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捷式电动汽车清洗实验台。
背景技术:
电动汽车和燃油汽车在生产工艺、材质和外观喷涂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往往平常燃油汽车所使用的清洗溶液并不适用于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的各个零部件对于不同溶剂会产生不同的反应,而不去一一测试无法得知最后的具体结果,往往人们测试需要准备多瓶各类清洁溶剂逐个实验,且不能模仿高压水枪的效果,实验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捷式电动汽车清洗实验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以往的电动汽车清洗实验很不方便,且实验效果不佳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捷式电动汽车清洗实验台,包括台板、汇流器和玻璃柜,所述台板正面安装有挂板,所述挂板上设置有溶液瓶,所述溶液瓶上方安装有加液口,所述溶液瓶下方连接有引流管,所述汇流器上安装有调节阀,所述汇流器左侧设置有进气管,所述汇流器下方固定有滴管,所述玻璃柜下方设置有柜门,所述玻璃柜与柜门之间设置有转轴,所述转轴上安装有连接件,所述玻璃柜下方固定有工作平台,所述工作平台内设置有移动轨道,所述移动轨道上安装有夹具,所述夹具上连接有固定螺栓,所述工作平台下方固定有底座,所述底座内设置有空气压缩机。
优选的,所述溶液瓶、引流管和调节阀均设置有四个,且互相对应。
优选的,所述空气压缩机通过进气管与汇流器内部相通。
优选的,所述柜门在转轴上旋转角度为0-120°。
优选的,所述固定螺栓旋转至最低点时,固定螺栓底端与移动轨道相接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便捷式电动汽车清洗实验台设有四个溶液瓶,可在清洗实验的时候拥有更多的变量选择,无需另外添加,汇流器上设置有四个调节阀,一一对应四个溶液瓶,可根据需要任意调节溶液之间的混合比例,适用范围更广,底座上固定有空气压缩机,可向汇流器内部通入高压气体使汇流器内部溶液通过滴管高速喷出,关闭空气压缩机后可使内部溶液从滴管缓慢滴出,两种加液模式自由切换,能够有效模拟汽车清洗过程,使用起来方便快捷,工作平台上安装有玻璃柜,可防止在滴液或者喷液过程中液体飞溅入用户眼中,不仅提升了安全性也保持了四周的环境整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台板,2、挂板,3、加液口,4、溶液瓶,5、引流管,6、汇流器,7、调节阀,8、滴管,9、进气管,10、空气压缩机,11、玻璃柜,12、连接件,13、转轴,14、柜门,15、固定螺栓,16、夹具,17、移动轨道,18、工作平台,19、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捷式电动汽车清洗实验台,包括台板1、汇流器6和玻璃柜11,其特征在于:台板1正面安装有挂板2,挂板2上设置有溶液瓶4,溶液瓶4上方安装有加液口3,溶液瓶4下方连接有引流管5,溶液瓶4、引流管5和调节阀7均设置有四个,且互相对应,能够在实验时任意切换实验溶液,汇流器6上安装有调节阀7,汇流器6左侧设置有进气管9,汇流器6下方固定有滴管8,玻璃柜11下方设置有柜门14,柜门14在转轴13上旋转角度为0-120°,可小角度打开柜门14,玻璃柜11与柜门14之间设置有转轴13,转轴13上安装有连接件12,玻璃柜11下方固定有工作平台18,工作平台18内设置有移动轨道17,移动轨道17上安装有夹具16,夹具16上连接有固定螺栓15,固定螺栓15旋转至最低点时,固定螺栓15底端与移动轨道17相接触,工作平台18下方固定有底座19,底座19内设置有空气压缩机10,空气压缩机10通过进气管9与汇流器6内部相通,可通过高压气体流动使内部溶液从滴管8处喷出。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便捷式电动汽车清洗实验台时,首先打开加液口3,将各类清洗用溶液分别加入各个溶液瓶4内,接着拉动柜门14,柜门14在连接件12的作用下沿着转轴13旋转打开,将待实验汽车喷涂零件放入夹具16中间,推动夹具16在移动轨道17上移动从而夹紧汽车喷涂零件,接着操作调节阀7,根据需要切换测试溶液,或者打开多个调节阀使用混合溶液,溶液瓶4内的溶液将顺着引流管5进入汇流器6,最后从滴管8滴下,当需要模拟高压喷洒时,打开空气压缩机10,高压气体从进气管9进入汇流器6,带动内部溶液从滴管8高速喷出,使用者可通过玻璃柜11及时观察溶液在汽车零件表面的情况,这就是该便捷式电动汽车清洗实验台的工作原理。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