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滚筒,特别涉及一种玉米种子脱粒滚筒。
背景技术:
随着玉米新品种的推广,玉米收获后直接脱粒成为新的脱粒趋势,玉米脱粒滚筒的脱粒效果成为现在的研究方向。玉米脱粒技术不断发展完善,现在,市场上采用的机构主要是玉米脱粒滚筒与玉米的运动方向垂直或滚筒采用脱粒钉齿加分离板的形式,玉米棒进入脱粒室后,经过脱粒钉齿的打击后,玉米籽粒和玉米芯分离,然后分离板将籽粒和玉米芯分离,并将玉米芯排出,这种结构脱粒滚筒可以分为两大功能区:脱粒区和分离区,这种结构在实际使用中,出现的脱粒不干净,玉米芯排出物含籽粒多且脱粒钉齿在旋转过程中产生的冲击大,容易将玉米籽粒打碎,破坏玉米胚不能进行玉米种子的脱粒。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玉米种子脱粒滚筒,该玉米脱粒滚筒可以有效地解决玉米棒脱粒不干净,玉米芯排出物含籽粒多的问题。可以有效的减小脱粒钉齿打击玉米棒造成玉米胚的破坏,减小玉米籽粒的破碎率。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玉米种子脱粒滚筒,它包括中空的圆柱形滚筒,所述滚筒包括圆盘、板条、脱粒齿、钢板和螺旋导向板;所述圆盘设置在滚筒两端,所述圆盘间设置有若干板条,所述板条与滚筒两端的圆盘焊接,所述板条均匀的沿圆盘圆周设置;每一板条上都均匀设置有若干脱粒齿,所述脱粒齿呈现螺旋圆弧型;所述相邻板条间的间隔内设置有钢板,所述钢板与滚筒两端的圆盘焊接;所述滚筒外壁上还设置有变径变间的距螺旋导向板。
进一步的,所述同一板条上的螺旋圆弧型脱粒齿旋向相同,相邻两板条上的螺旋圆弧型脱粒齿旋向相反。
进一步的,所述脱粒齿包括前端和末端,其中前端用于切入玉米,所述前端齿厚小于末端齿厚。
进一步的,所述螺旋导向板靠近进料口端的直径小于靠近排芯口端的直径。
进一步的,所述板条的个数为12个,均匀的焊接在滚筒两端的圆盘上。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玉米种子脱粒滚筒与格栅式凹板配合使用组成脱粒机构,待脱粒的玉米棒从脱粒机构的进料口进入脱粒机构,经脱粒滚筒脱粒后,使玉米芯从排芯口排出。在脱粒过程中,脱粒齿用于脱粒玉米籽粒,由于脱粒齿呈螺旋圆弧型,则脱粒齿不会对玉米造成冲击性的损害,避免将玉米籽粒打碎;所述螺旋导向板起着运输玉米棒、玉米籽粒和玉米芯的作用,使玉米芯从进料口运往排芯口;由于玉米棒刚开始脱粒时玉米籽粒很难脱离,因此脱粒开始阶段尽量多增加螺旋导向板与玉米 棒的脱粒接触,从完整的玉米棒子上剥掉玉米籽粒,脱粒后期阶段尽量多增加螺旋圆弧脱粒齿与玉米棒的脱粒接触,降低玉米籽粒的破碎率。
在脱粒的后期,由于玉米果棒与玉米籽粒的分离,使得玉米棒的直径减小,要求脱粒滚筒与栅格式凹板之间的脱粒间隙也减小,所以从进料口到排芯口方向上,使螺旋导向板的直径均增大,以保证脱粒的脱净率,因此螺旋导向板靠近进料口的直径小于靠近排芯口的直径。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玉米种子脱粒滚筒上的脱粒齿呈螺旋圆弧型,能够避免脱粒齿在脱粒过程将玉米籽粒打碎;螺旋导向板螺旋导向板变径变间距设置,能够保证脱粒的脱净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玉米种子脱粒滚筒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玉米种子脱粒滚筒的A向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玉米种子脱粒滚筒的B向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玉米种子脱粒滚筒的板条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玉米种子脱粒滚筒的螺旋圆弧脱粒齿。
图面说明:1、滚筒,2、圆盘,3、板条,4、脱粒齿,5、钢板,6、螺旋导向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一种玉米种子脱粒滚筒1,它包括中空的圆柱形滚筒1,所述滚筒1包括圆盘2、板条3、脱粒齿4、钢板5和螺旋导向板6;所述圆盘2设置在滚筒1两端,所述圆盘2间设置有若干板条3,所述板条3一端与滚筒1一端的圆盘2焊接,板条3的另一端与滚筒1另一端的圆盘2焊接,所述板条3均匀的沿圆盘2圆周设置;每一板条3上都均匀设置有若干脱粒齿4,所述脱粒齿4呈现螺旋圆弧型;所述相邻板条3间的间隔内设置有钢板5,所述钢板5与滚筒1两端的圆盘2焊接;所述滚筒1外壁上还设置有变径变间的距螺旋导向板6。
所述同一板条3上的螺旋圆弧型脱粒齿4旋向相同,相邻两板条3上的螺旋圆弧型脱粒齿4旋向相反。所述脱粒齿4包括前端和末端,其中前端用于切入玉米,所述前端齿厚小于末端齿厚。
所述螺旋导向板6靠近进料口端的直径小于靠近排芯口端的直径。
所述板条3的个数为12个,均匀的焊接在滚筒1两端的圆盘2上。钢板5的个数也为12个,设置在相邻板条3之间,与滚筒1两端的圆盘2焊接。所述钢板5与一个板条3垂直,与另一个板条3的垂线垂直放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