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块状消光剂用粉碎机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2415727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光剂制造设备,具体是一种块状消光剂用粉碎机。



背景技术:

消光剂是带有环氧基的聚丙烯酸酯树脂,是一种户外型粉末涂料的消光树脂,消光效果好,能够获得1-60%的任意光泽,适宜光泽在1-30%的户外型纯聚酯粉末的消光。

消光剂在实际生产的过程中一般呈块状结构,整体不利于包装运输和实际的使用,因此需要采用粉碎机实现粉碎,现有的粉碎机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筛网堵塞的情况,这样便需要人员拆卸清理,整体非常浪费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块状消光剂用粉碎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块状消光剂用粉碎机,包括粉碎罐,所述粉碎罐固定安装在主支架上,粉碎罐的上下端分别设有加料斗和出料斗;粉碎罐内安装有水平设置的转轴,转轴的右端延伸至粉碎罐的外侧,且转轴与粉碎罐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所述转轴上固定套有转子,且转子上设有呈圆周向设置的刀轴,刀轴上设有相互交错设置的粉碎刀片;所述转轴的右端固定安装有主动皮带轮,主动皮带轮通过皮带传动连接粉碎电机输出轴上的皮带轮,通过粉碎电机带动转轴转动,从而使得转子转动;所述转子与出料斗之间安装有筛盘,利用筛盘实现粉料的筛选;所述筛盘的一端连接有转杆,转杆延伸至粉碎罐的外侧,且转杆传动连接翻转伺服电机,利用翻转伺服电机带动筛盘上下抖动,从而加快筛料的速度;所述出料斗的外壁上安装有一环形的导气圈,导气圈上均匀的设有气孔,且所述气孔与出料斗的内部相通;导气圈还通过导气管与气泵的出气口相连接,通过气泵将高压气体注入出料斗内,气圈产生环形气流对出料斗上方的筛盘进行吹气,此时凝块卡住的粉料则会被吹散,从而表面出现堵塞的情况。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粉碎电机和翻转伺服电机均安装在主支架的电机座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出料斗与粉碎罐之间采用法兰连接,因此出料斗可以拆卸,同时容易更换不同规格的筛盘。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使用操作方便,整体可以实现较好的持续出料,有效的避免了堵料的情况,整体清理过程快速,同时在更换筛网的时候也非常的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块状消光剂用粉碎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粉碎罐、2-加料斗、3-粉碎电机、4-传动皮带、5-转轴、6-轴承、7-主动皮带轮、8-转子、9-刀轴、10-粉碎刀片、11-筛盘、12-翻转伺服电机、13-电机座、14-出料斗、15-主支架、16-气泵、17-导气管、18-导气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块状消光剂用粉碎机,包括粉碎罐1,所述粉碎罐1固定安装在主支架15上,粉碎罐1的上下端分别设有加料斗2和出料斗14;粉碎罐1内安装有水平设置的转轴5,转轴5的右端延伸至粉碎罐1的外侧,且转轴5与粉碎罐1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6;所述转轴5上固定套有转子8,且转子8上设有呈圆周向设置的刀轴9,刀轴9上设有相互交错设置的粉碎刀片10;所述转轴5的右端固定安装有主动皮带轮7,主动皮带轮7通过皮带4传动连接粉碎电机3输出轴上的皮带轮,通过粉碎电机3带动转轴5转动,从而使得转子转动;所述转子8与出料斗14之间安装有筛盘11,利用筛盘11实现粉料的筛选;所述筛盘11的一端连接有转杆,转杆延伸至粉碎罐 1的外侧,且转杆传动连接翻转伺服电机12,利用翻转伺服电机12带动筛盘11上下抖动,从而加快筛料的速度;所述出料斗14的外壁上安装有一环形的导气圈18,导气圈18上均匀的设有气孔,且所述气孔与出料斗14的内部相通;导气圈18还通过导气管17与气泵16的出气口相连接,通过气泵16将高压气体注入出料斗14内,气圈18产生环形气流对出料斗14上方的筛盘11进行吹气,此时凝块卡住的粉料则会被吹散,从而表面出现堵塞的情况。

所述粉碎电机3和翻转伺服电机12均安装在主支架15的电机座13上。

所述出料斗14与粉碎罐1之间采用法兰连接,因此出料斗14可以拆卸,同时容易更换不同规格的筛盘11。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当出现筛盘11筛料不顺畅的时候,利用翻转伺服电机12带动筛盘11上下抖动,从而加快筛料的速度,此时若仍然未达到效果,通过气泵16将高压气体注入出料斗14内,气圈18产生环形气流对出料斗14上方的筛盘11进行吹气,此时凝块卡住的粉料则会被吹散,从而避免出现堵塞的情况。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