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电梯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随轿厢运行的限速控制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密度的增加,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导致电梯的使用率逐年提高,随着近几年电梯坠落事故频发,电梯的安全性也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电梯安全钳装置作为一种电梯安全运行的配套装置,他是通过与限速器联动,一旦发现电梯下落超速,便会自动将电梯制停,从而保护电梯内部人员,而作为与安全钳联动的提拉装置在其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现有的限速控制机构存在占用空间大、不易维修和保养的缺点。亟需研发一种占用空间小、易于维修的随轿厢运行的限速控制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现有的限速控制机构存在占用空间大、不易维修和保养的缺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占用空间小、易于维修的随轿厢运行的限速控制机构。
(2)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这样一种随轿厢运行的限速控制机构,包括有电梯限速器、单向钢丝绳、顶部调力悬挂装置、底部弹簧涨紧装置和安全钳联动机构,井道顶部设有顶部调力悬挂装置,井道底部设有底部弹簧涨紧装置,井道内的导轨上的轿厢顶部安装有电梯限速器,轿厢外侧壁上设有安全钳联动机构,顶部调力悬挂装置上设有单向钢丝绳,单向钢丝绳与电梯限速器和安全钳联动机构连接,单向钢丝绳最后固定在底部弹簧涨紧装置上。
优选地,还包括有紧固件,电梯限速器通过紧固件安装于轿厢上。
优选地,所述紧固件为螺栓和垫片,螺栓穿接于垫片和轿厢并将电梯限速器锁紧固定于轿厢上。
优选地,还包括有限速轮,电梯限速器内设有限速轮。
工作原理:使用本装置,可通过顶部调力悬挂装置调节钢丝绳拉力,省去了体积较大的涨紧装置,节省了顶层和地坑的空间;当电梯超速时,电梯限速器通过单向钢丝绳和安全钳联动机构的配合,安全钳联动机构锁死在导轨上,保证了电梯内人员的安全,本装置结构简单,安全。
因为还包括有紧固件,电梯限速器通过紧固件安装于轿厢上,方便安装和拆卸。
因为所述紧固件为螺栓和垫片,螺栓穿接于垫片和轿厢并将电梯限速器锁紧固定于轿厢上,便于工人的拆卸与维护。
因为还包括有限速轮,电梯限速器内设有限速轮,单向钢丝绳滑动更加顺畅。
(3)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电梯限速器安装于轿厢或轿架,采用单向钢丝绳连接,通过顶部调力悬挂装置调节钢丝绳拉力,省去了体积较大的涨紧装置,节省了顶层和地坑的空间;该机构省去限速器复位机构,增加动作可靠性,本实用新型达到了减少安装及制作成本,维护简单,节省顶层和地坑空间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电梯限速器的第一种装配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电梯限速器的第二种装配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电梯限速器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电梯限速器,2-单向钢丝绳,3-顶部调力悬挂装置,4-底部弹簧涨紧装置,5-轿厢,6-井道,7-安全钳联动机构,8-导轨,9-紧固件,91-螺栓,92-垫片,10-限速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一种随轿厢运行的限速控制机构,如图1-4所示,包括有电梯限速器1、单向钢丝绳2、顶部调力悬挂装置3、底部弹簧涨紧装置4和安全钳联动机构7,井道6顶部设有顶部调力悬挂装置3,井道6底部设有底部弹簧涨紧装置4,井道6内的导轨8上的轿厢5顶部安装有电梯限速器1,轿厢5外侧壁上设有安全钳联动机构7,顶部调力悬挂装置3上设有单向钢丝绳2,单向钢丝绳2与电梯限速器1和安全钳联动机构7连接,单向钢丝绳2最后固定在底部弹簧涨紧装置4上。
还包括有紧固件9,电梯限速器1通过紧固件9安装于轿厢5上。
所述紧固件9为螺栓91和垫片92,螺栓91穿接于垫片92和轿厢5并将电梯限速器1锁紧固定于轿厢5上。
还包括有限速轮10,电梯限速器1内设有限速轮10。
工作原理:使用本装置,可通过顶部调力悬挂装置3调节钢丝绳拉力,省去了体积较大的涨紧装置,节省了顶层和地坑的空间;当电梯超速时,电梯限速器1通过单向钢丝绳2和安全钳联动机构7的配合,安全钳联动机构7锁死在导轨8上,保证了电梯内人员的安全,本装置结构简单,安全。
因为还包括有紧固件9,电梯限速器1通过紧固件9安装于轿厢5上,方便安装和拆卸。
因为所述紧固件9为螺栓91和垫片92,螺栓91穿接于垫片92和轿厢5并将电梯限速器1锁紧固定于轿厢5上,便于工人的拆卸与维护。
因为还包括有限速轮10,电梯限速器1内设有限速轮10,单向钢丝绳2滑动更加顺畅。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