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金属空调散热系统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1045849阅读:938来源:国知局
液态金属空调散热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液态金属空调散热系统。



背景技术:

家居房间和办公环境中使用的空调器,其室外机基本都是依靠冷凝器强制对流散热,要提高空调能效,可以通过增大冷凝器面积来增大过冷度,但这样会使空调成本增加;同样要提高空调低温制热能力,可以通过增大冷凝器面积来增大过热度,同样会使空调成本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液态金属空调散热系统,利用液态金属为空调器辅助散热,能提供更大的过冷度和过热度,令空调器的能效更高、运转温度范围更广,即使在高温和低温的环境下也能使空调器保持正常运转。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液态金属空调散热系统,包括制冷系统和液态金属散热系统,所述制冷系统包括压缩机、四通阀、冷凝器、节流装置和蒸发器,所述液态金属散热系统包括散热器、换热器、热管和电磁泵,所述的四通阀分别与压缩机的排气管、压缩机的吸气管、冷凝器的一端和蒸发器的一端相连,所述的蒸发器的另一端与节流装置的一端相连,所述的换热器的四个端口分别与冷凝器的另一端、节流装置的另一端、散热器的一端和电磁泵的一端相连,所述的电磁泵的另一端与散热器的另一端相连,所述的热管连接散热器、换热器和电磁泵,所述的散热器紧贴在冷凝器的后面。

进一步,所述压缩机为直流或交流变频压缩机或定速压缩机。

进一步,所述节流装置为毛细管、电子膨胀阀或热力膨胀阀。

进一步,所述换热器为壳管式或板式换热器。

进一步,所述热管为铜或铝金属管。

进一步,所述电磁泵为直流或交流泵。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克服了现有房间空调器高温天气下制冷能力不足的缺陷,利用液态金属为空调器辅助散热,能提供更大的过冷度和过热度,令空调器的能效更高、运转温度范围更广,即使在高温和低温的环境下也能使空调器保持正常运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系统示意图。

图中:1为压缩机、2为四通阀、3为冷凝器、4为节流装置、5为蒸发器、6为散热器、7为换热器、8为热管、9为电磁泵、10为室外风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液态金属空调散热系统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

参见附图1,液态金属空调散热系统包括制冷系统和液态金属散热系统,制冷系统包括压缩机1、四通阀2、冷凝器3、节流装置4和蒸发器5。四通阀2的四个端口分别与压缩机1的排气管、压缩机1的吸气管、冷凝器3的一端和蒸发器5的一端相连,蒸发器5的另一端与节流装置4的一端相连。液态金属散热系统包括散热器6、换热器7、热管8和电磁泵9。换热器7的四个端口分别与冷凝器3的另一端、节流装置4的另一端、散热器6的一端和电磁泵9的一端相连,电磁泵9的另一端与散热器6的另一端相连,热管8连接散热器6、 换热器7和电磁泵9。散热器6紧贴在冷凝器3的后面。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参见附图1,制冷时:制冷剂被压缩机1压缩为高温高压的气体,经过四通阀2,送到冷凝器3,在冷凝器3进行热量交换后冷却,变为气液混合物或液体,然后进入换热器7,在换热器7内与液态金属进行热量交换后进一步过冷,变为液体,此时电磁泵9运转,液态金属进入换热器7,在换热器7内与制冷剂进行热量交换后升温,再被送到散热器6,在散热器6进行热量交换后冷却,经过电磁泵9,进入换热器7,完成液态金属散热循环;液体的制冷剂经过节流装置4,变为低温低压的气液混合物,再通过蒸发器5,蒸发器5将室内空气中热量交换给制冷剂,室内空气温度降低,给室内制冷。制冷剂经过蒸发器5换热后变成低温低压的气体,通过四通阀2,再被压缩机1吸入,再由压缩机1压缩为高温高压的气体,完成制冷循环。利用液态金属对制冷剂快速散热,从而获得更大的过冷度,提高空调器的能效。

制热时:制冷剂被压缩机1压缩为高温高压的气体,经过四通阀2,送到蒸发器5,在蒸发器5进行热量交换后冷却,室内的空气被升温而产生制热。冷却后的制冷剂变为高压的气液混合物或液体,送到节流装置4,变为低温低压的气液混合物,然后进入换热器7,在换热器7内与液态金属进行热量交换后得到过热,变为低温低压的气体,此时电磁泵9运转,液态金属进入换热器7,在换热器7内与制冷剂进行热量交换后降温,再被送到散热器6,在散热器6将液态金属的热量交换到室外空气,经过电磁泵9,进入换热器7,完成液态金属散热循环;制冷剂再通过冷凝器3,冷凝器3将制冷剂热量交换到室外空气。制冷剂经过冷凝器3换热后变成低温低压的气体,通过四通阀2,再被压缩机1吸入,再由压缩机1压缩后转高温高压的气体,完成制热循环。利用液态金属对制冷剂 提供过热度,能保证空调器在低温环境下正常工作。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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