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烘箱,特别是一种自动搁板烘箱。
背景技术:
烘箱是用于物品烘干的设备,是实验室研究常用的设备。烘箱一般通过电能使加热管加热,并通过风道送风使烘箱内部温度达到均匀,送风方式又分垂直循环送风和水平循环送风。水平循环送风适用于需放置在托盘中烘干的物件,由于水平循环送风的热风是由工作室两边吹出的,所以可以完全沐浴到托盘中的物件,烘干效果会很好。相反,放置在托盘中烘干的物件若用垂直循环送风是很不适宜的。垂直循环送风的的原理是热风由上而下吹出,烘箱中的托盘会把热风挡住,从而热风沐浴不到下面几层托盘中的物件,相应烘干效果会很差。因此,垂直循环送风更适用于烘干放置在网架上的物件,由于是网架,整个上下流通性会很好,使得热风可完全沐浴在物件上。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烘箱通常分为两层或者三层,中间会有固定的搁板将烘箱分隔成两到三层,方便多件物品的烘干,但是由于烘箱内部有一定深度,因此将需要烘干物品塞进隔层里面时需要将手伸进去,连续使用的时候,内部温度较高,碰到也会被烫到,虽不至于烫伤,也会造成不适,同时造成实验物品脱手掉落,造成意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自动搁板烘箱,其搁板能够随着门板开门自动伸出,方便放置实验物品。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自动搁板烘箱,其特征在于:包含烘箱主体、门板、门铰轴和搁板,门板通过门铰轴铰接在烘箱主体上,搁板设置在两组同步带装置上并且能够沿着水平方向向烘箱主体外侧滑动,门铰轴下端固定设置有第一齿轮,第二齿轮转动设置在烘箱主体下侧,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通过链条联动,大齿轮与第二齿轮同轴设置并且固定在第二齿轮下侧,竖直轴竖直设置并且转动设置在烘箱主体侧面,竖直轴下端固定设置有第三齿轮,第三齿轮通过链条与大齿轮联动,竖直轴上端通过斜齿轮与两组同步带装置的主动轴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两组同步带装置分别包含主动轴、主动同步轮、被动轴、被动同步轮和同步输送带,两组同步带共用一根主动轴,主动轴水平设置在烘箱主体内侧并且主动轴两端转动设置在烘箱主体内壁上,主动轴一端通过斜齿轮与竖直轴上端连接,被动轴设置在烘箱主体内部外侧并且两根被动轴分别设置在烘箱主体两侧,被动轴一端转动设置在烘箱主体内壁上,同步输送带设置在主动轴和被动轴上。
进一步地,所述搁板水平设置并且可拆卸固定在两组同步带上。
进一步地,所述可拆卸固定结构为,同步输送带表面固定设置有一磁铁,搁板整体采用铁质材料或者搁板两侧对应磁铁位置设置有铁片。
进一步地,所述搁板为网状搁板。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将搁板与门板联动,门开启的同时,搁板从烘箱内部伸出,这样无需将手伸进烘箱内,使用方便并且不会烫手造成影响。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搁板烘箱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搁板烘箱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搁板烘箱的正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发明的解释而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搁板烘箱,包含烘箱主体1、门板2、门铰轴3和搁板4,门板2通过门铰轴3铰接在烘箱主体1上,搁板4设置在两组同步带装置上并且能够沿着水平方向向烘箱主体1外侧滑动,门铰轴3下端固定设置有第一齿轮5,第二齿轮6转动设置在烘箱主体1下侧,第一齿轮5和第二齿轮6通过链条联动,大齿轮7与第二齿轮6同轴设置并且固定在第二齿轮6下侧,竖直轴8竖直设置并且转动设置在烘箱主体1侧面,竖直轴8下端固定设置有第三齿轮9,第三齿轮9通过链条与大齿轮7联动,竖直轴8上端通过斜齿轮10与两组同步带装置的主动轴连接。
两组同步带装置分别包含主动轴11、主动同步轮、被动轴12、被动同步轮和同步输送带13,两组同步带共用一根主动轴11,主动轴11水平设置在烘箱主体1内侧并且主动轴11两端转动设置在烘箱主体1内壁上,主动轴11一端通过斜齿轮10与竖直轴8上端连接,被动轴12设置在烘箱主体1内部外侧并且两根被动轴12分别设置在烘箱主体1两侧,被动轴12一端转动设置在烘箱主体1内壁上,同步输送带13设置在主动轴11和被动轴12上。
搁板4水平设置并且可拆卸固定在两组同步带上。可拆卸固定结构为,同步输送带13表面固定设置有一磁铁14,搁板4整体采用铁质材料或者搁板两侧对应磁铁位置设置有铁片。搁板4为网状搁板。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搁板烘箱在使用的时候,拉开门板2的时候,门铰轴3转动,此时,门铰轴3下端的第一齿轮5转动,通过两条带动第二齿轮6转动,大齿轮7随着第二齿轮6同步转动,通过链条带动第三齿轮9转动,第三齿轮9的转动通过竖直轴8和斜齿轮10传动至主动轴11,从而带动同步输送带13向外侧传动,从而搁板4向烘箱主体1外侧伸出。
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发明说明书的内容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