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新型电子浮标,包括标体、标尾及发光装置,所述标体由标体头部与标体下部相互连接组成,所述发光装置设于标体内,其特征在于:所述标体头部内位于发光装置的外侧还设有导光固定罩,所述导光固定罩的自由端伸出标体头部外,导光固定罩伸出标体头部外的那一端横截面由下至上逐渐减小,所述标尾插设于导光固定罩内所述发光装置的上方,其一端与标体内发光装置相连,另一端延伸至标体头部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电子浮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固定罩伸出标体头部外的那一自由端上还设有用于定位标尾的导光柱。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型电子浮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发光座,发光体及供电电池,所述发光座设于标体头部内下方,所述发光体设于发光座上方所述标体头部的内下方,所述供电电池可拆装的插设于发光座下部,供电电池与发光体电性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电子浮标,其特征在于:所述标体下部上方设有螺孔,所述发光座下部设有外螺纹,所述标体头部通过发光座与标尾下部螺纹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电子浮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为LED灯。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电子浮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座外侧设有密封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电子浮标,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尾为光纤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