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创造属于防水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耐磨的穿管防漏机构。
背景技术:
工业及民用建筑楼层间,会有大量的水管穿过。现有水管安装方法多为在混凝土楼板上先安装外径大于水管的楼层穿管,水管再经楼层穿管内部穿过楼层,水管与楼层穿管之间存在为应对水管热膨胀预留的间隙,但此间隙往往会带来沿着水管外壁向下漏水的问题,从而对生产、工作及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现有技术中的耐磨的穿管防漏机构,密封性差,尤其是实际操作中,要在水管与套管间打玻璃胶,费时费力。为避免水管与其他结构干涉以及节约空间的考虑,楼层套管一般都会设置在房间的拐角处,这样一来,打玻璃胶的操作空间受到局限,很难将玻璃胶均匀的挤入水管与套管间的缝隙,另外,套管与穿管间没有设置密封结构,如果水量没过穿管顶端时,仍有向下漏水的情况发生。因此,亟需一种密封性好,且易于施工的耐磨的穿管防漏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创造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耐磨的穿管防漏机构,解决了现有技术中耐磨的穿管防漏机构密封性差的缺陷,安装操作容易,使用效果好。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耐磨的穿管防漏机构,包括上部带有向外折边的套筒基座、套筒基座内设有的第一锥形密封圈、与第一锥形密封圈颠倒配合的第二锥形密封圈、以及压紧第二锥形密封圈的压板;所述折边下侧设有密封压垫;所述压板与所述套筒基座之间通过连接螺钉固定,并在二者间设有启盖螺钉,所述第一密封圈和第二密封圈的内外壁均涂敷有耐磨层。
进一步,所述套筒基座下端呈锥状结构。
进一步,所述启盖螺钉对称的设置两个。
进一步,所述第二密封圈与所述压板之间通过定位销定位。
本发明创造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1)结构设计合理,通过第一密封圈和第二密封圈压紧密封中心管处,同时由套筒基座上的压垫密封密封外套管处,密封效果好。
2)压板与所述套筒基座之间设有启盖螺钉,方便压板拆卸,便于第一密封圈和第二密封圈分离,避免了以为密封圈损坏后不易拆卸,更换困难的弊端。
3)套筒基座下端为锥状结构,具有导向作用,方便套筒基座穿设与楼房套管内。
4)压板上设有分别用于安装所述连接螺钉和所述启盖螺钉的带沉台通孔,可以把连接螺钉和启盖螺钉的螺帽没入沉台内,确保螺帽不与外部发生干涉,节约空间,并且美观大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创造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折边;2-套筒基座;3-第一锥形密封圈;4-第二锥形密封圈;5-压板;6-密封压垫;7-连接螺钉;8-启盖螺钉;9-定位销。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创造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创造的具体实施例做详细说明。
一种耐磨的穿管防漏机构,如图1所示,包括上部带有向外折边1的套筒基座2、套筒基座2内设有的第一锥形密封圈3、与第一锥形密封圈3颠倒配合的第二锥形密封圈4、以及压紧第二锥形密封圈4的压板5;所述折边1下侧设有密封压垫6;所述压板5与所述套筒基座2之间通过连接螺钉7固定,并在二者间设有启盖螺钉8。需要指出的是,第二密封圈4与压板5可以利用螺钉固定连接在一起,拆卸时,取下压板5即可连带第二密封圈4一起拿下,方便更换。
压板5与套筒基座2之间设有启盖螺钉8,方便压板5的拆卸,便于第一密封圈3和第二密封圈4分离,避免了以为密封圈损坏后不易拆卸,更换困难的弊端。
其中,所述第一密封圈3和第二密封圈4的内外壁均涂敷有耐磨层,经久耐用,不易磨损损坏。
其中,所述压板5上设有分别用于安装所述连接螺钉7和所述启盖螺钉8的带沉台通孔。可以把连接螺钉7和启盖螺钉8的螺帽没入沉台内,确保螺帽不与外部发生干涉,节约空间,并且美观大方。
为了方便套筒基座2穿设与楼房套管内,将所述套筒基座2下端加工为锥状结构,使锥状结构部分起到导向作用。
其中,所述密封压垫6截面呈L型,其两边分别与所述折边1下表面和套筒基座2外壁紧贴,确保套筒基座2与楼房套管之间的密封性。需要说明的是,密封压垫6与套筒基座2外壁紧贴的一边下端加工倒角,起到导向作用,方便穿设与楼房套管内,避免发生剐蹭损坏。
通常,启盖螺钉8对称的设置两个,这样,在用启盖螺钉8顶起压板5的时候,同时旋拧这两个对称的启盖螺钉8,保证压板5受力均匀,第二密封圈4更便于与第一密封圈3分离。
其中,所述第二密封圈4与所述压板5之间通过定位销9定位,定位可靠,避免第二密封圈4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窜动。
本发明创造结构设计合理,通过第一密封圈和第二密封圈压紧密封中心管处,同时由套筒基座上的压垫密封密封外套管处,密封效果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创造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创造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创造。
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创造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创造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