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备氢化双环戊二烯石油树脂的加氢反应釜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1030140阅读:1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制备氢化双环戊二烯石油树脂的加氢反应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制备氢化双环戊二烯石油树脂的加氢反应釜。



背景技术:

石油树脂(hydrocarbon resin)是石油裂解所副产的C5、C9馏份,经前处理、聚合、蒸馏等工艺生产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它不是高聚物,而是分子量介于300-3000的低聚物。石油树脂因来源为石油衍生物而得名,它具有酸值低,混溶性好,耐水、耐乙醇和耐化学品等特性,对酸碱具有化学稳定,并有调节粘性和热稳定性好的特点。石油树脂一般不单独使用,而是作为促进剂、调节剂、改性剂和其它树脂一起使用。

目前,双环戊二烯石油树脂的生产方法主要有固定床加氢生产工艺和浆态加氢工艺两种。浆态加氢工艺一般是间歇式,也可以是连续式,可以是一段加氢,也可以是两段加氢。连续式浆态加氢工会使用到加氢反应釜,现有的加氢反应釜多为普通反应釜,即压力容器配机械搅拌器的形式。

中国专利(CN205253072U)公开了一种制备氢化双环戊二烯石油树脂的加氢反应釜,该专利利用文丘里喷头来实现氢气与待反应物之间的混合,但是其混合范围较小,仍难实现较佳的混合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制备氢化双环戊二烯石油树脂的加氢反应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制备氢化双环戊二烯石油树脂的加氢反应釜,包括釜体,釜体下侧固定设有若干支撑腿,所述釜体内放置有加氢装置,加氢装置包括两根竖直管,左侧竖直管延伸至釜体外部,两根竖直管之间从上至下依次布置有若干个圆环管,所述圆环管与竖直管相连通,所述竖直管和圆环管上均匀开设有出气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竖直管和圆环管形成桶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圆环管外径小于釜体的内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左侧所述竖直管上设有进气阀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釜体顶部设有进料口,釜体底部设有出料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进料口和出料口上均设有阀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氢气从左侧竖直管处通入,氢气进入到加氢装置内后,通过竖直管进入到圆环管内,然后从出气孔均匀冒出,与釜体内的待反应溶液进行充分的混合作用,利用气体来进行搅拌混合作用,相比传统的机械式搅拌,其结构更为简单;相比对比文件,其混合效果更佳,对釜体内部的待反应溶液进行分段式混合。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设计合理、使用方便和反应效果好等优点,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加氢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机、2-减速机、3-机架、4-轴承盒、5-釜体、6-转轴、7-进料口、301-搅拌板、302-第一搅拌凸起、303-第一水平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制备氢化双环戊二烯石油树脂的加氢反应釜,包括釜体1,釜体1下侧固定设有若干支撑腿7;

所述釜体1内放置有加氢装置3,加氢装置3包括两根竖直管301,左侧竖直管301延伸至釜体1外部,两根竖直管301之间从上至下依次布置有若干个圆环管302,所述圆环管302与竖直管301相连通,所述竖直管301和圆环管302上均匀开设有出气孔303,将氢气从左侧竖直管301处通入,氢气进入到加氢装置3内后,通过竖直管301进入到圆环管302内,然后从出气孔303均匀冒出,与釜体1内的待反应溶液进行充分的混合作用,利用气体来进行搅拌混合作用,相比传统的机械式搅拌,其结构更为简单;相比对比文件,其混合效果更佳,对釜体1内部的待反应溶液进行分段式混合。

所述竖直管301和圆环管302形成桶状,所述圆环管302外径小于釜体1的内径,便于将整个加氢装置3放置到釜体1内部;

左侧所述竖直管301上设有进气阀门2。

所述釜体1顶部设有进料口4,釜体1底部设有出料口6,所述进料口4和出料口6上均设有阀门5。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将氢气从左侧竖直管301处通入,氢气进入到加氢装置3内后,通过竖直管301进入到圆环管302内,然后从出气孔303均匀冒出,与釜体1内的待反应溶液进行充分的混合作用,利用气体来进行搅拌混合作用,相比传统的机械式搅拌,其结构更为简单;相比对比文件,其混合效果更佳,对釜体1内部的待反应溶液进行分段式混合。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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