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1028163阅读:740来源:国知局
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地说,特别涉及一种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在颌面外科临床手术中,目前尚未专用设备,通常采用常规的医疗骨钻或微型电动锯钻,而这些医疗器械不是为颌面外科专用,因此使用过程中,切割口过大,既造成医生时间的浪费,也造成患者不必要的痛苦,尤其儿童患者更甚。

在骨科手术中,常常需要用锯将患者的坏掉的骨组织切除,在切割时,为了避免患者流血过多,切割处的创口越小越好,这就要求医用摆锯需要在较小的行程内高速摆动切割。目前现有技术中的医用摆锯,没有颌面外科专用的摆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具有结构简单、切割创口小和方便使用等优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包括:壳体、电机、摆据头主轴、轴承、刀架、锯片及拨叉,其中,所述电机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摆据头主轴偏心地设置在所述电机的转子部分上,所述刀架通过所述轴承连接所述摆据头主轴,并且垂直于所述摆据头主轴的轴心线,所述锯片固定设置在所述刀架上,所述拨叉同轴固定设置在所述刀架上,所述拨叉的端部具有凹槽,所述轴承至少有部分位于所述凹槽内,所述轴承的外圈与所述凹槽的侧壁部相活动接触。

进一步的,在所述的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中,所述轴承的两端分别通过卡簧固定在所述凹槽内和摆据头主轴上。

进一步的,在所述的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中,所述轴承的内圈固定在所述摆据头主轴上,所述轴承的外圈与所述的凹槽的侧壁部相活动接触。

进一步的,在所述的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中,所述拨叉与所述刀架一体成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体现在:电机驱动摆据头主轴转动,由于拨叉与摆据头主轴之间设置有轴承,使得拨叉与摆据头主轴接触的一端往复摆动,从而使拨叉带动刀架及锯片往复摆动。由于拨叉与刀架相连,使其避免摆动头主轴与拨叉之间的摩擦接触,使得本发明具有强度大传动平稳的优点,不但提高了传动效率,还提高了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刀架和拨叉与轴承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示意图对本实用新型的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其中表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应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而仍然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有利效果。因此,下列描述应当被理解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广泛知道,而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实用新型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做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工作。

在下列段落中参照附图以举例方式更具体地描述本实用新型。根据下面说明和权利要求书,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将更清楚。需说明的是,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请参考图1和图2,其中,图2为沿图1中A向的剖面示意图。在本实施例中,提出了一种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包括:壳体1、电机2、摆据头主轴3、轴承4、刀架5、锯片6及拨叉7,其中,所述电机2设置在所述壳体1内,所述摆据头主轴3偏心地设置在所述电机2的转子部分上,所述刀架5通过所述轴承4连接所述摆据头主轴3,并且垂直于所述摆据头主轴3的轴心线,所述锯片6固定设置在所述刀架5上,所述拨叉7同轴固定设置在所述刀架5上,所述拨叉7的端部具有凹槽8,所述轴承4至少有部分位于所述凹槽8内,所述轴承4的外圈与所述凹槽8的侧壁部相活动接触。

所述轴承4的两端分别通过卡簧9固定在所述凹槽8内和摆据头主轴3上。所述轴承4的内圈固定在所述摆据头主轴3上,所述轴承4的外圈通过一与所述的凹槽8的侧壁部相活动接触。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拨叉7与所述刀架5一体成形。

综上,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颌面外壳笔式摆锯结构中,电机驱动摆据头主轴转动,由于拨叉与摆据头主轴之间设置有轴承,使得拨叉与摆据头主轴接触的一端往复摆动,从而使拨叉带动刀架及锯片往复摆动。由于拨叉与刀架相连,使其避免摆动头主轴与拨叉之间的摩擦接触,使得本发明具有强度大传动平稳的优点,不但提高了传动效率,还提高了使用寿命。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对本实用新型起到任何限制作用。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对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方案和技术内容做任何形式的等同替换或修改等变动,均属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内容,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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