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生活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开罐装置。
背景技术:
罐头食品是指将符合要求的原料经过处理、调配、装罐、密封、杀菌、冷却,或无菌灌装,达到无菌要求,在常温下能够长期保存的食品。其杀菌过程是采用的蒸气杀菌技术,为了保证食物味道鲜美,不需要也不允许加入任何防腐剂。一般情况下罐头食品都需要长期储存,所以罐头食品密封得非常好,现有的罐头食品一种是采用玻璃瓶装与金属盖扣合密封的玻璃罐头,另一种是一体式密封的铁听罐头,在需要打开时须依靠工具才能打开。
关于铁听罐头,已有非常多种专用工具用于将铁听罐头打开。而目前打开玻璃罐头,大多是使用开啤的或者其他多功能小工具,打开的过程费时费力,开启效率低。当然也有专用的开启器,但大多玻璃罐头开启器结构较为复杂,体积大,不易携带。有些开启器使用时容易将罐头盖破坏,使罐头不能二次储存。
因此我们需要一种省时省力、开启效率高的玻璃罐头的开罐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提供一种便携式开罐装置,以解决开启玻璃罐头费时费力、效率低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基础方案为:一种便携式开罐装置,包括手柄、主轴、转动盘、卡爪和卡盘;所述手柄与所述主轴垂直且固定连接;所述转动盘中心与主轴转动连接,转动盘下端面设有平螺纹;所述卡爪为多个,卡爪的一端设有卡扣,卡爪上端面设有与平螺纹配合的螺纹条;卡爪的两侧设有凹槽;所述卡盘中心主轴固定连接,卡盘上设有与数量相对应的卡槽;卡槽与凹槽滑动连接。
本基础方案的原理在于:在打开玻璃罐头时,可将本装置置于罐头盖上,然后旋转转动盘,转动盘下端面的平螺纹作用于卡爪上端面的螺纹条,使得全部卡爪滑动,将罐头盖抓牢。然后对手握手柄并向上施力,即可将罐头盖打开。
本基础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使用平螺纹与螺纹条的配合作用,使得卡爪相对于主轴滑动,使本装置结构简单、易于实现。旋转转动盘即可实现卡爪的滑动,使得使用时省时省力、方便快捷。卡爪为多个,卡爪的一端设有卡扣,可将罐头盖牢牢抓住,在对手柄用力时更为省力。与现有技术相比,本装置体积小、易携带,在使用过程时省时省力、开启效率高,并且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不损坏罐头盖,使得罐头可以暂时二次储存。
方案二:作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所述卡盘下端中心设有软垫。卡盘下端将会与罐头瓶盖接触,为防止卡盘以及主轴对罐头盖造成损坏,设置了用于保护罐头盖的软垫。
方案三:作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所述手柄外表面为曲面,手柄上设有橡胶套。在使用本装置开启罐头时,需要抓住手柄,对对手柄用力,开能打开罐头。将手柄外表面设置为曲面,曲面可更好贴合手的表面。手柄上设有橡胶套,一方面是防止在使用时手柄滑脱,另一方面是减小手与手柄之间的摩擦,使得使用时更为省力。
方案四:作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所述卡槽和凹槽上均设有防滑扣。本装置使用时,转动转动盘使得卡爪滑动将罐头盖抓牢,为防止转动转动盘过程中卡爪滑脱出卡盘,卡槽和凹槽上设置了防止滑脱的防滑扣。
方案五:作为基础方案至方案四任一项的优选,所述卡爪为三个。卡爪设置太多,使用转动转动盘时,摩擦力大大增加,使得使用过程比较费力;卡爪太少不能很好的将罐头盖抓牢;选用三个卡爪既能将罐头盖抓牢,在使用过程中又比较省力。
方案六:作为方案五的优选,所述手柄、主轴、转动盘、卡爪和卡盘均为塑钢材料。塑钢材料质量轻、强度大、硬度高,使用时省时省力,也便于携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开罐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开罐装置的结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手柄1、主轴2、转动盘3、平螺纹31、卡盘4、卡爪5、卡扣51、凹槽52、软垫6。
如图1、图2所示,一种便携式开罐装置,包括手柄1、主轴2、转动盘3、卡爪5和卡盘4;手柄1外表面为曲面,手柄1外套了一层橡胶套,使得使用时更为舒适,也更加省力。手柄1与主轴2焊接连在一起,且互相垂直;转动盘3中心与主轴2转动连接,转动盘3下端面设有平螺纹31。卡爪5为三个,卡爪5的一端设有卡扣51,卡爪5上端面设有与平螺纹31配合的螺纹条;卡爪5的两侧设有凹槽52;卡盘4中心主轴2固定连接,卡盘4上设有与数量相对应的卡槽;卡槽与凹槽52滑动连接,卡槽和凹槽52上均设有防滑扣。卡盘4下端中心处设有软垫6。手柄1、主轴2、转动盘3、卡爪5和卡盘4均为塑钢材料。
具体实施时,即在打开玻璃罐头时,可将本装置软垫6一端的中心处放置在罐头盖上,然后旋转转动盘3,转动盘3下端面的平螺纹31作用于卡爪5上端面的螺纹条,使得全部卡爪5相对于主轴2滑动,在互动过程中将罐头盖抓牢。当卡爪5将罐头盖抓牢后,手握手柄1并向上施力,即可将罐头盖打开。整个过程高效快捷、省时省力。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