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加工机床,特别涉及一种高效数控铣加工机床。
背景技术:
铣床主要指用铣刀在工件上加工多种表面的机床,通常铣刀旋转运动为主运动,工件和铣刀的移动为进给运动,它可以加工平面、沟槽,也可以加工各种曲面、齿轮等,铣床是用铣刀对工件进行铣削加工的机床;铣床除能铣削平面、沟槽、轮齿、螺纹和花键轴外,还能加工比较复杂的型面,效率较刨床高,在机械制造和修理部门得到广泛应用;目前的铣加工机床一般过程中进料,加工,出料,其中进料,出料过程中铣加工装置停止运行,这使得加工效率偏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高效数控铣加工机床,该铣加工机床设有两个床身,利于铣头旋转切换,可有效利用进料,出料的时间,大大提高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方案实现:一种高效数控铣加工机床,其包括底座、床身、铣头和数控装置,所述床身分为左床身和右床身,所述底座的上端设有立柱,所述左床身和所述右床身分别连接在所述立柱的左右两端,左操作台通过左导轨连接在所述左床身上,右操作台通过右导轨连接在所述右床身上,所述左床身的下端设有左动力总成,所述右床身的下端设有右动力总成,所述立柱的上端设有转动柱,连接块的一侧下端连接在所述转动柱上,所述连接块的另一侧下端连接铣头座,上端连接电机,所述铣头连接在所述铣头座的下端,并通过线路连接到所述电机,所述数控装置设置在所述立柱的正视面上,所述数控装置的上端设有无线信号接收装置,所述铣头、所述左操作台、所述右操作台、所述左动力总成、所述右动力总成、所述转动柱以及所述电机通过线路连接到所述数控装置。
所述底座设有物料存放台,所述物料存放台设置在所述左床身和所述右床身的下端。
所述转动柱能够带着所述连接块绕着所述立柱旋转,进而带动所述铣头绕着所述立柱旋转。
所述左操作台能够在所述左导轨上前后滑动。
所述右操作台能够在所述右导轨上前后滑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数控铣加工机床设有两个床身,利于铣头的旋转切换,可在一个床身上进料、出料的同时,另一个床身进行加工工序,大大提高生产效率;
2、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数控铣加工机床设有物料存放台,以便于快速的将待加工物料放置在操作台上;
3、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数控铣加工机床设有无线信号接收装置,可将机床运行信息实时反馈到移动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数控铣加工机床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底座,2为铣头,3为数控装置,4为左床身,5为右床身,6为立柱,7为左操作台,8为左导轨,9为右操作台,10为右导轨,11为左动力总成,12为右动力总成,13为转动柱,14为连接块,15为铣头座,16为电机,17为无线信号接收装置,18为物料存放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不局限所述内容。
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且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率,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发明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做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工作。
一种高效数控铣加工机床,其包括底座1、床身、铣头2和数控装置3,床身分为左床身4和右床身5,底座1的上端设有立柱6,左床身4和右床身5分别连接在立柱6的左右两端,左操作台7通过左导轨8连接在左床身4上,右操作台9通过右导轨10连接在右床身5上,左床身4的下端设有左动力总成11,右床身5的下端设有右动力总成12,立柱6的上端设有转动柱13,连接块14的一侧下端连接在转动柱13上,连接块14的另一侧下端连接铣头座15,上端连接电机16,铣头2连接在铣头座15的下端,并通过线路连接到电机16,数控装置3设置在立柱6的正视面上,数控装置3的上端设有无线信号接收装置17,铣头2、左操作台7、右操作台9、左动力总成11、右动力总成12、转动柱13以及电机16通过线路连接到数控装置3,数控装置3对铣头2、左操作台7、右操作台9、左动力总成11、右动力总成12、转动柱13以及电机16的控制属于现有公知技术,其内部电路结构、工作原理和工作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底座1设有物料存放台18,物料存放台18设置在左床身4和右床身5的下端。
转动柱13能够带着连接块14绕着立柱6旋转,进而带动铣头2绕着立柱6旋转。
左操作台7能够在左导轨8上前后滑动。
右操作台9能够在右导轨10上前后滑动。
尽管已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列举,应当理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对上述实施例做出修改或者采用等同的替代方案,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 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