实,此时,将生成对于该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来锁定该被检对象或提醒驾驶人员该被检对象未被点检,以防止驾驶该被检对象,对驾驶人员及其周围人员、货物或设备造成的安全威胁。
可选的,除了上述方式外,本申请还可以通过检测点检人员的地理位置信息,来判定该点检人员是否到达被检对象现场完成对该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工作,具体的,可以获取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地理位置信息,利用该地理位置信息以及被检对象的目标位置信息,验证该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该被检对象的第二范围内,若是,说明该点检人员才可能对该被检对象进行日常点检;反之,若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在该被检对象的第二范围内,直接生成针对该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来阻止或提醒驾驶人员对该被检对象的驾驶,若提醒其他管理人员及时安排点检人员认真对该被检对象进行日常点检,还可以据此实现对点检人员的工作情况的监督,作为对点检人员的管理的依据,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其中,关于地理位置信息的获取具体可以通过该点检人员携带的移动终端的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模块,WIFI\UWB(ultra-width band)等设备获得,但并不局限于此。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验证点检人员是否到达被检对象现场的方式,并不局限于上述列举的几种方式,只要能够达到该目的均属于本申请保护范围,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另外,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当监控信息表明点检数据真实后,即生成的该被检对象的点检报告真实时,该监控装置可以直接控制被检对象解锁,以便驾驶人员对其操作;管理服务器也可以远程控制该被检对象解锁,并告知将要驾驶该被检对象的驾驶人员该被检对象日常点检合格等通知信息,以便驾驶人员利用该被检对象进行安全可靠作业,或者通知相应的管理或检修人员及时对该被检对象进行认真点检,以确定该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项目是 否合格等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其中,为了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在得知上验证结果后,可通过FACEBOOK、微信、QQ或其他专用应用程序等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或沟通,以避免驾驶人员对故障且未被点检出的被检对象的误操作,而影响该驾驶人员及其周围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
综上所述,在本实施例中,点检人员利用点检设备完成对点检对象的点检工作后,
可将点检相关信息发送至监控装置,即由监控装置接收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并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从而直接验证接收到的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若不真实,生成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从而避免因点检报告不真实而导致被检对象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此外,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也可以发送至终端或服务器进行后续验证,之后将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的验证结果或基于验证结果生成的执行指令发送给监控装置,由监控装置据此生成和/或执行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不仅能够达到避免因点检报告不真实而导致被检对象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降低对驾驶人员及其周边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影响的技术效果,而且使得本申请的监控方案更加灵活,适用更多应用场景。
如图2所示,为本申请提出的一种监控方法优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该优选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上述提出的多个监控方法实施例的一种,但并不局限于此,本申请仅以此为例说明在实际应用中的一种具体操作方式,则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201:接收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
其中,该点检通知信息可以包括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仅以监控装置直接获得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为例进行说明,关于本申请上述描述的由终端或服务器执行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的验证步骤,之后将验证结果或基于该验证结果生成的执行指令发送给监控装置的实施例,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详述。
步骤S202:获取安装在距离被检对象第一范围内的近场检测设备接收到的触发信号。
在本实施例中,该触发信号可以是在点检人员触发所述近场检测设备时产生的,该近场检测设备可以是NFC模块、RFID模块等等,但并不局限于此,只要能够实现对点检人员是否到达该被检对象现场的检测即可。
另外,该第一范围可根据近场检测设备的具体结构及其性能确定,其可以是该近场检测设备能够检测到携带对应近场检测设备的点检人员达到该被检对象现场的最大空间范围,本申请并不限定其具体数值。
步骤S203:基于该触发信号,验证所述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被检对象的该第一范围内,若是,进入步骤S204;若否,执行步骤S206。
若该点检人员在对被检对象的预设点检时间内在其第一范围内,则说明该点检人员在该被检对象的点检时间内是在其现场的,这种情况下,该点检人员才能够实现对该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进而才有必要验证其利用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数据的真实性,作为判断该点检人员对该点检对象的点检工作是否尽责的依据。
反之,即在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并未到被检对象现场的情况下,因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需要现场操作才能得到相应的点检数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其通过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数据必然不是真实的,可据此判定该点检人员并未尽责对该被检对象进行日常点检。
步骤S204: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该状态信息可以包括被检对象的运动信息,如姿态变化信息、动力部件的振动信息、速度变化信息以及电流变化信息中的一个或多个的组合;还可以包括该被检对象的点检图像信息等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步骤S205:利用该状态信息,对预设点检时间内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进行验证。
步骤S206:当验证结果表明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输出相应的第一提示信息或第一锁定指令。
其中,该预设条件可以用来表征点检人员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未尽责,具体内容可根据上述验证方法确定,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且,该第一提示 信息可以是语音信息、灯光信息或者蜂鸣声等等,但并不局限于此。
当然,可以利用输出的该第一锁定指令锁定该被检对象,以防止驾驶人员误驾驶,而影响该驾驶人员及其周围人员、货物或设备的安全。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在本实施例实际应用中,在初步验证该点检人员在被检对象现场后,利用获得的该被检对象在点检时间的状态信息,进一步对点检设备反馈的该被检对象在该点检时间内的点检数据进行验证,并在该验证结果表明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时,输出第一提示信息来提醒管理人员或驾驶人员等,或者直接输出第一锁定指令来锁定该被检对象,从根本上杜绝驾驶人员驾驶该被检对象,避免了因点检数据不真实,进而使该被检对象的点检报告不真实,导致被检对象的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从而影响其驾驶人员及其周围人员、货物或设备的安全。
如图3所示,为本申请提供的一种监控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在实际应用中,该监控装置可以是车载控制器等,具体可以安装在被检对象的发动机、底盘、车架或电机等设备里,但并不局限于此。本实施例的该监控装置可以包括:
数据传输模块310,用于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
为了实现对被检对象的管理或监控,点检系统通常会利用相应的检测装置实时检测如上述列举的工业车辆等被检对象的状态信息,以便本申请可利用该状态信息,来验证点检人员对点检对象的点检是否尽责。
可选的,该状态信息可以包括被检对象的动力部件的工作情况、被检对象的点检图像信息,以及被检对象的姿态变化信息、动力部件的振动信息、速度变化信息以及电流变化信息等运行信息,具体可以根据实际获取的点检数据以及实际采用的对点检对象的验证方式确定,本申请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通信模块320,用于接收监控信息。
其中,上述监控信息可以包括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终端或服务器发送的基于所述状态信息验证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的验证结果,以及基于所述验证结果生成的执行指令中的至少一种或任意组合,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而且,上述点检通知信息可以包括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以及对应的点检时间等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在实际应用中,点检设备可以将获得的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直接发送至监控装置,也可以发送给终端或服务器等,由终端或服务器直接转发或对该点检数据进行后续验证后,将验证结果或基于该验证结果的执行指令发送给监控装置。
另外,该点检设备可以是车载显示、输入/输出装置、手持移动终端等等,但并不局限于此。本申请可以根据点检设备的具体结构确定该通信模块的具体组成结构,在实际应用中,该通信模块可以是WIFI模块,可以是GSM模块或者是3G/4G模块等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控制模块330,用于当监控信息表明对所述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时,生成和/或执行针对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执行指令。
其中,关于对获得的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的验证过程,可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对应部分的描述,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经上述验证后,当验证结果表明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不真实,即确定点检人员对被检对象的日常点检未尽责时,可以由控制模块330直接生成相应的第一提示信息或第一锁定指令并输出,以便利用该第一提示信息来提醒驾驶人员或管理人员等等,或基于该第一锁定指令锁定该被检对象,从而防止驾驶人员驾驶该未被认证点检的被检对象,而危害该驾驶人员及其周围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
可选的,当点检设备直接将获得的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直接发送或者由移动终端或服务器转发给监控装置后,监控装置可以直接利用状态信息验证该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所以,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申请的监控装置还可以包括:
验证模块,用于利用数据传输模块获取的状态信息,对预设点检时间内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进行验证。
在本实施例实际应用中,根据状态信息具体内容的不同,验证内容将会相应改变,具体过程可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对应部分的描述,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其中,若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的验证是由终端或服务器完成,上述通信模块320还可以用于接收终端或服务器发送的信息获取请求,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相应的所述终端或所述服务器,具体过程可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 对应部分的描述,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可选的,在实际应用中,本申请还可以先验证该点检人员在上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该被检对象的现场,从而减少对点检数据的不必要验证,提高监控处理效率。
具体的,本申请可以在距离被检对象第一范围内安装合适的近场检测设备,如NFC等,此时,可通过数据传输模块320获取该近场检测设备接收到的触发信号,由于该触发信号是点检人员触发该近场检测设备时产生的,因而,控制模块330可以基于该触发信号,验证该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该被检对象的第一范围内,即在该被检对象的预设点检时间内,该点检人员是否在该被检对象现场,作为判断该点检人员的点检工作是否尽责的初步判断依据,其中,若该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在所述被检对象的所述第一范围内,将生成对于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以提醒驾驶或管理人员,或直接锁定被检对象等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当然,若点检系统还具有GPS等位置检测装置,该数据传输模块310还可以获取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地理位置信息,则该控制模块330将利用该地理位置信息以及所述被检对象的目标位置信息,验证所述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在所述被检对象的第二范围内,当所述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在所述被检对象的第二范围内,生成对于所述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
综上所述,在本实施例中,在点检人员利用点检设备完成对点检对象的点检工作后,
可将点检相关信息发送至监控装置,即由监控装置接收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并获取检测到的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状态信息,从而直接验证接收到的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若不真实,生成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从而避免因点检报告不真实而导致被检对象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此外,点检设备反馈的点检通知信息也可以发送至终端或服务器进行后续验证,之后将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的验证结果或基于验证结果生成的执行指令发送给监控装置,由监控装置据此生成和/或执行针对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不仅能够达到避免因点检报告不真实而导致被检 对象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降低对驾驶人员及其周边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影响的技术效果,而且使得本申请的监控方案更加灵活,适用更多应用场景。
如图4所示,为本申请提供的一种监控系统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该系统可以包括监控装置410以及检测装置420,其中:
该监控装置410的具体组成结构可以参照上述装置实施例所描述的监控装置的组成结构及其功能,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可选的,在实际应用中,根据该监控装置获得的被检对象的状态信息的内容不同,该检测装置420可以包括:
多个传感器,用于检测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运动信息,所述运动信息包括姿态变化信息、动力部件的振动信息、速度变化信息以及电流变化信息中的一个或多个的组合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相应的,这多个传感器可以包括姿态传感器、电流传感器、振动传感器、速度传感器等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其中,关于上述多个传感器可以包括手机等移动终端内的传感器,如加速度传感器或重力传感器等等,此时就不在需要另外设置移动终端内安装的传感器,从而利用移动终端中包含的传感器来采集相应的运行信息等。当然,需要说明的是,传感器的来源并不局限于上述手机等移动终端,也可以是其他设备包含的传感器,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另外,除了上述多个传感器之外,该检测装置420还可以包括:视频监控装置,用于采集所述被检对象在所述点检时间内的点检图像信息。
在本实施例实际应用中,该视频监控装置420具体可以是摄像机、照相机以及具有摄像和/或照相功能的移动终端等等,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相应的,采集到的点检图像信息具体可以是视频或拍照的照片等,而且,该点检图像信息可以包括点检人员对该被检对象的点检过程,如可以包括该被检对象转向、行驶等过程,也可以包括点检人员对点检设备的输入操作等等,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基于此,上述监控装置可以在监控信息表明所述被检对象的动力部件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未工作;和/或;监控信息表明所述被检对象在预设点检时间 内的实际姿态未变;和/或;监控信息表明所述被检对象在所述点检时间内的实际姿态变化轨迹与所述点检数据中记载的姿态变化轨迹不一致等情况下,生成对于被检对象的执行指令,来提醒驾驶或管理人员,或直接锁定被检对象等等,保证获得的该被检对象的点检报告的真实性,并据此监督该点检人员的工作情况。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该系统还可以包括安装在在距离所述被检对象第一范围内的近场检测设备,如NFC设备或RFID设备等等,用来检测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到达该被检对象现场。
当然,该系统还可以包括位置检测装置,如GPS,利用其获得的点检人员在预设点检时间内的地理位置信息,来验证该点检人员在上述预设点检时间内是否到达该被检对象现场。本申请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基于上述描述内容,在实际应用中,如图5所示,该监控系统可以包括控制器501、移动终端502、服务器503以及检测装置504(图5中仅示出了视频监控装置),需要说明的是,该图仅以一个被检对象505为例进行说明,在实际应用中,服务器503可以实现多个被检对象的监控,具体过程类似,本申请在此不再一一说明。
其中,该控制器具体可以为上述监控装置,其功能可参照上述装置实施例描述的该监控装置的功能,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在本实施例中,该控制器可以是具有无线通信和有线通信功能的车载控制器,但并不局限于此。
而且,当点检系统的点检设备发送点检通知信息时,可以同时发送至该控制器501、移动终端502和服务器503,以便该控制器501、移动终端502和服务器503利用该点检通知信息进行相应处理操作,具体过程可参照上述方法和装置实施例对应部分的描述,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可见,本申请在实现对点检人员工作情况的监督的同时,也能够避免因点检人员对该被检对象的点检工作不尽责,而使该被检对象的点检报告不真实,从而导致该被检对象的工作过程的安全隐患,影响驾驶人员及其周围人员、货物和设备的安全。
可选的,在实际应用中,上述系统还可以包括车载终端,接收到点检通知信息后直接转发给控制器,或者基于该点检通知信息以及获得状态信息,判断对被检对象的点检数据是否真实后,再将判断结果反馈给控制器进行后续处理,具体过程可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对应部分的描述,本实施例在此不 再赘述。需要说明的是,车载终端也可以替代上述实施例的移动终端,具体监控过程与上述实施例类型,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详述。
另外,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控制器501、移动终端502和/或车载终端,以及检测装置504可以作为一个小系统与上述服务器503进行信息交互,具体交互过程可参照上述实施例对应部分的描述,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关于上述各实施例中,诸如第一、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操作或模块与另一个操作或模块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模块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装置和系统而言,由于该装置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对应,而系统则包括该装置,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