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油茶籽烘干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油茶籽高效烘干装置。
背景技术:
油茶是世界四大木本油料树种之一,在我国有2000多年的栽培历史,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14个省(市、区),其中安徽、江西、湖南、广西三省(区)栽培面积占到全国总面积的80.2%,约300万hm2,油茶籽年产量100万t左右,年产油茶籽油26万t,产值约110亿元。油茶籽油是我国传统食用油品种之一,油茶籽油脂肪酸组成可与橄榄油媲美,被盛誉为“东方橄榄油”。此外,在我国食用植物油自给率不足40%的背景下,为保障油脂供给安全,积极发展油茶产业是提高我国食用油自给率的重要举措。
入榨油茶籽仁的水分含量对压榨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高水分含量的油茶籽仁不适宜加工。各低温螺旋榨油机生产厂家要求油茶籽仁入榨水分含量不大于8%。因此,新鲜油茶籽需要经过干燥降水后才能进入加工环节,或经干燥至安全储存水分含量后经短暂储存再进入加工环节。就加工过程而言,如何将水分含量降至合理范围具有重要意义。而现有的油茶籽烘干装置往往采用滚筒式烘干机进行烘干,烘干所用的燃料大多为煤炭,导致尾气排放污染物浓度大,同时还存在烘干效率低、成品质量不均匀等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油茶籽高效烘干装置。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一种油茶籽高效烘干装置,包括电加热器、烘干炉,所述烘干炉的热风进口通过风管与电加热器的热风出口相连接,电加热器的冷风进口与鼓风机的出口相连接,烘干炉包括筒体、固定杆、拨叉、传动轴、拨叉固定套、轴套、拨料固定架、排料口,筒体底部设有排料口,筒体底部的内壁上固定有若干层固定杆,每两层固定杆之间设有拨叉,拨叉通过拨叉固定套固定在传动轴的上部,传动轴的下端部设有小带轮,小带轮通过皮带与安装在减速电机上的大带轮相连接,传动轴的中部穿过轴套和轴承箱,轴套通过拨料固定架固定在筒体底部的内侧,轴承箱固定在筒体底部的外侧。
优选地,所述筒体固定在支架上,支架的侧部还固定有给料螺旋输送机,给料螺旋输送机的出口与筒体的进料口相连接,给料螺旋输送机的进口与料斗的出口相连接。
优选地,所述筒体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旋风除尘器的进口相连接,旋风除尘器的底部出灰管上安装有星型卸料器,旋风除尘器的后部依次设有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烟囱。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电加热器对空气进行加热,加热后的热风进入烘干炉中为油茶籽的烘干提供热源,通过设置可转动的拨叉加强炉内的扰动,强化换热,在提高换热效率的同时,提高了烘干的均匀性,具有烘干效率高、清洁环保、成品质量好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油茶籽高效烘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中,1、鼓风机,2、电加热器,3、烘干炉,4、料斗,5、给料螺旋输送机,6、旋风除尘器,7、布袋除尘器,8、引风机,9、烟囱,10、减速电机,11、轴承箱,12、支架,13、星型卸料器,301、筒体,302、固定杆,303、拨叉,304、传动轴,305、拨叉固定套,306、轴套,307、拨料固定架,308、排料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现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油茶籽高效烘干装置,包括电加热器2、烘干炉3,所述烘干炉3的热风进口通过风管与电加热器2的热风出口相连接,电加热器2的冷风进口与鼓风机1的出口相连接,烘干炉3包括筒体301、固定杆302、拨叉303、传动轴304、拨叉固定套305、轴套306、拨料固定架307、排料口308,筒体301底部设有排料口308,筒体301底部的内壁上固定有若干层固定杆302,每两层固定杆302之间设有拨叉303,拨叉303通过拨叉固定套305固定在传动轴304的上部,传动轴304的下端部设有小带轮,小带轮通过皮带与安装在减速电机10上的大带轮相连接,传动轴304的中部穿过轴套306和轴承箱11,轴套306通过拨料固定架307固定在筒体301底部的内侧,轴承箱11固定在筒体301底部的外侧。
所述筒体301固定在支架12上,支架12的侧部还固定有给料螺旋输送机5,给料螺旋输送机5的出口与筒体301的进料口相连接,给料螺旋输送机5的进口与料斗4的出口相连接。
所述筒体301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旋风除尘器6的进口相连接,旋风除尘器6的底部出灰管上安装有星型卸料器13,旋风除尘器6的后部依次设有布袋除尘器7、引风机8、烟囱9;本实用新型通过电加热器对空气进行加热,加热后的热风进入烘干炉中为油茶籽的烘干提供热源,通过设置可转动的拨叉加强炉内的扰动,强化换热,在提高换热效率的同时,提高了烘干的均匀性,具有烘干效率高、清洁环保、成品质量好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在上面结合附图对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改进,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