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器和充电方法

文档序号:9793181阅读:800来源:国知局
充电器和充电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结算执行对二次电池的充电的充电器的使用费的技术。
【背景技术】
[0002]近年来,提出一些用于结算EV(电动车辆)充电器的使用费的技术,该EV充电器执行对安装在EV中的二次电池的充电。
[0003]例如,在专利文件I中公开的技术使能够在结算EV充电器的使用费之后对EV进行充电。
[0004]现有技术的文献
[0005]专利文件
[0006]专利文件1:日本未审专利申请公开N0.2010-028913

【发明内容】

[0007]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0008]在充电器中,难以确定在带有二次电池的接口处是否可能正充电,直到电流实际流动的阶段为止。
[0009]本来,当在充电开始之前结算使用费以避免不支付充电器中的使用费时,出现将发生退还使用费的可能性。
[0010]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解决作为在上文中描述的问题的发生退还充电器使用费的问题的充电器和充电方法。
[0011]问题的解决手段
[0012]本发明的充电器包括:电力供给单元,该电力供给单元对二次电池供给电力;和结算单元,该结算单元在已经开始对二次电池供给电力之后但在终止充电之前结算充电器的使用费。
[0013]本发明的充电方法是由对二次电池充电的充电器实现的充电方法,并且包括:对所述二次电池供给电力的电力供给步骤;和在已经开始对所述二次电池供给电力之后但在终止充电之前结算所述充电器的使用费的结算步骤。
[0014]发明效果
[0015]本发明获得了消除充电器使用费需要被退还的情况的效果。
【附图说明】
[0016]图1是示出包括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的EV充电器的充电系统的配置的框图。
[0017]图2是用于描述在图1中示出的充电系统中在充电期间的一般操作的流程图。
[0018]图3是用于描述在图1中示出的EV充电器中在充电期间的操作细节的顺序图。
[0019]图4是用于描述在图1中示出的EV充电器中在充电期间的操作细节的顺序图。
[0020]图5是示出本发明的充电器的配置的概要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接下来,将参考附图描述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
[0022]图1是示出包括本示例性实施例的EV充电器的充电系统的配置的框图。
[0023]在图1中示出的充电系统包括EV10、和EV充电器20。
[0024]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假定EVlO的充电模式是CHAdeMO(CHArge de MOve)标准的充电模式。CHAdeMO标准是用于从EVl O侧控制EV充电器20的充电的开始和终止的规范。
[0025]EVlO包括二次电池11和控制单元12。
[0026]二次电池11由从EV充电器20供给的电力充电。EV1由充电到二次电池11的电力驱动,但是因为驱动系统配置本身不是本发明的固有部分并且能够使用任何已知的配置,所以省略解释。
[0027]控制单元12控制EVlO中的构成元件以执行各种处理。
[0028]EV充电器20包括显示单元21、电力供给单元22、结算单元22、和控制单元24。
[0029]显示单元21显示在充电期间的各种屏幕。
[0030]电力供给单元22将电力供给EVlO的二次电池11。
[0031]结算单元23能够通过多个结算方法结算由EVlO使用的EV充电器20的使用费。能够由结算单元23实施的结算方法例如包括电子货币结算、信用卡结算、预付卡结算、和现金结算。假定EV充电器20的使用费是与供给电力的量无关的固定费用。
[0032]控制单元24控制EV充电器20中的构成元件以执行各种处理。
[0033]接下来,描述图1中示出的充电系统的一般操作。
[0034]首先,参考图2描述在图1中示出的充电系统的充电期间的一般操作。
[0035]如图2所示,首先,由EV充电器20的用户将EV充电器20的充电连接器连接到EVlO(步骤Al)。
[0036]接下来,EV充电器20的控制单元24开始在EV充电器20的主要部分和充电连接器之间的充电电缆的绝缘测试(步骤A2)。因为绝缘测试方法本身不是本发明的固有部分并且能够使用已知的方法,所以省略解释。一旦开始绝缘测试,就不能插入和拔出充电连接器。
[0037]当完成绝缘测试时(步骤A3),EV10的控制单元12指示EV充电器20开始充电(步骤A4)。一旦接收此指令,EV充电器20的控制单元24就指示电力供给单元22开始对EVlO供给电力。
[0038]EV充电器20的控制单元24接下来检查对EVlO的电力供给是否实际开始(步骤A5)。这是因为如上所述确定是否可能在充电是困难的,直到在电力实际地流动的阶段为止。
[0039]如果对EVlO的电力供给已经开始(在步骤A5中为“是”),则EV充电器20的控制单元24指示结算单元23结算EV充电器20的使用费(步骤A6),并且监视在等待时间(时间间隔依赖于结算方法来设定,将在下文中详细的描述)内结算是否已经实施(步骤A7)。等待时间的开始点假定是开始将电力从EV充电器20的充电连接器供给到EVl O的定时。
[0040]如果在等待时间内没有实施结算(在步骤A7中为“否”),则EV充电器20的控制单元24指示电力供给单元22强制停止对EVl O的电力供给(步骤A8)。
[0041]另一方面,如果在等待时间内实施了结算(在步骤A7中为“是”),则EVlO的控制单元12指示EV充电器20在二次电池11的充电量达到预定量的时间点(在快速充电器的情况下,二次电池11的充电率达到80 %的时间点)终止充电(步骤A9)。在接收此指令时,EV充电器20的控制单元24指示电力供给单元22停止对EVlO的电力供给。
[0042]在步骤A8和A9中终止充电之后,充电连接器的插入和拔出再次变为可能。此外,如果在步骤A5中没有开始对EVlO的电力供给,则这被看作错误,并且充电连接器的插入和拔出变为可能。
[0043]接下来,参考图3和图4描述在图1中示出的EV充电器20中充电期间的详细操作。图3和图4的顺序图通过连接符A-H连接在一起。
[0044]如图3和图4所示,控制单元24首先指示显示单元21显示开始屏幕(步骤BI)。在接收到此指示时,显示单元21显示开始屏幕。在此时间点的EV充电器20的充电连接器不连接至IjEVl O。
[0045]当执行充电时,EV充电器20的用户首先触摸开始屏幕。
[0046]控制单元24接下来指示显示单元21显示结算方法选择屏幕,其提示用户选择能够由结算单元23实施的任何一种结算方法(步骤B2)。在接收到此指令时,显示单元21显示结算方法选择屏幕。在结算方法选择屏幕中,显示多个结算方法以允许用户例如通过触摸屏幕来选择,例如电子货币结算、信用卡结算、预付卡结算、和现金结算。
[0047]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如上文中所述,如果在对EVlO的电力供给开始之后的等待时间内没有执行结算,则强制停止充电。
[0048]这样,能够限制供给到没有为其结算使用费的EVlO的电力的量,但是为了进一步地限制此供给的电力的量,必须使等待时间尽可能短。然而,直到进行结算为止的时间被认为依赖于结算方法而不同(例如在电子货币结算中,认为在比现金结算的时间较短的时间内执行结算)。
[0049]因此,控制单元24根据在结算方法选择屏幕上所选择的结算方法来确定等待时间(步骤B3)。
[0050]此外,对于每种结算方法预先设定等待时间,并且等待时间被设定在例如30秒至一分钟的范围内。换句话说,因为在快速充电的情况下充电时间约是20至30分钟,所以等待时间被设定为总充电时间的约5至1 %。
[0051 ]此外,当由SOC(荷电状态)确定等待时间时,等待时间被设定为SOC被充电到约5-10%的时间。
[0052]然而,因为“充电时间”和“根据时间充电的S0C”由二次电池11中剩余的电荷量而改变,所以等待时间未必限制为充电时间的5-10 %或SOC的约5-10 %。此外,等待时间和快速充电中所花费的时间不限于上述的时间。
[0053]从限制供给到未为其结算使用费的EVlO的电力的量的观点来看,等待时间根据结算方法被设定为最短的可能时间,但是当结算不能在此等待时间内完成时,可以停止对EVlO的电力供给。
[0054]为了能够在短的等待时间内立即执行结算,控制单元24指示显示单元21显示结算预备屏幕,该结算预备屏幕提示用户对由在结算方法选择屏幕中所选择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做好准备(步骤B4)。在接收此指令时,显示单元21显示结算预备屏幕。此结算预备屏幕是显示诸如“结算将立刻开始”的消息的屏幕。
[0055]接着,EV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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