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易于排气并可快速脱模的注塑模具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1965908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较大范围,具体是一种易于排气并可快速脱模的注塑模具。



背景技术:

注塑成型是批量生产某些形状复杂部件时用到的一种加工方法。具体指将受热融化的材料由高压射入注塑模具的模腔内,经冷却固化后,得到成形品。

现有的注塑模具在注塑成型时,需要预先将上下模闭合,然后通过注塑口向模腔内注塑熔融塑胶。在上下模闭合时,为了确保上下模闭合精度,一般在上下模上分别设置相对应的定位导柱及定位凹槽,而定位导柱及定位凹槽的结构及设置方式对上下模的闭合精度的影响至关重要。

现有的注塑模具在注塑过程中还经常会出现模腔填充不足,存留的空气被压缩后形成高温的压缩空气,而存在灼伤制品以及制品表面流线、焦斑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模腔排气不良所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易于排气并可快速脱模的注塑模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易于排气并可快速脱模的注塑模具,包括下模、弹簧、导柱、挡风板、排气通道、单向阀、注塑口、上模、定位凹槽、定位导柱和模腔,所述下模上设置上模形成模具本体,模具本体的中部设置模腔,上模的顶部设置注塑口,注塑口连通模腔,所述上模的内部设置排气通道,排气通道的一端位于上模的底面并连通模腔,且排气通道的一端连接单向阀,所述排气通道的另一端设置于上模的侧面,且排气通道的另一端端口处设置挡风板,所述下模和上模两端的接触面上分别设置定位导柱和定位凹槽,定位导柱和定位凹槽的位置相对应,其中导柱的形状为圆台状,且导柱底部的直径大于定位凹槽的底部的直径,所述下模的两端均固定连接导柱的一端,而导柱的另一端穿过上模上对应设置的导向孔并螺纹连 接螺帽,所述导向孔的底部开设弹簧收纳孔,弹簧收纳孔和下模之间设置弹簧,且弹簧套设于导柱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挡风板的一侧设置翅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下模的底部设置多个温控导管插孔,温控导管插孔内插接温控导管,温控导管通过水泵连接冷却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定位导柱和定位凹槽实现精确定位,通过弹簧提高脱模效率,同时本实用设置单向的排气通道,提高排气的效率,保证模腔内部压力和温度的稳定,以提高产品的质量,而配合挡风板有效的改变高温空气排出的方向,避免直吹导柱,从而影响拆卸。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易于排气并可快速脱模的注塑模具,包括下模1、弹簧2、导柱3、翅片4、挡风板5、排气通道6、单向阀7、注塑口8、上模9、定位凹槽10、定位导柱11、模腔12和温控导管插孔13,所述下模1上设置上模9形成模具本体,模具本体的中部设置模腔12,上模9的顶部设置注塑口8,注塑口8连通模腔12,以便于原料进入到模腔12内成型,所述上模9的内部设置排气通道6,排气通道6的一端位于上模9的底面并连通模腔12,以便于将模腔内的空气导出,且排气通道6的一端连接单向阀7,通过单向阀7保证气体单向流动,避免空气回流造成内部冷却不均或者压力不稳定,而影响产品,所述排气通道6的另一端设置于上模9的侧面,且排气通道6的另一端端口处设置挡风板5,挡风板5的一侧设置翅片4,通过挡风板5将内部高温空气换向, 避免直吹导柱3,从而影响拆卸。

所述下模1的底部设置多个温控导管插孔13,温控导管插孔13内插接温控导管,温控导管通过水泵连接冷却水,从而实现快速冷却。

所述下模1和上模9两端的接触面上分别设置定位导柱11和定位凹槽10,定位导柱11和定位凹槽10的位置相对应,其中导柱11的形状为圆台状,且导柱11底部的直径大于定位凹槽10的底部的直径,从而使得定位导柱11和定位凹槽10在下模1和上模9压紧的情况下咬死,保证定位精确的同时不会晃动。

所述下模1的两端均固定连接导柱3的一端,而导柱3的另一端穿过上模9上对应设置的导向孔并螺纹连接螺帽,从而实现下模1和上模9的紧固,所述导向孔的底部开设弹簧收纳孔,弹簧收纳孔和下模1之间设置弹簧2,且弹簧2套设于导柱3上,以便于冷却后脱模。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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