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连接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大摆锤动力头螺栓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大摆锤,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新型游乐项目。该设备造型美观,结构科学,气势磅礴。游客乘坐在高速旋转的摆锤上往复摆荡,令人目眩神迷,惊心动魄;游客往往情不自禁的发出惊呼与欢笑,极大的提高了整个游乐场欢乐气氛,使许多游客留连忘返,不愿离开。
大摆锤由于其运行过程中承受巨大的拉力和摆动力,导致其在娱乐场所工作时,由于其连接强度不够,容易出现动力头连接装置在巨大拉力作用下开裂或脱节问题,给娱乐者带来严重的生命安全危险。
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大摆锤动力头螺栓连接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大摆锤动力头连接装置连接强度不够,容易出现脱节危险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针对目前存在的上述问题,一种大摆锤动力头螺栓连接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大摆锤动力头连接装置连接强度不够,容易出现脱节危险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大摆锤动力头螺栓连接装置,包括两块相互对称匹配的半圆弧形固定块以及连接轴;所述固定块两端对称设置有环形台,所述环形台上设置有连接孔,位于同一固定块的所述环形台之间设置有方向互相平行交错的若干加强筋;所述固定块的拼接面中部设置有连接槽,两侧设置有固定凸台;所述固定凸台上对称设置有固定孔;所述连接槽上设置有与其相互匹配的U型槽;所述连接轴的连接端设置有与所述U型槽相匹配的连接台,所述连接台上设置有与所述连接孔位置大小相匹配的安装孔;所述螺栓连接装置在安装时,相互对称的两根连接轴拼接安装在两块所述固定块组成的空腔内,所述固定块之间、固定块与连接轴之间通过相互匹配的螺栓和螺母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连接孔围绕所述固定块的轴心阵列排布。
优选的,所述加强筋围绕所述固定块的轴心阵列排布。
优选的,所述安装孔围绕所述连接轴的轴心阵列排布。
优选的,所述连接轴与所述固定块之间为间隙配合安装。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首先,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块配合螺栓连接的固定连接方式,再加上方向相互平行交错的加强筋结构,能够提高所述螺栓连接装置的连接强度;其次,本实用新型通过所述U型槽和所述连接轴的结构设置,能够有效避免所述连接轴在大摆锤工作过程中脱节的危险,相对于现有技术,其连接安全性较高;最后,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制造,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块与螺栓安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轴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块;2、连接槽;3、连接孔;4、环形台;5、加强筋;6、连接轴;7、连接台;8、螺栓;9、螺母;10、安装孔;11、U型槽;12、固定凸台;13、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如图1~4所示:
一种大摆锤动力头螺栓8连接装置,包括两块相互对称匹配的半圆弧形固定块1以及连接轴6;所述固定块1两端对称设置有环形台4,所述环形台4上设置有连接孔3,位于同一固定块1的所述环形台4之间设置有方向互相平行交错的若干加强筋5;所述固定块1的拼接面中部设置有连接槽2,两侧设置有固定凸台12;所述固定凸台12上对称设置有固定孔13;所述连接槽2上设置有与其相互匹配的U型槽11;所述连接轴6的连接端设置有与所述U型槽11相匹配的连接台7,所述连接台7上设置有与所述连接孔3位置大小相匹配的安装孔10;所述螺栓8连接装置在安装时,相互对称的两根连接轴6拼接安装在两块所述固定块1组成的空腔内,所述固定块1之间、固定块1与连接轴6之间通过相互匹配的螺栓8和螺母9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连接孔3围绕所述固定块1的轴心阵列排布。
优选的,所述加强筋5围绕所述固定块1的轴心阵列排布。
优选的,所述安装孔10围绕所述连接轴6的轴心阵列排布。
优选的,所述连接轴6与所述固定块1之间为间隙配合安装。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首先,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块1配合螺栓8连接的固定连接方式,再加上方向相互平行交错的加强筋5结构,能够提高所述螺栓8连接装置的连接强度;其次,本实用新型通过所述U型槽11和所述连接轴6的结构设置,能够有效避免所述连接轴6在大摆锤工作过程中脱节的危险,相对于现有技术,其连接安全性较高;最后,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制造,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