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无人机回收工具,具体涉及一种小型无人机回收底座结构。
背景技术: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英文缩写为“UAV”,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从技术角度定义可以分为:无人固定翼机、无人垂直起降机、无人飞艇、无人直升机、无人多旋翼飞行器、无人伞翼机等。无人机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军用与民用。军用方面,无人机分为侦察机和靶机。民用方面,无人机+行业应用,是无人机真正的刚需;目前在航拍、农业、植保、自拍、快递运输、灾难救援、观察野生动物、监控传染病、测绘、新闻报道、电力巡检、救灾、影视拍摄、制造浪漫等等领域的应用,大大的拓展了无人机本身的用途,发达国家也在积极扩展行业应用与发展无人机技术。2013年11月,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由中国AOPA协会负责民用无人机的相关管理。根据《规定》,中国内地无人机操作按照机型大小、飞行空域可分为11种情况,其中仅有116千克以上的无人机和4600立方米以上的飞艇在融合空域飞行由民航局管理,其余情况,包括日渐流行的微型航拍飞行器在内的其他飞行,均由行业协会管理、或由操作手自行负责。
现有无人机降落平台多为固定平台,降落后的无人机仍需要人工进行回收,耗费人力成本,自动化程度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无人机降落平台多为固定平台,降落后的无人机仍需要人工进行回收,耗费人力成本,自动化程度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小型无人机回收底座结构,解决现有无人机降落平台多为固定平台,降落后的无人机仍需要人工进行回收,耗费人力成本,自动化程度低的问题。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小型无人机回收底座结构,包括着陆台和滑轨,所述着陆台底部设置有微调装置,着陆台通过微调装置与滑动组件连接,滑动组件与滑轨匹配。无人机降落在着陆台上以后,着陆台沿滑轨运动,直接将无人机送入机库。
所述着陆台上还设置有位置传感器和处理器,处理器分别与位置传感器、微调装置和滑动组件连接;
处理器:接收位置传感器发送的位置信息,处理后发送控制信号到微调装置和滑动组件;
位置传感器:采集待着陆的无人机的位置信息,将位置信息发送给处理器;
微调装置:接收处理器发送的控制信号进行动作;
滑动组件:接收处理器发送的控制信号进行动作。位置传感器检测待着陆无人机相对于位置传感器的位置,将无人机的位置发送给处理器,处理器控制微调装置和滑动组件动作使着陆台位于无人机的正下方,采用上述装置可使无人机着陆在着陆台的中央,保证着陆台在将无人机送入机库过程中的稳定。
所述位置传感器采用超声波传感器。采用超声波传感器在较近距离上进行检测性价比高,能全天候使用,技术成熟。
所述微调装置为步进电机带动的齿轮与滑动组件连接。采用步进电机与齿轮的组合控制精准。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1、本发明一种小型无人机回收底座结构,能随着无人机的运动而动作,使无人机降落的着陆台中央;
2、本发明一种小型无人机回收底座结构,无人机降落后可直接沿滑轨送入机库。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标记及对应的零部件名称:
1-无人机,2-起落架,3-着陆台,4-位置传感器,5-处理器,6-微调装置,7-滑动组件,8-滑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发明一种小型无人机回收底座结构,,包括着陆台3和滑轨8,所述着陆台3底部设置有微调装置6,着陆台3通过微调装置6与滑动组件7连接,滑动组件7与滑轨8匹配。无人机1降落在着陆台上3以后,滑动组件7带动着陆台3沿滑轨8运动,直接将无人机1送入机库。所述着陆台上3还设置有位置传感器4和处理器5,处理器5采用AT89S52,处理器5分别与位置传感器4、微调装置6和滑动组件7连接;所述位置传感器4 采用超声波传感器。所述微调装置6为步进电机带动的齿轮与滑动组件连接。位置传感器4检测待着陆无人机1相对于位置传感器4的位置,将无人机1的位置发送给处理器5,处理器5控制微调装置6和滑动组件7动作使着陆台3位于无人机1的正下方,采用上述装置可使无人机1放下起落架2着陆在着陆台3的中央,保证着陆台3在将无人机1送入机库过程中的稳定。同时采用超声波传感器在较近距离上进行检测性价比高,能全天候使用,技术成熟。
处理器5:接收位置传感器4发送的位置信息,处理后发送控制信号到微调装置6和滑动组件7;
位置传感器4:采集待着陆的无人机1的位置信息,将位置信息发送给处理器5;
微调装置6:接收处理器5发送的控制信号进行动作;
滑动组件7:接收处理器5发送的控制信号进行动作。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