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钢带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钢带自动收卷机。
背景技术:
带钢是各类轧钢企业为了适应不同工业部门工业化生产各类金属或机械产品的需要而生产的一种窄而长的钢板,其一般成卷供应,具有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好、便于加工、节省材料等优点。以往操作收卷不锈钢带材、铜带材,设备调速不稳,导致松紧不一致、不整齐,需要人工操作。卷料加工生产线的收料部分,把原材料通过机械方式收卷成卷料,广泛运用在纸卷,布卷,塑料卷,金属卷材加工生产线上,根据实际工艺要求设计多样化,常见的有简易收卷机,液压收卷机,收卷机一般对材料有卷内径,卷外径,卷材料厚度,宽度都有严格要求。传统的钢带自动收卷机在对钢带进行收卷处理时,由于机械笨重,操作复杂导致收卷效率低下且费时费力,同时机械经常会发生故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钢带自动收卷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钢带自动收卷机,包括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左侧安装有齿轮传动装置,所述齿轮传动装置通过输出轴与固定架相连接,且固定架一共安装有两个,所述固定架上方安装有顶盖,所述输出轴上安装有外齿槽,所述输出轴下方安装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通过短轴与机架相连接,且机架下方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左右两侧各安装有切断气缸,且切断气缸左右两侧各安装有刀片,所述支撑柱下方安装有滑槽,且滑槽右侧安装有活塞,所述短轴上安装有收卷环架,所述机架上安装有移动箱和托板,所述机架右侧安装有钢带卷。
优选的,所述输出轴上方安装有固定座。
优选的,所述短轴上安装有电机。
优选的,所述机架上安装有导轨。
优选的,所述钢带卷右侧安装有支撑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通过对收卷辊轴的结构上进行改进,同时增加有类似涡轮蜗杆机构进行传动,传动平稳可靠,钢带收紧度一致,收料辊轴两端采用对称分布,结构整体更为紧凑;该钢带自动收卷机卷到指定圈数能自动切断,通过安装有齿轮传动装置,可以自动运送钢带卷到指定位置,大大节省人力,节省时间,提高生产效率;该设备实现机械代替人工,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节省了经济成本,便于批量化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机架主视图。
图中:1-固定架;2-顶盖;3-固定座;4-齿轮传动装置;5-驱动装置;6-外齿槽;7-输出轴;8-支撑柱;9-电机;10-短轴;11-切断气缸;12-刀片;13-收卷环架;14-机架;15-底座;16-滑槽;17-活塞;18-导轨;19-钢带卷;20-支撑框;21-移动箱;22-托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钢带自动收卷机,包括驱动装置5,驱动装置5左侧安装有齿轮传动装置4,齿轮传动装置4通过输出轴7与固定架1相连接,且固定架1一共安装有两个,固定架1上方安装有顶盖2,输出轴7上安装有外齿槽6,输出轴7下方安装有支撑柱8,支撑柱8通过短轴10与机架14相连接,且机架14下方安装有底座15,底座15左右两侧各安装有切断气缸11,且切断气缸11左右两侧各安装有刀片12,支撑柱8下方安装有滑槽16,且滑槽16右侧安装有活塞17,短轴10上安装有收卷环架13,机架14上安装有移动箱21和托板22,机架14右侧安装有钢带卷19,输出轴7上方安装有固定座3,短轴10上安装有电机9,机架14上安装有导轨18,钢带卷19右侧安装有支撑框20。
具体使用方式:使用时驱动装置5的输出轴7上设有主动齿轮,主动齿轮与齿轮传动装置4啮合,齿轮传动装置4两端均设有输出轴7,输出轴7另一端设有固定座3,固定座3与所述的外齿槽6啮合,输出轴7上设有支撑柱8,输出轴7通过轴承及其固定座3固定于支撑柱8上端,齿轮传动装置4由两个对称分布的斜齿轮构成,主动齿轮与斜齿轮啮合,斜齿轮固定于输出轴7上,通过对收卷辊轴的结构上进行改进,同时增加有类似涡轮蜗杆机构,进行传动,传动平稳可靠,钢带收紧度一致,开启电机9后,驱动装置5将钢带卷19运送至机架14上,切断气缸11上的刀片12对钢带卷19进行切割处理,通过安装有齿轮传动装置4,可以自动运送钢带卷19到指定位置,大大节省人力,节省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