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户外广告灯箱。
背景技术:
广告灯箱是一种常见的广告宣传装置,由于广告灯箱被设置在自然环境,会经受风吹日晒雨淋,受自然气候的影响,广告灯箱为提高使用寿命就需要具有良好的防风、防雨的功能,同时还需要更好的为广告画面提供良好的照明服务。传统灯箱采用的发光源都是将多根LED灯条串联起来,如果需要照明的广告画面巨大,需要串联的灯条就越多,对灯箱电路的负荷就越大,会导致灯条发光光效降低,同时电能消耗增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户外广告灯箱,以解决现有问题的不足。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户外广告灯箱,包括:
箱体,所述箱体包括组成矩形框架的上下型材、左右型材以及固定件,其中,所述上下型材截面呈梯形,所述固定件两端连接所述左右型材,所述固定件上等距设有卡槽;
发光源,包括若干并联在一起的发光单元,所述发光单元包括若干相互串联在一起的LED灯条,所述LED灯条被固定于所述卡槽内;
电源控制器,与所述发光源电联控制所述LED灯条;
画布,所述画布的边沿分别对应连接在所述上下型材和所述左右型材上。
进一步的,所述上下型材的宽度自中部向两端缩小。
进一步的,所述上下型材设有容纳槽,所述容纳槽的内壁设有用于穿刺所述画布边沿的挂钩。
进一步的,所述左右型材的相对端设有开口槽,所述开口槽的槽壁夹持所述画布边沿。
进一步的,所述画布的边沿设有可供物体穿过的挂孔。
进一步的,所述上下型材设有容纳槽,所述容纳槽的内壁沿槽向方向等距设有若干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画布的边沿设有用于缠绕物体的绑带。
进一步的,所述画布的边沿设有卡边条。
进一步的,还包括覆盖所述发光源发光面的透光板,所述透光板表面设有扩散膜。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挂靠的方式,将画布固定在型材上,同时,将若干LED灯条采用串联并与一电源控制器并联组成一个发光单元,通过将若干发光单元并联在一起可实现降低电路的压降,有效提高发光效率;此外,作为箱体框架部件之一的上、下型材的宽度由中部向两端缩小,使画布面呈中部比两侧高,将画布的受风面设计为利于减小受力的曲面,同时连接左右型材两侧的固定件不仅加强了箱体的牢固性,还合理的作为灯条的固定卡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灯箱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灯箱内部灯条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实施例,参见图1:一种户外广告灯箱,包括:箱体、发光源、电源控制器4、透光板7以及画布8。
其中,如图1所示,箱体由上下型材11和左右型材12以及固定件2组成,上下型材11包括平行设置的上型材和下型材,左右型材12包括左右平行设置的左型材和右型材,其中上型材和下型材11的截面呈梯形,并具有容纳槽111;而固定件2有两根,一根固定在左右型材12上部,另一根固定在左右型材12的下部,固定件2的两端分别连接左型材和右型材,同时固定件2上等距设有用于固定发光源的卡槽21。
如图2所示,发光源,包括两个以上并联在一起的发光单元,所述发光单元包括两个以上相互串联在一起的LED灯条3,所述LED灯条3被固定于所述卡槽21内,其中,LED灯条3包括基板以及固定在基板上灯珠6。
电源控制器4,每个发光单元并联方式配置一电源控制器4控制LED灯条3,通过将若干LED灯条相互串联分组成一个发光单元,然后将若干个发光单元并联后加配电源控制器4可以有效的减少压降,提高LED灯条的发光效率。
画布8,画布8表面设有广告宣传画面,同时画布8上下左右四边的边沿分别与对应的上下型材11和所述左右型材12连接。
进一步的,为减小箱体风阻,上下型材11的宽度自中部向两端逐渐缩小,使所述画布的中部突出于两侧,由于为画布8通常是采用防风性好的材料制成,所以为减小风吹拂画布8产生的风力,画布8中间突起,使风从突起两侧吹过。
进一步的,所述容纳槽111的内壁设有用于穿刺画布8边沿的挂钩,挂钩穿透画布8边沿将画布8拉伸展开固定在箱体四边。
进一步的,所述左右型材12的相对端设有开口槽,开口槽的槽壁可以相互夹紧并夹持画布8的边沿。
进一步的,所述容纳槽11的内壁沿槽向方向等距设有若干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画布8的边沿设有可供绳索或者挂钩穿过的挂孔。
进一步的,所述画布8的边沿设有用于缠绕在上下型材11、左右型材12上或挂钩的绑带,绑带可以穿过挂孔将画布8边沿系住绑定在上下型材11和或左右型材12上。
进一步的,所述画布8的边沿设有卡边条。
为使发光源的光线均匀照射的画布8上,发光源的发光面还覆盖有透光板7,透光板7表面设有扩散膜,利用透光板7将发光源保护起来,使之与外界隔开,避免受外界潮湿影响正常发光,同时,在透光板7表面设置扩散膜可以有效的将发光源均匀扩散,避免光线照射到画布8时造成光斑。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其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只要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