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播种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气吸式精量播种机。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机械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目前我国市场上的播种机的排种器大多为外槽轮式结构,存在播种不均匀以及漏播等现象,造成农作物的大量减产。虽然部分厂家排种器采用气吸式结构,但结构复杂,制造成本较高,实用性较低,且由于大多数厂家在生产时大多将排种器设于机架顶部,并通过导种管将排种器排出的种子播种到种槽内,由于种子在导种管落下的过程中会受到导种管内壁的碰撞,导致种子的自由落体运动受到干扰,降低了播种的均匀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旨在提出一种气吸式精量播种机,以提高播种的均匀性。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气吸式精量播种机,包括机架,设于所述机架上的牵引支架、播种组件,所述播种组件包括设于所述机架上的种箱和播种开沟器,以及设于所述种箱下方的排种器,所述排种器为气吸式排种器,且所述排种器因被定位于所述机架的下方而使得所述排种器的排种口靠近于地面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排种器包括固定于所述机架上并具有进种口和所述排种口的排种壳体,转动承装于所述排种壳体上的排种轴,以及经由所述排种轴而被定位于所述排种壳体内的排种盘;所述排种轴在动力装置驱动以带动所述排种盘转动。
进一步的,于所述排种盘内形成有负压室,环所述负压室的周向、于所述排种盘上形成有与所述负压室连通的吸种缝隙,于所述排种轴上形成有与所述负压室连通的吸气通道。
进一步的,所述排种盘包括套装固定于所述排种轴上的第一排种盘,以及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排种盘两端面上的两个第二排种盘,所述负压室为分别形成于所述第一排种盘和第二排种盘之间的两个。
进一步的,于所述排种器的排种口处的排种壳体内部设置有插装于所述吸种间隙内的落种片。
进一步的,所述动力装置为直流电机。
进一步的,于所述机架上设置有对所述机架后方设置的镇压轮进行转动检测的红外检测组件,所述动力装置经由所述红外检测组件控制通电和断电。
进一步的,所述排种轴包括共中心线设置的且分别形成有所述吸气通道的第一排种轴和第二排种轴,于所述第一排种轴和第二排种轴的相对的两端经由固定于所述机架上的旋转接头传动连接,于所述旋转接头上设置有与所述吸气通道连通的吸气口。
进一步的,所述种箱包括沿所述排种轴轴向方向间隔设置的至少两个种箱分体。
进一步的,对应于所述排种口、于所述排种器的下方设置有响应于所述种子掉落的光电检测组件。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具有以下优势:
本发明所述的气吸式精量播种机,通过设置气吸式排种器可提高播种的均匀性,而将排种器的排种口靠近于地面设置,可使得种子直接播种于种沟内,从而可不必设置导种管,减少了导种管对种子下落过程中的碰撞,提高播种的均匀性。
附图说明
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气吸式精量播种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排种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排种器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排种器的爆炸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排种轴与排种器的组合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排种器安装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机架,2-牵引支架,3-施肥组件,4-播种组件,5-风机,6-种箱,601-种箱分体,7-排种器,701-排种壳体,7011-排种腔,8-排种口,9-开沟器,10-镇压轮,11-进种口,12-排种轴,1201-第一排种轴,1202-第二排种轴,1203-连通口,13-排种盘,14-吸种缝隙,15-吸气通道,16-落种片,17-容纳槽,18-第一排种盘,19-第二排种盘,20-第一负压型腔,21-第二负压型腔,22-第一安装孔,23-安装凸台,24-第二安装孔,25-旋转接头,26-安装杆,27-排种器安装架,2701-安装板,2702-漏种板,28-漏种槽,29-地轮,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本实施例涉及一种气吸式精量播种机,如图1所示,其包括机架1,由机架1前方向后依次设置的牵引支架2、施肥组件3、播种组件4。本实施例中牵引支架2和施肥组件3可选用现有技术中的结构,故在此不再赘述,同时,本实施例中靠近牵引支架2的机架1上还设置有与下文所述的进气通道连通的风机5。
在上述的结构中,所述的播种组件4包括设于所述机架1上的种箱6,该种箱6为分体式结构,即其由多个种箱分体601构成,最优为沿机架1宽度方向间隔设置的两个。本实施例中的播种组件4还包括设于种箱6下方的多个排种器7,以及对应于各排种器7而设置的开沟器9,为了提高播种的均匀性,本实施例中排种器7为气吸式排种器,并将排种器7定位于机架1的下方而使得排种器7的排种口8靠近于地面设置,且为了保证播种效果,本实施例中排种器7的后方还设置有镇压轮10,为了便于镇压轮10的布置,本实施例中将镇压轮10位于下文所述的排种器安装架27上。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排种器7包括固定于所述机架1上并形成有排种腔7011的排种壳体701,于所述排种腔7011的顶部和底部分别形成有进种口11和上述的排种口8。本实施例排种器7还包括转动承装于排种壳体701上并横穿所述排种腔7011的排种轴12,以及经由所述排种轴12而被定位于所述排种腔7011内的排种盘13;所述排种轴12在图中未示出的动力装置驱动下以输出旋转动力而带动所述排种盘13转动,该动力装置可为直流电机。
由图2结合图3和图4所示,前述的结构中,在排种盘13内形成有负压室,环所述负压室的周向、于所述排种盘13上形成有与负压室连通的吸种缝隙14,并在排种轴12上形成有与所述负压室连通的吸气通道15,该进气通道15沿排种轴12的轴向设置,并对应于各排种器7、于所述排种轴12上形成有连通吸气通道和负压室130的连通口1203。在作业时将吸气通道15与上述的风机5连通,当种子经由进种口11而落入排种腔7011内时,负压室在吸种缝隙14处产生负压而使得种子卡置在吸种缝隙14处,以使得种子随排种盘13转动至排种口8处,最后通过排种口8处设置并插装于吸种缝隙14内的落种片16将种子挡落即可。此外,为了减少在随排种盘13转动过程中对种子造成的影响,本实施例中在吸种缝隙14的外周面形成有形的容纳槽17,该容纳槽17横截面可为u形。
本实施例中负压室排种盘上的一个,而为了形成多行播种,本实施例在排种盘13成有并排设置的两个负压室,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排种盘13包括套装固定于所述排种轴12上的第一排种盘18,以及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排种盘18两端面上的两个第二排种盘19,本实施例中在第一排种盘18的两个端面上分别形成有第一负压型腔20,而在第二排种盘19与第一排种盘18相对的端面上则形成有与第一负压型腔20相对应设置的第二负压型腔21,当第一排种盘18和第二排种盘19对接拼装时,可使得第一负压型腔20与第二负压型腔21拼合以形成上述的负压室和吸种缝隙14。
为了便于第一排种盘18和第二排种盘19的连接,本实施例中在第一排种盘18端面上设置有具有第一安装孔22的安装凸台,而在第二排种盘19设置有第二负压型腔21的端面上形成有第二安装孔24,其中第二安装孔24可为螺纹孔,在使用时可通过平头螺钉与第二排种盘19螺接后再将平头螺钉的另一端插装于第一安装孔22内即可,并可通过改变平头螺钉与第一安装孔22的插装深度以实现对吸种缝隙14大小的调整。此外,为了保证排种盘13与排种壳体701的密封性,本实施例中还可在第二排种盘19和排种壳体701之间设置密封盘702,且可将该密封盘702可固定于第二排种盘19上。
本实施例中各排种器7可共用一个排种轴12,也可分别单独设置排种轴12,而为了保证排种轴12对各排种盘13的吸气效果、以及出于便于传动的考虑,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中排种轴112为两段式结构,即本实施例中排种轴12包括共中心线设置的且分别形成有所述吸气通道15的第一排种轴1201和第二排种轴1202,于所述第一排种轴1201和第二排种轴1202的相对的两端经由固定于所述机架1上的旋转接头25传动连接,并在旋转接头25上设置有与所述吸气通道15连通的吸气口,该吸气口可经由连接软管与上述的风机5连通。为了保证吸气效果,本实施例中相对于旋转接头25、在第一排种轴1201和第二排种轴1202的另一端也形成有旋转接头25,并同样在旋转接头25上也形成有吸气口。
上述的结构中,为了便于排种器7和开沟器9的布置,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在机架1上设置有沿竖直方向而向下延伸的安装杆26,并将开沟器9和排种器7分别设于该安装杆26上,同时为了保证排种效果、以及出于排种器7更加稳定的考虑,由图1结合图6所示,本实施例在安装杆26上还设置有排种器安装架27,该排种器安装架27包括平行设置的两个安装板2701,并在两个安装板2701的底部连接有漏种板2702,在漏种板2702上形成有多个漏种槽28,该漏种槽28横截面可为圆形、长方形等,在设置时可根据不同农作物的种植需要而相关设置即可。在作业时,经由排种器排种口排出的种子经由漏种口而跌落至开沟器形成的播种槽内。
本实施例中在机架1上设置有对所述机架1后方设置的地轮29进行转动检测的红外检测组件,该红外检测组件经由图中未示出的控制器与上述的动力装置电连接,从而使得控制器在承接地轮旋转信号时可控制动力装置的通电,并在承接地轮停止转动信号时可控制动力装置的断电。此外,本实施例中对应于排种口8、于排种器7的下方设置有响应于种子掉落的光电检测组件,以用于检测漏播的情况,以便于及时的调整播种方式。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