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化工涂料加工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负离子杀菌涂料的基料及其制备工艺。
背景技术:
随着人口的大迁移,大都人烟稠密、森林树木被过度砍伐,工业污染地、密闭的空调间所产生的污染物品及污染的液体、固体和各种生物体与空气形成溶胶,使大量小空气离子结成大离子而沉降,失去活性,即是空气中正、负电荷很不平衡导致人们头昏眼花,恶心,情绪不安。因此,研究人员逐渐研发出人造离子杀菌剂,不但可以杀死细菌及甲醛,净化空气,还能释放对人体健康的负离子。
在目前装饰众多产品中的负离子乳胶漆,在施工过程大部分负离子被沉淀、被遮盖足,是经过长期检测而得知。目前乳胶漆负离子有效期三个月,不能杀甲醛,三个月后负离子就自然消失。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涂料负离子杀菌效果差、持续时间长等瓶颈,从而提出一种杀菌效果好、去除甲醛、耐水、耐碱、耐酸、可长时间持续释放负离子、抗污、耐沾污性强的负离子杀菌涂料的基料及其制备工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负离子杀菌涂料的基料,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氟碳乳液20-25重量份,改性苯丙乳液25-30重量份;防沉剂5-8重量份;醇酯十二2-5重量份;硅油5-10重量份;活性碳10-15重量份、二氧化钛15-25重量份、负离子水15-25重量份、分散剂15-25重量份。
优选的,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氟碳乳液22-24重量份,改性苯丙乳液26-28重量份;防沉剂6-7重量份;醇酯十二3-4重量份;硅油6-8重量份;活性碳11-13重量份、二氧化钛17-23重量份、负离子水18-23重量份、分散剂18-23重量份。
优选的,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氟碳乳液23重量份,改性苯丙乳液28重量份;防沉剂6重量份;醇酯十二4重量份;硅油8重量份;活性碳13重量份、二氧化钛20重量份、负离子水20重量份、分散剂20重量份。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制备所述涂料的基料的工艺,步骤如下:首先在负离子水中添加分散剂,搅拌均匀,然后顺序添加氟碳乳液、改性苯丙乳液、醇酯十二、防沉剂、硅油、活性碳、纳米二氧化钛,得到所述涂料的基料。
优选的,所述制备工艺,所述搅拌的时间为30-40分钟。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方案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本发明所述基料杀菌效果好、去除甲醛;耐水、耐碱、耐酸;可长时间持续释放负离子;抗污、耐沾污性强;施工方便、简单;具有极大的市场前景和经济价值。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负离子杀菌涂料的基料,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氟碳乳液20重量份,改性苯丙乳液30重量份;防沉剂5重量份;醇酯十二5重量份;硅油5重量份;活性碳15重量份、二氧化钛15重量份、负离子水20重量份、分散剂20重量份。
实施例2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负离子杀菌涂料的基料,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氟碳乳液25重量份,改性苯丙乳液25重量份;防沉剂8重量份;醇酯十二2重量份;硅油10重量份;活性碳10重量份、二氧化钛25重量份、负离子水18重量份、分散剂23重量份。
实施例3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负离子杀菌涂料的基料,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氟碳乳液23重量份,改性苯丙乳液28重量份;防沉剂6重量份;醇酯十二4重量份;硅油8重量份;活性碳13重量份、二氧化钛20重量份、负离子水23重量份、分散剂18重量份。
实施例4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负离子杀菌涂料的基料,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氟碳乳液22重量份,改性苯丙乳液28重量份;防沉剂6重量份;醇酯十二4重量份;硅油6重量份;活性碳13重量份、二氧化钛17重量份、负离子水23重量份、分散剂18重量份。
实施例5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负离子杀菌涂料的基料,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所述基料含有如下成分:氟碳乳液24重量份,改性苯丙乳液26重量份;防沉剂7重量份;醇酯十二3重量份;硅油8重量份;活性碳11重量份、二氧化钛23重量份、负离子水18重量份、分散剂23重量份。
实施例6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所述涂料的基料的制备工艺,所述工艺步骤如下:首先在20重量份的负离子水中添加20重量份的分散剂,搅拌处理30-40分钟,然后顺序添加23重量份的氟碳乳液、28重量份的改性苯丙乳液、4重量份的醇酯十二、6重量份的防沉剂、8重量份的硅油、13重量份的活性碳、20重量份的纳米二氧化钛,得到所述涂料的基料;整个工艺流程都需要在搅拌下进行,得到所述基料。
将所述基料与带酸洗负电荷纳米粉末的负离子混合在一起,得到负离子涂料,涂抹到墙上。
其中,所述带酸洗负电荷纳米粉末的制备工艺如下:取活性碳加二氧化钛泡浸二辛酸280小时,生产永久灰白色负离子粉,在高温800℃以上添加10%催化剂,逐渐变成白色粉体,再经-100℃在电压为2kv裂变成带负电荷纳米粉沫。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