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汽车扶手储物箱盖闭合的缓冲结构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2774544阅读:6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扶手储物箱,具体涉及一种汽车扶手储物箱盖闭合的缓冲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业的发展,扶手储物箱的功能也越来越多样化,扶手储物箱的功能不仅仅局限于为驾驶员的胳膊提供休息的地方,现在越来越多的扶手储物箱具有放置杂物的功能;但是现有的扶手储物箱具有如下问题:扶手储物箱的箱盖与箱体之间的缓冲结构设计不合理,当箱盖闭合速度较快且扣手未扣合到位时,箱盖有弹跳现象,且会发出较大的声响,有时甚至会驾驶员的行车安全;通常的缓冲垫采用橡胶皮实现,单一平整的橡胶皮缓冲效果差,费料多,且不易更换,使用年限较久后,缓冲效果下降;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的用于汽车储物箱的箱盖闭合缓冲的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缓冲效果好、易于维护替换的用于汽车扶手储物箱盖闭合的缓冲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汽车扶手储物箱盖闭合的缓冲结构,包含若干分散设于箱盖边缘的缓冲垫,所述缓冲垫包含工作部、连接部与卡接部;所述工作部及卡接部分别呈圆台状,且圆台底面彼此相对;所述连接部呈圆柱形,其两端分别连接工作部圆台底面及卡接部圆台底面;工作部圆台底面大于卡接部圆台底面的面积,卡接部圆台底面的面积大于连接部横截面的面积;在工作部的中间包含有纵截面为半圆形的通孔;所述缓冲垫由弹性橡胶一体成型。

进一步的,所述缓冲垫还包含连接于工作部末端的摩擦部,其整体呈圆柱形,其圆心在工作部圆台对应的轴的延长线上,圆柱形的高在4mm~7mm之间。

进一步的,还包含设于与箱盖扣合相接触的箱体表面的凹槽,所述凹槽与缓冲垫的位置设置对应,其结构及尺寸与缓冲垫的摩擦部相匹配,凹槽的侧壁表面为光面。

进一步的,摩擦部的下表面呈圆弧面。

本实用新型的缓冲垫结构适于卡接在箱盖上的安装孔上,安装孔的内径尺寸在连接部横截面直径与卡接部圆台底面直径之间;从而方便的对缓冲垫进行安装及更换;缓冲垫本身由弹性橡胶制成,在工作部中间设置的半圆形通孔增大了缓冲垫在被压缩时的形变量,从而能吸收更多的动能;在箱盖扣合的过程中,缓冲垫的摩擦部先与凹槽接触,摩擦部的侧壁与凹槽内侧壁相互摩擦并传递能量,通过多个缓冲垫对能量的分散吸收,最大限度的避免了箱盖向上弹跳的动能;也降低了箱盖快速扣合的噪音分贝;由于实际生产及配合不可避免的存在间隙,且摩擦部的下表面呈圆弧面,在扣合的过程中,空气被快速排出,当箱盖扣下后,除了箱盖本身的重力,还增加了分散多处的缓冲垫摩擦部侧壁与凹槽侧壁的摩擦力,从而有效的阻止了箱盖用力关闭的弹跳现象。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⑴、缓冲效果好,且大大降低了箱盖用力闭合时的噪音;

⑵、有效避免了箱盖用力关闭的箱盖弹跳现象;

⑶、易于更换及维护。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中缓冲垫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一种用于汽车扶手储物箱盖闭合的缓冲结构,包含若干分散设于箱盖边缘的缓冲垫,如图1所示,所述缓冲垫包含工作部3、连接部2与卡接部1;所述工作部3及卡接部1分别呈圆台状,且圆台底面彼此相对;连接部2呈圆柱形,其两端分别连接工作部3圆台底面及卡接部圆台底面;工作部3圆台底面大于卡接部1圆台底面的面积,卡接部1圆台底面的面积大于连接部2横截面的面积;在工作部3的中间包含有纵截面为半圆形的通孔4;所述缓冲垫由弹性橡胶一体成型。

所述缓冲垫还包含连接于工作部末端的摩擦部5,其整体呈圆柱形,其圆心在工作部圆台对应的轴的延长线上,圆柱形的高在4mm~7mm之间,摩擦部5的下表面6呈圆弧面。

还包含设于与箱盖扣合相接触的箱体表面的凹槽,所述凹槽与缓冲垫的位置设置对应,其结构及尺寸与缓冲垫的摩擦部5相匹配,凹槽的侧壁表面为光面。

本实用新型的缓冲垫结构适于卡接在箱盖上的安装孔上,安装孔的内径尺寸在连接部横截面直径与卡接部圆台底面直径之间;从而方便的对缓冲垫进行安装及更换;缓冲垫本身由弹性橡胶制成,在工作部中间设置的半圆形通孔增大了缓冲垫在被压缩时的形变量,从而能吸收更多的动能;在箱盖扣合的过程中,缓冲垫的摩擦部先与凹槽接触,摩擦部的侧壁与凹槽内侧壁相互摩擦并传递能量,通过多个缓冲垫对能量的分散吸收,最大限度的避免了箱盖向上弹跳的动能;也降低了箱盖快速扣合的噪音分贝;由于实际生产及配合不可避免的存在间隙,且摩擦部的下表面呈圆弧面,在扣合的过程中,空气被快速排出,当箱盖扣下后,除了箱盖本身的重力,还增加了分散多处的缓冲垫摩擦部侧壁与凹槽侧壁的摩擦力,从而有效的阻止了箱盖用力关闭的弹跳现象;摩擦部5的高度尺寸选择一方面保证了缓冲垫整体结构的小型化,另一方面,确保了摩擦部与凹槽侧壁的作用面积以提高其摩擦力。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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