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技术中的反应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较高强度和稳定性的涂料搅拌桶。
背景技术:
在涂料的生产领域通常会使用到多种反应容器,这些容器材料考虑到成本,使用得最多的是工程塑料或者金属材料成型并在内层涂装有一层表面保护层的容器结构。
由于涂料生产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发生的反应通常为放热反应,在反应过程中,会周期性的对容器侧壁进行加热和环境冷却,导致容器侧壁材料的疲劳,进而导致其表面保护层的剥落和容器体产生裂纹,发生泄漏的同时还有可能与材料发生一些副反应而影响涂料的品质,造成环境和经济的双重损失。另外,这一类的容器为了提高加工效率,通常还会设置有搅拌结构,这些搅拌结构还会加剧这种不利情况的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涂料搅拌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缺点。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涂料搅拌桶,包括桶体,其桶体包括基材层、HDPE内衬层以及惰性材料保护层,所述基材层为PE材料滚塑成型的桶形PE基材,HDPE内衬层成型在PE基材内侧,而惰性材料保护层成型在HDPE内衬层内表面,同时,在所述PE基材与HDPE内衬层之间还成型有一层厚度为PE基材厚度1/3的间隙层,此间隙层中填充有聚氨酯弹性体,且在所述聚氨酯弹性体中成型有玻纤网格布以及无纺聚酯纤维布。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涂料搅拌桶,所述桶形PE基材与HDPE内衬层的厚度之比为3∶1~4∶1,且PE基材的厚度优选为20~40mm,且单个成型搅拌桶的承重不超过3吨,以保证桶体在搅拌过程中的强度和稳定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间隙层中成型有一层玻纤网格布以及两层无纺聚酯纤维布,且玻纤网格布成型于两层无纺聚酯纤维布一侧。
所述间隙层中成型有两层玻纤网格布以及五层无纺聚酯纤维布,两层玻纤网格布成型在五层无纺聚酯纤维布之间,其靠基材层一侧为两层玻纤网格布,而靠桶内一层为三层无纺聚酯纤维布。
所述HDPE内衬层的内表面还成型有一层厚度为1~2mm的聚苯硫醚层作为保护层。
所述HDPE内衬层的内表面涂装有一层厚度为250-300μm的导静电防腐涂层作为保护层。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有效应用于各种中、高级涂料的制备,其整体强度高,抗冲击性和耐腐蚀性优秀,在长时间内循环实用不易变形和开裂,在密闭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能有效保持容器内物料的稳定性并延长其保存时间,同时,易于清理和进行循环实用,以降低涂料制备过程中容器的使用成本和维护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实施例一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实施例二的示意图。
其中:1、PE基材;2、聚氨酯弹性体;3、玻纤网格布;4、无纺聚酯纤维布;5、HDPE内衬层;6、聚苯硫醚层;7、导静电防腐涂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2的一种涂料搅拌桶的较佳实施例,在实施例一中,涂料搅拌桶包括桶体,其桶体由PE材料滚塑成型的桶形PE基材1,且有PE基材1向外依次为聚氨酯弹性体2、HDPE内衬层5以及惰性材料保护层,在本实施例中,PE基材1厚度为30mm、而HDPE内衬层5厚度为10mm,而聚氨酯弹性体2成型在PE基材1与HDPE内衬层5之间的10mm间隙中进行填充,而惰性材料保护层为一层成型在HDPE内衬层5的内表面的厚度为1~2mm的聚苯硫醚层6。
而在聚氨酯弹性体2中还成型有一层玻纤网格布3以及两层无纺聚酯纤维布4,两层布层贴合在一起,并成型在聚氨酯弹性体2之中。
在实施例二中,涂料搅拌桶包括桶体,其桶体由PE材料滚塑成型的桶形PE基材1,且有PE基材1向外依次为聚氨酯弹性体2、HDPE内衬层5以及惰性材料保护层,在本实施例中,PE基材1厚度为30mm、而HDPE内衬层5厚度为10mm,而聚氨酯弹性体2成型在PE基材1与HDPE内衬层5之间的10mm间隙中进行填充,而惰性材料保护层为一层成型在HDPE内衬层5的内表面的厚度为250-300μm的导静电防腐涂层。
而在聚氨酯弹性体2中的玻纤网格布3为两层,而无纺聚酯纤维布4为五层,其靠PE基材1的一侧为两层的玻纤网格布3,而靠桶内一层为三层的无纺聚酯纤维布4,五层布层叠合在一起并成型在聚氨酯弹性体2之中。
在实施例一中的搅拌桶结构简单,制作成本低,可适用于市面上主要的中、高端涂料的搅拌制备,同时也可以用于制作相关容器;而实施例二的制作成本略高于实施例一,但是其耐冲击性能优于实施例一的搅拌桶,且具有较佳的抗静电和耐腐蚀性能,除用于加工中、高端涂料外,还可以用于电泳加工以及中、若腐蚀性液体的加工过程和存储、运输过程。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