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保温板材,特别涉及一种轻质A级阻燃保温板材。
背景技术:
保温板材分为两种,一种为发泡板材,一种是纤维板材。发泡板材不但外观美观、材质轻型、安装方便,而且具有较高的隔热性、隔音性,是建筑墙体、冷库、家电、车辆、船舶、地板采暖、装潢雕刻最理想的材料。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发泡板材为PU发泡板、EPS发泡板、PE发泡板等有机发泡板材,但耐高温性、阻燃性不及无机发泡板材,在使用时存在安全隐患。但无机发泡板材保温性、可塑性不佳,且无法达到轻质,因此在市场推广时受到一定阻碍。
为协调上诉矛盾,市面上较主流的办法是气凝胶玻璃纤维复合保温板,但气凝胶成本较高,其价格居高不下。加上气凝胶为粉末状,若使板材具有较好的硬度、强度,平整度等,需引入更为复杂的工艺,仅适用于在高端领域推广。
纤维板材最为代表的是岩棉板、矿棉板,用于建筑外墙保温,因纤维具有柔韧性,板材需要一定厚度才具有较好挺度和强度,因此,也限制了纤维板的全面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轻质A级阻燃保温板材,使所述板材保温性好、强度好、可塑性佳、密度可控、生产成本低且适合规模化生产。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轻质A级阻燃保温板材,所述板材以玻璃微纤维棉毡为基体材料,基体材料表面有助剂,助剂填充在玻璃微纤维毡间隙中,助剂经高温固化交联烘干后互相连接形成紧密结构,助剂将玻璃微纤维间隙分隔成若干孔洞,所述助剂为氧化锌、氯化铝、硫酸铝、硫黄、硝酸铬、有机硼、有机硅类、蜡类、硅系纳米浆料助剂、钛系纳米浆料助剂中的一种或几种。
优选的,所述板材导热系数为0.028-0.035w/m.k,密度为50-180kg/m3,耐高温400-900℃,抗拉强度400-2500N/m。
优选的,所述玻璃微纤维棉毡直径为0.1-5.5μm,按质量分数计,成分包括氧化硅60-67%,氧化铝1.5-3%,氧化硼5-8%,氧化钠14-17%,氧化钾0.1-0.6%,氧化钙4-6%,氧化镁2.5-5%。
优选的,所述玻璃微纤维棉毡由抄纸工艺加工而成,厚度0.1-15mm,根据保温板材的厚度需求,玻璃微纤维棉毡可做单层或多层叠加。
优选的,高温固化交联温度为150-250℃,烘干采用热风干燥或微波干燥。
优选的,所述助剂采用喷洒、滚涂、浸渍或喷淋中的一种或几种结合的方式均匀分散在玻璃微纤维棉毡表面。
优选的,所述助剂的质量浓度为2.5%-60%。
优选的,将所述板材进一步做防水、防油、或外观装饰的表面处理。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公开的轻质A级阻燃保温板材,具有类似于发泡板材的结构,并且具有轻质、保温效果好、施工便捷、使用寿命长的优点,还具有无机板耐用、A级阻燃的特性,在加工工艺和加工成本上亦有优势。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发明提供如下附图:
图1表示保温板材内部结构填充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的实验方法,通常按照常规条件或按照制造厂商所建议的条件。
以下实施例中所用的玻璃微纤维棉毡直径为0.1-5.5μm,按质量分数计,成分包括氧化硅60-67%,氧化铝1.5-3%,氧化硼5-8%,氧化钠14-17%,氧化钾0.1-0.6%,氧化钙4-6%,氧化镁2.5-5%。
实施例1
采用湿法抄纸工艺制造厚度为1mm的玻璃微纤维毡。
将12片1mm玻璃微纤维毡重叠,采用喷淋方式施加助剂有机硼络合物,使助剂淋透玻璃微纤维毡,助剂浓度5%。
250℃高温,待水分完全蒸发,热压1min。
得到厚度为1cm的玻璃微纤维保温板,保温板材内部结构填充图如图1所示。
收边封装,可用于建筑墙体保温。
测定其性能如表1所示:
表1 实施例1所制备保温板的性能指标
实施例2
采用湿法抄纸工艺制造厚度为10mm的玻璃微纤维毡。
采用滚涂和喷洒方式施加助剂有机硅和蜡类混合物,并采用真空加压的方式,使助剂均匀分散于玻璃微纤维棉毡层,助剂浓度35%。
180℃高温,待水分完全蒸发,热压2min。
得到厚度为1cm的玻璃微纤维保温板。
收边封装,可做室内墙体装饰保温一体板。
测定其性能如表2所示:
表2 实施例2所制备保温板的性能指标
实施例3
采用湿法抄纸工艺制造厚度为15mm的玻璃微纤维毡。
采用喷洒方式施加助剂硅系纳米浆料助剂,并采用真空抽吸的方式,使助剂均匀分散于玻璃微纤维棉毡层,助剂浓度55%。
210℃高温,待水分完全蒸发,热压4min。
得到厚度为1.5cm的玻璃微纤维保温板。
收边封装,可做室内墙体装饰保温一体板。
测定其性能如表3所示:
表3 实施例3所制备保温板的性能指标
由以上实施例可看出,本发明公开的阻燃保温板材其导热系数小于0.05w/m.k,保温效果好,其可耐400-900℃的高温,其满足A级防火材料的指标,并且轻质、牢固。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优选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已经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对其作出各种各样的改变,而不偏离本发明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