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线铜带成型装置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1338136阅读:460来源:国知局
母线铜带成型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缆母线生产装备类技术领域,尤其是母线铜带成型装置。



背景技术:

如图4、图5所示:电缆母线的铜带一1001有些与头部的连接片1002形成夹角二1004,弯曲定型部位形成内圆弧1003,常用的弯曲定型方式如图6所示:铜带一1001放在固定板一1005上端,左端尾部设定位芯轴1007控制右端连接片1002为定型前的伸出长度,铜带一1001上端设压板一1006,并用螺杆一1009 和螺母一1008锁紧后,用压块一1010往下压装,把铜带一1001前端平伸出的连接片1002向下弯曲定型,此类定型方式有下列弊端:一、装夹和拆卸麻烦,工作效率低;二、后端间接定位,导致定型后的连接片1002长度受铜带一1001 长度误差的影响而尺寸偏差大;三、上压板一1006在定型过程中,压装面与连接片1002平面从上到下滑动摩擦,极易导致连接片1002的表面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母线铜带成型装置,包含底板、下模、上压块、支架、螺母、垫片、导套、定位杆、弹簧、台阶、定位圆头,底板上设下模,下模上端设夹角一,上压块设内夹角,下模右端设支架,支架上端内设导套,导套孔内设定位杆,定位杆右端套垫片、左端设台阶,垫片右端设螺母与定位杆右端的螺纹连接,定位杆在导套左侧面与台阶右侧面间的位置套设弹簧,台阶左端设定位圆头,本实用新型用压装的方式一次性把铜带一和连接片的夹角二定型,并形成内圆弧,用V型上压块压装方式定型,角度准确,工作效率高,连接片前端直接定位,成型后的连接片长度误差小,定型操作时调整方便,定型时下模、上压块与铜带一、连接片为面接触,也避免了铜带一、连接片表面的损伤。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母线铜带成型装置,包含底板、下模、上压块、支架、螺母、垫片、导套、定位杆、弹簧、台阶、定位圆头,所述底板上设下模,所述下模上端设夹角一,所述所述上压块设内夹角301,下模右端设支架,所述支架上端内设导套,所述导套孔内设定位杆,所述定位杆右端套垫片、左端设台阶,所述垫片右端设螺母与定位杆右端的螺纹连接,定位杆在导套左侧面与台阶右侧面间的位置套设弹簧,台阶左端设定位圆头。

进一步设置,所述夹角一角度与夹角二角度相同,所述内夹角与夹角一角度相同,所述下模夹角一的顶部设圆弧,所述圆弧的半径与内圆弧相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用压装的方式一次性把铜带一和连接片的夹角二定型,并形成内圆弧,用V型上压块压装方式定型,角度准确,工作效率高,连接片前端直接定位,成型后的连接片长度误差小,定型操作时调整方便,定型时下模、上压块与铜带一、连接片为面接触,也避免了铜带一、连接片表面的损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2为铜带一与图1成型前的安装示意图;

图3为铜带一与图1成型后的示意图;

图4为铜带一成型前的示意图;

图5为铜带一成型后的示意图;

图6为原定型装置的示意图。

图中:底板1、下模2、夹角一201、圆弧202、上压块3、内夹角301、支架4、螺母5、垫片6、导套7、定位杆8、弹簧9、台阶10、定位圆头11、铜带一1001、连接片1002、内圆弧1003、夹角二1004、固定板一1005、压板一 1006、定位芯轴1007、螺母一1008、螺杆一1009、压块一101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如图1~图3所示,母线铜带成型装置,包含底板1、下模2、上压块3、支架4、螺母5、垫片6、导套7、定位杆8、弹簧9、台阶10、定位圆头11,所述底板1上设下模2,所述下模2上端设夹角一201,所述所述上压块3设内夹角301,下模2右端设支架4,所述支架4上端内设导套7,所述导套7孔内设定位杆8,所述定位杆8右端套垫片6、左端设台阶10,所述垫片6右端设螺母5与定位杆右端的螺纹连接,定位杆8在导套7左侧面与台阶10右侧面间的位置套设弹簧9,台阶10左端设定位圆头11,利于连接片1002向下弯曲收到外力时滑动伸缩,本实用新型用压装的方式一次性把铜带一和连接片的夹角二定型,并形成内圆弧,用V型上压块压装方式定型,角度准确,工作效率高,连接片前端直接定位,成型后的连接片长度误差小,定型操作时调整方便,定型时下模、上压块与铜带一、连接片为面接触,也避免了铜带一、连接片表面的损伤。

所述夹角一201角度与夹角二1004角度相同,所述内夹角301与夹角一201 角度相同,所述下模2夹角一201的顶部设圆弧202,所述圆弧202的半径与内圆弧1003相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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