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械式开门装置,属于机械开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进入厂内或走出厂外时,都要打开门后再通过,进入厂内时一推即可打开门,自动门能够在人到来的时候自动打开,方便人们的通过,自动门解锁动作与开门动作之间的协调,应用于自动平移门的电子锁有锁皮带的电磁锁和锁门体吊挂件的电动锁,锁电机的三种。后者用于重型自动平移门,自动平开门的电子锁有电磁门吸,电子插销锁和电子开门器,电子开门的作用力方向不影响门的开启动作,不易发生误操作。还有一种带触点开关的机械锁,使锁与开关结合,锁不处于开锁状态,触点就不能接触,不可能发生误操作,如果自动门接受触点信号时间过长,控制器会认为信号输入系统出现障碍。而且自动平移门如果保持开启时间过长,也会对电气部件产生损害。由于微波雷达和红外传感器并不了解接近自动门的人是否真要进门,而且自动门的成本高,不便于将所有的门都安装自动门,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机械式开门装置,通过钥匙将旋转套筒拆卸,对旋转手柄进行旋转,绳索绷紧带动推进块顶住门,使门开始收缩,当达到一定的进入空间时,停止旋转,从而将门打开,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机械式开门装置,包括门框与墙体,所述门框嵌套于墙体内,所述门框内设有伸缩升降门,所述伸缩升降门内腔设有设有拉杆,所述拉杆底部设有推进块,且所述推进块设于所述伸缩升降门外部,所述门框顶部连接滑轮,所述滑轮通过绳索与拉杆连接,所述墙体上固定设有旋转轮与套环固定伸缩柱,所述绳索一端穿过门框与旋转轮连接,所述旋转轮上设有绕线凹槽,所述旋转轮一侧设有旋转手柄,所述旋转手柄上设有若干套环,所述套环与所述套环固定伸缩柱嵌套连接。
进一步而言,所述门框底部设有橡胶板,所述橡胶板顶部与推进块对应设有推进块放置凹槽。
进一步而言,所述套环固定伸缩柱一侧还设有套筒,所述套筒可拆卸,所述套筒通过专用锁与套环固定伸缩柱锁紧连接。
进一步而言,所述门框顶部通过挂钩连接滑轮。
进一步而言,所述旋转手柄外壁上还设有防滑纹理。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通过钥匙将旋转套筒拆卸,对旋转手柄进行旋转,绳索绷紧带动推进块顶住门,使门开始收缩,当达到一定的进入空间时,停止旋转,从而将门打开,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机械式开门装置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机械式开门装置套环固定伸缩柱结构图。
图中标号:1、门框;2、墙体;3、伸缩升降门;4、拉杆;5、推进块;6、滑轮;7、绳索;8、旋转轮;9、套环固定伸缩柱;10、旋转手柄;11、套环;12、橡胶板;13、套筒;14、挂钩。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机械式开门装置,包括门框1与墙体2,所述门框1嵌套于墙体2内,所述门框1内设有伸缩升降门3,所述伸缩升降门3内腔设有设有拉杆4,所述拉杆4底部设有推进块5,且所述推进块5设于所述伸缩升降门3外部,所述门框1顶部连接滑轮6,所述滑轮6通过绳索7与拉杆4连接,所述墙体2上固定设有旋转轮8与套环固定伸缩柱9,所述绳索7一端穿过门框1与旋转轮8连接,所述旋转轮8上设有绕线凹槽,所述旋转轮8一侧设有旋转手柄10,所述旋转手柄10一侧设有若干套环11,所述套环11与所述套环固定伸缩柱9嵌套连接。
更具体而言,所述门框1底部设有橡胶板12,所述橡胶板12顶部与推进块5对应设有推进块放置凹槽,通过橡胶板12,当需要关门时,门会由自身重力下降撞击门框,可以保护门框,通过放置凹槽可以将门进行无缝闭合。
更具体而言,所述套环固定伸缩柱9一侧还设有套筒13,所述套筒13可拆卸,所述套筒13通过专用锁与套环固定伸缩柱9锁紧连接,通过套筒13锁紧可以防止其他人使用。
更具体而言,所述门框1顶部通过挂钩14连接滑轮6,通过滑轮6连接绳索,可有效减少摩擦。
更具体而言,所述旋转手柄10外壁上还设有防滑纹理,防止手部脱滑。
本实用新型改进与:通过钥匙将旋转套筒拆卸,然后将套环固定伸缩柱向里伸缩,旋转手柄即可进行旋转,旋转的同时带动绕线凹槽对绳索进行缠绕,绳索绷紧带动推进块顶住门,使门开始收缩,当达到一定的进入空间时,停止旋转,从而将门打开,将套环固定伸缩柱与与套环对齐并向外延伸,从而固定旋转手轮,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实用性强。
以上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能够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作的任何显而易见的改进、替换或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