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螺旋桨,包括桨叶,所述桨叶旋转形成桨盘,其特征在于:
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43.86%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20.27±2.5)度;
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61.40%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14.82±2.5)度;及
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78.95%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11.75±2.5)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43.86%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为(14.13±5)mm;及/或
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61.40%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为(12.67±5)mm;及/或
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78.95%处,所述叶的弦长为(10.90±5)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96.49%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8.04±2.5)度。
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桨盘的直径范围为(114±30)mm。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96.49%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为(9.10±5)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桨叶包括第一面、与所述第一面相背的第二面、连接所述第二面及所述第一面的一侧的第一侧缘及连接所述第二面及所述第一面的另一侧的第二侧缘,所述第一面与所述第二面均弯曲。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面包括凸出的第一拱起部;所述第一侧缘包括曲面状的向外突出的第二拱起部;所述第二侧缘包括曲面状的向外突出的第三拱起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拱起部、所述第二拱起部及所述第三拱起部均靠近所述桨盘的中心。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桨叶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桨叶相对于所述桨盘的中心呈中心对称;
或/及,所述桨叶远离所述桨盘的中心的一端的厚度小于所述桨叶的其它部分的厚度。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为折叠桨,并且所述螺旋桨包括与所述桨叶转动连接或固定连接的桨毂,所述桨叶的数量为至少两个。
11.一种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为折叠桨,所述螺旋桨包括桨毂及与所述桨毂连接的至少两个桨叶;
所述桨叶形成的桨盘的直径为(114±30)mm;
在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43.86%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20.27±2.5)度,所述桨叶的弦长为(14.13±5)mm;在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61.40%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14.82±2.5)度,所述桨叶的弦长为(12.67±5)mm;在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78.95%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11.75±2.5)度,所述叶的弦长为(10.90±5)mm;在距离所述桨盘中心为所述桨盘半径的96.49%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8.04±2.5)度,所述桨叶的弦长为(9.10±5)mm。
12.一种动力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组件包括如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螺旋桨;以及
驱动件,所述驱动件用于驱动所述螺旋桨转动。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动力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件为电机,所述电机的KV值为2100KV。
14.一种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至少一个机臂及至少一个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动力组件,所述机臂与所述机身连接,所述动力组件分别安装在所述机臂上。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器的机臂和动力组件均为多个,所述多个动力组件分别安装在多个所述机臂上,并依照不同方向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