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实验器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半自动定时染色缸。
背景技术:
现有的小型实验室里载玻片染色缸需要靠人工手动染色,等待一定时间后将载玻片取出再放入另一个染色缸内染色,如果载玻片数量多、染色步骤繁琐,使人工操作费时费力,染色时间过长或过短都会影响载玻片的上色。
因此需要一种能自动定时的染色缸,可以自动定时将载玻片取出染色缸,并提醒使用者已完成染色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半自动定时染色缸,由操作台、控制单元及染色缸组成,操作台中间设有开口,开口上方两侧设有右齿轮及左齿轮,其中间设有升降齿条,升降齿条两侧设有数个轮齿,与右齿轮及左齿轮相互啮合,右齿轮及左齿轮与升降齿条的后方设有步进电机,以控制升降齿条的上升和下降;操作台右侧设有步进电机,步进电机的上端设有平移齿轮,平移齿轮前方又设有平移齿条,平移齿条设有数个轮齿,与平移齿轮相互啮合,步进电机控制操作台前进和后退;操作台左侧设有控制单元;操作台下方设有七个染色缸。
优选的,控制单元外侧设有提醒装置为扬声器,以提醒使用者已经完成染色作业。
优选的,染色缸底部长9.5cm、底部宽4cm、顶部长10cm、顶部宽4.5cm、高度9.5cm。
优选的,升降齿条下端与染色架为一体成型,染色架内最多能容置十片载玻片。
优选的,控制单元内设有定时器及继电器,并通过电路连接。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具有实用性,体积小、成本低,便于携带,适合在小型实验室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操作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操作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控制单元电子元件结构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操作步骤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半自动定时染色缸,其结构如图1、4所示,由操作台240、控制单元200及染色缸500组成。操作台240中间设有开口,开口上方两侧各设有右齿轮310及左齿轮320,其两者中间设有升降齿条300,升降齿条300两侧设有数个轮齿,与右齿轮310及左齿轮320相互啮合,右齿轮310及左齿轮320与升降齿条300的后方设有步进电机110,以控制升降齿条300的上升和下降;操作台240右侧设有步进电机120,步进电机120的上端设有平移齿轮410,平移齿轮410前方又设有平移齿条400,平移齿条400设有数个轮齿,与平移齿轮410相互啮合,步进电机120控制平移齿轮410转动,使操作台240前进和后退;操作台240左侧设有控制单元200,控制单元200外侧设有数个孔洞为提醒装置600;操作台240下方设有七个染色缸500,染色缸500底部长9.5cm、底部宽4cm、顶部长10cm、顶部宽4.5cm、高度9.5cm。
如图2所示,升降齿条300下端与染色架510为一体成型,染色架510最多能容置十片载玻片700,载玻片700长7.6cm、宽2.6cm,染色缸500容置染色架510。
如图5所示,为控制单元200电子元件结构图,控制单元200内设有定时器230及继电器210、220,继电器210、220与定时器230以电路连接并连接提醒装置600,继电器210与步进电机110以电路连接并控制步进电机110使右齿轮310及左齿轮320转动,带动升降齿条300的上升和下降;继电器220与步进电机120以电路连接并控制步进电机120使平移齿轮410转动,带动操作台240的前进和后退。其中,提醒装置600为扬声器,可提醒使用者已经完成染色操作步骤。
如图2、3、6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操作示意图,当使用者欲对载玻片700进行染色,先将载玻片700置入染色架510内,通过定时器230设定染色浸泡时间,继电器210通过电路控制步进电机110使右齿轮310及左齿轮320转动并带动升降齿条300及染色架510下降,使染色架510容置于染色缸500内,在预设的时间内对载玻片700进行染色,然后继电器210通过电路控制步进电机110使右齿轮310及左齿轮320转动并带动升降齿条300及染色架510上升,继电器220通过电路控制步进电机120使平移齿轮410转动并带动操作台240及染色架510向前移动预设的距离,再使继电器210通过电路控制步进电机110使右齿轮310及左齿轮320转动并带动升降齿条300及染色架510下降,使染色架510容置于下一个染色缸500内,重复上述动作直至从最后一个染色缸500内取出染色架510,从而完成染色步骤,提醒装置600则发出声音提醒操作者完成染色作业。当在染色步骤过程中需要人工介入操作时,可暂停定时器230,继电器210、220控制步进电机110、120做出相应的暂停动作,从而进行人工操作,当人工操作完成后可再开启定时器230,继电器210、220控制步进电机110、120继续完成之前暂停的动作。
以上的实施例仅仅是为了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说明,并非对其做任何限制,本领域其他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的劳动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任何改变和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