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水转印技术的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水转印膜的印刷方式。
背景技术:
为了保证水转印的效果及质量,需要有质量良好的水转印膜。现有的水转印膜的制作技术通常是直接在PVA膜上印刷图案或电镀金属图案层,这种方式操作起来会比较困难,而且次品率较高,降低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水转印膜的利记博彩app,提高生产效率,而且质量良好。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水转印膜的利记博彩app,包括以下步骤:
a、在PET膜的第一侧面上印刷一图案层或电镀一金属的图案层;
b、在PET膜的第一侧面的图案层上设置一层PVA膜;
c、撕下所述PET膜。
作为优选,步骤b中,通过流延技术在PET膜的第一侧面的图案层上设置一层PVA膜,具体地:先将PVA用水溶解后加入微量助剂,将PVA溶液流延在PET膜的图案层上;经冷却后所述图案层转移到PVA上。
作为优选,步骤b中,在PET膜的第一侧面的图案层上设置一层PVA膜,具体地:先将PVA用水溶解后加入微量助剂,透过膜头押出均匀地流平在所述PET的图案层上;经冷却后所述图案层转移到PVA上。
作为优选,所述微量助剂含有甘油。
作为优选,步骤b中,在冷却前,将PVA烘干。
作为优选,步骤a中,通过丝网印刷或凹板印刷在PET膜上印刷图案。
作为优选,步骤a中,在PET膜的第一侧面上印刷一图案层或电镀一金属的图案层之前,在PET膜的第一侧面上先涂布一层离型层;所述图案层设于离型层上。
作为优选,步骤a中,在印刷或电镀图案层之前,先在PET膜的第一侧面上蒸镀一金属层,然后在所述金属层上印刷或电镀图案层。
作为优选,步骤a中,印刷所使用的油墨为UV油墨。
作为优选,所述离型层为一种树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所述的水转印膜的利记博彩app,通过PET作为中间介质,使图案层转印在PVA膜上。无需直接在PVA膜上进行印刷,降低了印刷过程及电镀过程的难度,提高生产速度,而且制作出的水转印膜良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本发明所述的一种水转印膜的利记博彩app,包括以下步骤:
a、在PET膜的第一侧面上印刷一图案层或电镀一金属的图案层;
b、在PET膜的第一侧面的图案层上设置一层PVA;
c、撕下所述PET膜。
实施例1,参阅图1所示,本发明所述的一种水转印膜的利记博彩app如下:
a、为了保证最后PET膜能够顺利撕下,在PET膜的第一侧面上先涂布一层离型层。在离型层上印刷一图案层或电镀一金属的图案层,印刷图案层可以通过丝网印刷或凹板印刷技术。印刷图案层使用的油墨为UV油墨,离型层为一种树脂。
b、在PET膜的第一侧面的图案层上设置一层PVA膜。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先将PVA用水溶解后加入微量助剂,将PVA溶液流延在PET膜的图案层上;经冷却后所述图案层转移到PVA上。
方式二:先将PVA用水溶解后加入微量助剂,透过膜头押出均匀地流平在所述PET的图案层上;经冷却后所述图案层转移到PVA上。
两种方式中都应用到助剂,助剂的作用在于调整PVA溶液的粘度,助剂由甘油等高分子原料调和而成。
为了使PVA能够更好地形成膜状,两种方式中,在冷却前,将PVA烘干。
c、撕下所述PET膜。完成水转印PVA膜的制作。
实施例2,参阅图1所示,本发明所述的一种水转印膜的利记博彩app如下:
a、为了保证最后PET膜能够顺利撕下,在PET膜的第一侧面上先涂布一层离型层。在离型层上蒸镀一金属层,在金属层上印刷一图案层或电镀一金属的图案层,印刷图案层可以通过丝网印刷或凹板印刷技术。印刷图案层使用的油墨为UV油墨,离型层为一种树脂。
b、在PET膜的第一侧面的图案层上设置一层PVA膜。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先将PVA用水溶解后加入微量助剂,将PVA溶液流延在PET膜的图案层上;经冷却后所述图案层转移到PVA上。
方式二:先将PVA用水溶解后加入微量助剂,透过膜头押出均匀地流平在所述PET的图案层上;经冷却后所述图案层转移到PVA上。
两种方式中都应用到助剂,助剂的作用在于调整PVA溶液的粘度,助剂由甘油等高分子原料调和而成。
为了使PVA能够更好地形成膜状,两种方式中,在冷却前,将PVA烘干。
c、撕下所述PET膜。完成水转印PVA膜的制作。
本发明所述的水转印膜的利记博彩app,通过PET作为中间介质,使图案层转印在PVA膜上。无需直接在PVA膜上进行印刷,降低了印刷过程及电镀过程的难度,提高生产速度,而且制作出的水转印膜良好。PVA膜与图形层之间是直接结合,水转印将图形层印在产品上后,水洗能够将PVA膜完全洗掉,图形层表面就没有其它粘附物质,使水转印的印刷效果良好,产品的质量良好。
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如果对本发明的各种改动或变型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型属于本发明的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