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瘀同治药方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9876308阅读:2439来源:国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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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同时治疗痰浊、瘀血的中药制剂,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痰瘀同治药方。
【背景技术】
[0002]传统中医认为,痰浊、瘀血是机体水谷精微代谢失常的病理产物。脾的运化功能失常则痰浊内生,水气内停,凝集成痰,经脉痹阻,是故气滞湿阻、痰凝血瘀互见而发病。近年来在胸痹、中风、消渴等病的临床实践中,对痰瘀同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重视,常以“痰瘀阻络”、“痰瘀交结”、“痰瘀凝结”、“痰瘀壅滞”等为辨证,采用祛痰化瘀方药治疗而获良效。
[0003]现有技术中也公开了多种具有同时治疗痰浊、血淤的中药组合物,但大多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低、服用量大、吸收不完全、生物利用度低、药效发挥较慢、携带不方便等不足。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内容是提供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能够克服现有技术的某种或某些缺陷。
[0005]根据本发明的痰瘀同治药方,其包括以下各组分,全瓜蒌、丹参、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
[0006]作为优选,按重量份,全瓜蒌2?5份,丹参2?4份,薤白1.5?3份,水蛭0.5?1.5份,石菖蒲I?2.5份,茯苓3?4.5份。
[0007]作为优选,还包括郁金。
[0008]作为优选,郁金的重量份为2.5?5份。
[0009]作为优选,还包括陈皮。
[0010]作为优选,陈皮的重量份为1.5?2.5份。
[0011]作为优选,按重量份,全瓜蒌3份,丹参3份,薤白2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郁金3份,茯苓4份,陈皮2份。
[0012]本发明中,能够以全瓜蒌和丹参共为君药。其中:全瓜蒌性味甘寒,既能清热化痰,又能散结涤痰;丹参性微寒味苦,既行血又养血。全瓜蒌和丹参两药合用,能够起到较佳地化痰破血功效。
[0013]本发明中,能够以薤白和水蛭共为臣药。其中:薤白温通滑利,通阳止痛;水蛭功善活血祛瘀。通过采用薤白和水蛭共为臣药,能够较佳地增强君药(全瓜蒌和丹参)的利气化痰、散节宽胸、行血破血、养血生血等功效。
[0014]本发明中,能够以石菖蒲或郁金或茯苓或陈皮或某几种结合作为佐药。石菖蒲和郁金单独使用或合用能够具有化湿豁痰,清心开窍作用。茯苓和陈皮单独使用或合用能够具有化痰除湿、理气健脾作用。
[0015]本发明中所采用的各个药材中:
[0016]全瓜蒌性味甘寒,即能清热化痰,又能散结涤痰,“能洗涤胸隔中垢腻郁热”,《别录》谓其“主胸痹”;
[0017]薤白温通滑利,通阳止痛;
[0018]通过将全瓜蒌和薤白合用,能够利气化痰、散节宽胸、温通心阳;
[0019]丹参和水蛭均能够较佳地活血祛瘀,《医学衷中参西录》中记载水蛭“味咸,色黒,气腐,性平。为其味咸,故善入血分;为其原为嗜血之物,故善破血;为其气腐,其气味与瘀血相感召,不与新血相感召,故但破瘀而不伤新血”;
[0020]丹参性微寒味苦,归心、肝经,《本经》记载“主心腹邪气……破癥除瘕,止烦满,益气”,有祛瘀血、生新血之功,既行血又养血。
[0021 ]通过将丹参和水蛭合用,不仅能够较佳地增强本发明的活血祛瘀之力,而且还能够较佳地“行血破血,养血生血”;
[0022]茯苓淡渗利湿,健脾宁心,《世补斋医术》记载“茯苓一味,为治痰主药,痰之本,水也,茯苓可以行水。痰之动,湿也,茯苓又可行湿”;
[0023]石菖蒲具有化湿宁神作用,《本草从新》谓之“辛苦而温,芳香而散,开心孔,利九窍……去湿……逐痰”等;
[0024]石菖蒲与茯苓共用,能够较佳地增加本发明祛痰化湿的功效;
[0025]《本草备要》记载郁金“行气,解郁……凉心热散肝郁”,陈皮辛香走窜络脉,行气止痛,寓“气行则血行”、“气行痰自消”之意。
[0026]本发明中,诸药相伍,理气通络祛痰、活血化瘀止痛,祛痰而不燥,化瘀而不伤气,共奏祛痰化瘀止痛之功。
[0027]本发明所提供的痰瘀同治药方在应用于痰瘀互结证患者时,能够明显优于现有技术的治疗药物。本申请在此引入记载在“《中华中医药学刊》(原《中国中医药学报》)中2010年7月第25卷第7期,文章名称《痰瘀同治颗粒对冠心病痰瘀互结证中医证候和PPARy表达的影响》”以及“《中华中医药学刊》2010年I月第28卷第I期,文章名称《痰瘀同治颗粒对冠心病血脂的影响》”中的实验数据,以作为对本发明所提供的痰瘀同治药方的疗效的佐证。
[0028]以上引入的两篇文献中的实验数据,均是基于本发明所提供的痰瘀同治药方而得出的,通过以上引入的两篇文献,能够得知,本发明在应用于痰瘀互结证患者时能够获得明显较佳的治疗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0029]为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内容,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详细描述。应当理解的是,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进行解释而并非限定。
[0030]实施例1
[0031]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包括以下各组分:全瓜蒌、丹参、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
[0032]实施例2
[0033]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包括以下各组分:全瓜蒌、丹参、薤白、水蛭、石菖蒲、郁金和茯苓。
[0034]实施例3
[0035]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包括以下各组分:全瓜蒌、丹参、薤白、水蛭、石菖蒲、茯苓和陈皮。
[0036]实施例4
[0037]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包括以下各组分:全瓜蒌、丹参、薤白、水蛭、石菖蒲、郁金、茯苓和陈皮。
[0038]实施例5
[0039]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包括以下各组分:全瓜蒌、丹参、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其中,各组分的重量份分别为:全瓜蒌2份,丹参2份,薤白1.5份,水蛭0.5份,石菖蒲I份,茯苓3份。
[0040]实施例6
[0041]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5的不同之处在于:各组分的重量份分别为,全瓜蒌5份,丹参4份,薤白3份,水蛭1.5份,石菖蒲2.5份,茯苓4.5份。
[0042]实施例7
[0043]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5的不同之处在于:各组分的重量份分别为,全瓜蒌3份,丹参3份,薤白2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茯苓4份。
[0044]实施例8
[0045]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5的不同之处在于:各组分的重量份分别为,全瓜蒌4份,丹参3.5份,薤白2.5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茯苓3.5份。
[0046]实施例9
[0047]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5的不同之处在于:还包括重量份为2.5份的郁金。
[0048]实施例10
[0049]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6的不同之处在于:还包括重量份为5份的郁金。
[0050]实施例11
[0051]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7的不同之处在于:还包括重量份为3份的郁金。
[0052]实施例12
[0053]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5的不同之处在于:还包括重量份为1.5份的陈皮。
[0054]实施例13
[0055]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6的不同之处在于:还包括重量份为2.5份的陈皮。
[0056]实施例14
[0057]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7的不同之处在于:还包括重量份为2份的陈皮。
[0058]实施例15
[0059]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9的不同之处在于:还包括重量份为1.5份的陈皮。
[0060]实施例16
[0061]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10的不同之处在于:还包括重量份为2.5份的陈皮。
[0062]实施例17
[0063]本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与实施例11的不同之处在于:还包括重量份为2份的陈皮。
[0064]实施例18
[0065]本实施例作为较佳实施例,按重量份,包括:全瓜蒌3份,丹参3份,薤白2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郁金3份,茯苓4份,陈皮2份。
[0066]应当理解的是,实施例1?18中,仅给本发明的部分配比,实际运用中,应当根据病人的病灶程度不同而选择不同配比,实施例仅给出了多种【具体实施方式】,应当仅理解为对本发明所进行的解释,而不是对本发明作出任何限定。
[0067]以上示意性地对本发明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所以,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地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方案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痰瘀同治药方,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各组分,全瓜蒌、丹参、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痰瘀同治药方,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全瓜蒌2?5份,丹参2?4份,薤白1.5?3份,水輕0.5?1.5份,石菖蒲I?2.5份,茯苳3?4.5份。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痰瘀同治药方,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郁金。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痰瘀同治药方,其特征在于:郁金的重量份为2.5?5份。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痰瘀同治药方,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陈皮。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痰瘀同治药方,其特征在于:陈皮的重量份为1.5?2.5份。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痰瘀同治药方,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全瓜蒌3份,丹参3份,薤白2份,水蛭I份,石菖蒲2份,郁金3份,茯苓4份,陈皮2份。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同时治疗痰浊、瘀血的中药制剂,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痰瘀同治药方。其包括以下各组分,全瓜蒌、丹参、薤白、水蛭、石菖蒲和茯苓。本发明能够较佳地同时治疗痰浊、瘀血。
【IPC分类】A61P9/10, A61P3/10, A61P3/06, A61K36/8962, A61K36/9066
【公开号】CN105641620
【申请号】
【发明人】王坤根, 毛威, 戴金, 陈洁, 黄兆铨, 刘强
【申请人】浙江省中医院
【公开日】2016年6月8日
【申请日】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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