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叉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67809阅读:43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捕叉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主要用作学校及其他各种设施的防止犯罪或警备用的工具的捕叉。
背景技术
目前,作为这种捕叉,已知有一种装置将两端侧朝左右方向延伸成双叉状的臂安装于较长的柄的前端,在镇压暴徒和犯人时,通过把持柄来将捕叉主体按压到对方身上,从而压制抵抗的对方(例如参照专利文献I)。
上述捕叉较多地被接受过足够训练的警察和警备员等使用,但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配备在学校等一般设施处以用于防止犯罪。然而,仅通过将臂按压到对方,容易被逃 脱,而且,对于操作不熟练的学校的教职员和一般人难以有效地压制抵抗的对方。
因此,已知一种利用安装于柄的前端侧的能开闭的一对臂约束对方的装置(例如参照专利文献2)。
该捕叉包括以能沿轴向自由滑动的方式设于柄的滑动构件和将柄的前端侧与各臂连接的连杆,当在打开臂的状态下将滑动构件的前端侧按压至对方时,滑动构件相对于柄后退,并且臂与连杆及滑动构件联动地朝内侧闭合,利用闭合的臂约束对方。另外,当臂闭合时,利用锁定机构限制臂朝打开方向的转动,被约束的对方不能打开臂。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I :日本专利特开2006专利文献2 日本专利实用新型登记第3118735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然而,在如上所述使臂开闭的捕叉中,即便未将滑动构件的前端侧按压至对方,也能直接握住臂以闭合。因此,在使对方位于打开的臂间之前,当臂被对方抓住而闭合时,臂被锁定机构在闭合的状态下锁定,因此,存在不能利用臂约束对方这样的问题。
本发明鉴于上述问题而作,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将能开闭的臂闭合以约束对方的结构中、在约束约束对象之前臂也不会被对方闭合的捕叉。
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包括柄,该柄供使用者把持;滑动构件,该滑动构件以能沿轴向自由滑动的方式设于柄;一对臂,这一对臂的一端以能自由转动的方式与滑动构件连接;以及连杆,该连杆将柄的前端侧与各臂连接;当将滑动构件的前端侧按压至约束对象时,滑动构件相对于柄移动,并且各臂与连杆及滑动构件联动地闭合,其特征是,包括按压构件,该按压构件以能沿轴向自由移动的方式设于上述滑动构件的前端侧,并在朝向约束对象的按压方向上被施力;第一锁定机构,该第一锁定机构对打开至规定的转动位置的各臂朝闭合方向的转动进行限制;第一锁定解除机构,该第一锁定解除机构通过将按压构件相对于滑动构件压入至规定位置来解除第一锁定机构的锁定;第二锁定机构,该第二锁定机构对闭合至任意位置的各臂朝打开方向的转动进行限制;以及第二锁定解除机构,该第二锁定解除机构通过规定的操作解除第二锁定机构的锁定。
藉此,当将各臂打开至规定的转动位置时,可利用第一锁定机构限制各臂朝闭合方向的转动,因此,各臂不会被约束对象握住而闭合。另外,通过将按压构件按压至约束对象,当将按压构件相对于滑动构件压入至规定位置时,可利用第一锁定解除机构解除第一锁定机构的锁定,各臂闭合而约束约束对象。此时,可利用第二锁定机构限制各臂朝打开方向的转动,因此,约束者不能打开各臂。另外,通过操作第二锁定解除机构,可利用第二锁定解除机构解除第二锁定机构的锁定,从而能打开各臂。
发明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捕叉,由于各臂不会被约束对象握住而闭合,因此,能将各臂保持在打开的状态直至使约束对象位于各臂之间为止。藉此,在使约束对象位于各臂间之前,不会因各臂被约束对象闭合而无法约束约束对象,因而在压制暴徒等约束对象的情况下是极其有利的。


图I是表示本发明一实施方式的捕叉的主视图。
图2是捕叉的侧面。
图3是捕叉的主要部分立体图。
图4是按压构件的主视图。
图5是第二锁定机构的主要部分分解立体图。
图6是第二锁定机构的主要部分分解立体图。图7是第二锁定解除机构的主要部分立体图。
图8是捕叉的主要部分侧面剖视图。
图9是表示捕叉的动作的主要部分侧面剖视图。
图10是表示捕叉的动作的主要部分侧面剖视图。
图11是捕叉的主要部分侧面剖视图。
图12是表示捕叉的动作的主要部分侧面剖视图。
图13是表示捕叉的动作的主要部分侧面剖视图。
图14是表示捕叉的动作的主要部分侧面剖视图。
图15是表示捕叉的使用状态的侧视图。
图16是表示捕叉的使用状态的俯视图。
图17是表示捕叉的使用状态的俯视图。
图18是表示捕叉的使用状态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I至图18示出了本发明的一实施方式。
上述图所示的捕叉I包括柄10,该柄10供使用者A把持;作为滑动构件的轴20,该轴20以能沿轴向自由滑动的方式设于柄10 ;弯曲形状的一对臂30,这一对臂30的一端以能自由转动的方式与轴20连接;一对连杆40,这一对连杆40将柄10的前端侧与各臂30连接;按压构件50,该按压构件50以能沿轴向自由移动的方式设于轴20的前端侧;第一锁定机构60,该第一锁定机构60对打开至规定的转动位置的各臂30朝闭合方向的转动进行限制;第一锁定解除机构70,该第一锁定解除机构70通过将按压构件50相对于轴20压入至规定位置来解除第一锁定机构60的锁定;第二锁定机构80,该第二锁定机构80对闭合至任意位置的各臂4朝打开方向的转动进行限制;以及第二锁定解除机构90,该第二锁定解除机构90通过规定的操作解除第二锁定机构80的锁定。
柄10由圆筒状的金属管构成,形成为例如1700mm左右的长度。在柄10的基端侧设有把手11,把手11由覆盖在柄10的外周面的圆筒状的构件构成。
轴20由外形尺寸比柄10的内径小的方筒状的金属管构成,并以能自由滑动的方式插入柄10内。
各臂30通过使金属管弯曲而形成,其基端侧以能自由转动的方式与轴20的前端 侧连接。各臂30的基端侧被配置成将轴20夹在中间而在轴20的径向上相对,并被沿径向贯穿轴20的一根螺钉31支承成能自由转动。
各连杆40由直线状延伸的金属板构成,其一端侧以能自由转动的方式与柄10的前端侧连接。各连杆40的一端侧被配置成将柄10夹在中间而在柄10的径向上相对,并被安装于柄10的径向一端侧和另一端侧的螺钉41支承成分别能自由转动。另外,连杆40的另一端侧利用其它螺钉42以能自由转动的方式与臂30的基端侧连接。在该情况下,连杆40与臂30的连接位置相对于轴20与臂30的连接位置位于臂30的前端侧,且这两个连接位置相隔规定距离。
按压构件50由外径比轴20的内径尺寸小的金属管构成,并以能自由滑动的方式插入轴20内。在按压构件50的前端侧设有沿左右方向延伸的按压部51,按压部51以从按压构件50的前端朝两侧弯曲的方式延伸。在按压构件50的外周面以在径向上相对的方式设有沿轴向延伸的一对长孔52,在各长孔52中插通各臂30的螺钉31。藉此,按压构件50能相对于轴20沿轴向自由移动相当于长孔52的长度的距离。另外,在按压构件50内设有线圈状的弹簧53,利用弹簧53对按压构件50朝前端侧施力。在该情况下,弹簧53的一端固定于按压构件50内,其另一端与螺钉31压接。
第一锁定机构60由设于轴20内的卡定构件61和一个连杆40的螺钉41构成,螺钉41形成与卡定构件61卡定的卡定部。卡定构件61由能弹性变形的金属板构成,其一端固定于轴20内。在卡定构件61的另一端侧设有突起62,突起62从设于轴20的周面的孔21朝轴20的外侧(柄10的内部)突出。另外,卡定构件61的另一端侧按压于轴20的内周面,藉此,突起62被保持在从孔21突出的状态下。即,在第一锁定机构60中,如图8所示,由于从孔21突出的突起62与螺钉41的头部卡定,因此,限制轴20朝柄10的基端侧移动,从而限制了各臂30朝闭合方向的转动。
第一锁定解除机构70由设于按压构件50的基端侧的抵接部71构成,当按压构件50相对于轴20被压入至规定位置时,按压构件50的抵接部71与第一锁定机构60的卡定构件61抵接,使卡定构件61变位。
在第一锁定解除机构70中,如图9所示,当因抵接部71的抵接而使卡定构件61变位时,突起62缩入孔21内,解除突起62与螺钉41的卡定,如图10所示,第一锁定机构60的锁定被解除。
第二锁定机构80由固定于轴20的基端的第一锁定构件81、固定于柄10内的第二锁定构件82、设于第一锁定构件81的卡定构件83以及设于第二锁定构件82的许多个卡定部84构成,第一锁定构件81以能自由滑动的方式插入第二锁定构件82内。第一锁定构件
81的宽度方向两侧弯曲成直角,第二锁定构件82形成为方筒状。卡定构件83的宽度方向两侧弯曲成直角,通过支轴83a以能自由转动的方式安装于第一锁定构件81的两侧面。在该情况下,卡定构件83被安装于支轴83a的线圈状的弹簧83b以朝第一锁定构件81的外侧转动的方式施力。各卡定部84被排列在柄10及轴20的轴向上,与固定于第二锁定构件82的内表面的第三锁定构件85—体形成。在该情况下,各卡定部84由仅在柄10及轴20的轴向一方上与卡定构件83卡定的山形的突起构成。即,当第一锁定构件81配置于第二锁定构件82内时,如图11所示,卡定构件83因弹簧84而与第三锁定构件85压接,并与任意一个卡定部84卡定。
在第二锁定机构80中,如图20所示,当轴20移动至柄10的基端侧(轴向另一方)时,卡定构件83—边克服弹簧83b以越过卡定部84的方式变位,一边在第三锁定构件·85上移动至任意位置。另外,相对于轴20朝柄10的前端侧(轴向一方)的移动,卡定构件83与卡定部84卡定,限制了轴20朝该方向的移动,并限制了各臂4朝打开方向的转动。
第二锁定解除机构90由能插入第二锁定机构80的卡定构件83与各卡定部84之间的卡定解除构件91和使卡定解除构件91在柄10的轴向上移动的操作部92构成。卡定解除构件91由彼此在宽度方向上隔着间隔配置的一对棒状构件构成,其前端形成为尖锐。操作部92由能用手指把持的圆柱状的构件构成,并配置于柄10的外侧。在该情况下,在柄10的周面设有沿轴向延伸的长孔12,操作部92通过棒状的连接构件92a与卡定解除构件91的基端侧连接。操作部92被弹簧93朝柄10的基端侧施力,当使操作部92朝向柄10的前端侧移动时,操作部92因弹簧93而返回至柄10的基端侧。弹簧93的一端与操作部92连接,另一端与柄10的基端侧连接。另外,在柄10的外侧设有覆盖长孔12的盖构件94。盖构件94由以能自由滑动的方式设于柄10的外周面的圆筒状的构件构成,连接构件92a插通设于盖构件93的周面的孔94a。在该情况下,当使操作部92沿着长孔12移动时,盖构件94也与操作部92 —起移动。
在第二锁定解除机构90中,当操作部92沿着长孔12移动至柄10的前端侧(轴向一方)时,如图13所示,卡定解除构件91插入卡定构件83与卡定部84之间,以解除卡定构件83与卡定构件84的卡定,从而如图14所示解除第二锁定机构80的锁定。
在以上那样构成的捕叉I中,如图I所示,通过将各臂30打开至规定位置,可利用第一锁定机构60将各臂30锁定在打开的状态。此处,在欲压制侵入例如学校等设施的暴徒等对方B的情况下,如图15所示,使用者A将柄10握成大致水平。接着,如图16所示,通过使作为约束对象的对方B位于各臂30之间,并将按压构件50的按压部51按压至对方B,如图中白箭头所示对按压构件50施加朝向轴20侧的按压力。藉此,按压构件50被压入轴20内,利用第一锁定解除机构70解除第一锁定机构60的锁定。当第一锁定机构60的锁定被解除时,如图10所示轴20朝向柄10的基端侧移动,如图17所示,各臂30以将对方B包住的方式闭合。此时,利用第二锁定机构80将各臂30锁定在闭合的状态下,因此,对方B不能打开各臂30,可利用各臂30约束住对方B。藉此,使用者A能镇压住对方B,但也可以就这样放置而逃走。在该情况下,对方B被捕叉I抱住,因此,即便对方B欲追赶使用者A,捕叉I也会形成阻碍,从而使使用者A容易逃离对方B。
另一方面,在使对方B位于打开的各臂30间之前,如图18所示,即便在对方B抓住各臂30的情况下,各臂30也被第一锁定机构60锁定在打开的状态下,因此,只要不压入按压构件50,对方B就不能如图中白箭头所示握住各臂30来闭合。藉此,不会因各臂30被对方B闭合而无法约束对方B。
另外,在将闭合的各臂30返回至打开的状态的情况下,如图13所示,当使第二锁定解除机构90的操作部92朝向柄10的前端侧移动时,解除第二锁定机构80的锁定,如图14所示轴20移动,如图I所示使各臂30打开至规定的转动位置。
这样,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捕叉,包括对打开至规定的转动位置的各臂30朝闭合方向的转动进行限制的第一锁定机构60 ;以及通过将按压构件50相对于轴20压入至规定位置来解除第一锁定机构60的锁定的第一锁定解除机构70,因此,各臂30不会被对方B握 住而闭合,能将各臂30保持在打开的状态直至使对方位于各臂30之间为止。藉此,在使对方B位于各臂30间之前,不会因各臂30被对方B闭合而无法约束对方B,因而在压制暴徒等对方B的情况下是极其有利的。
另外,当将按压构件50按压至位于各臂30之间的对方B而闭合各臂30时,可利用第二锁定机构80限制各臂30朝打开方向的转动,因此,对方B不能打开各臂30,从而能利用各臂30牢固地约束对方B。
在该情况下,第二锁定机构80具有沿轴20的轴向排列的许多个卡定部84,因此,能使卡定构件83与卡定部84的卡定位置的间隔较细而设成多阶段,从而能根据对方B的体型和体格将各臂30以无松动的方式压接于对方B。
此外,还包括通过操作操作部92解除第二锁定机构80的锁定的第二锁定解除机构90,因此,在例如捕叉I的使用训练时用各臂30约束训练对方之后,能利用第二锁定解除机构90迅速地解除各臂30的锁定,从而能顺利地进行捕叉I的使用训练。
另外,利用设于柄10的外周面的盖构件94覆盖用于使操作部92移动的长孔12,因此,外部的垃圾等异物不会从长孔12侵入柄10的内部,从而能有效地防止因异物侵入而产生的动作不良。
符号说明
I 捕叉
10 柄
20 轴
30 臂
40 连杆
50按压构件
60第一锁定机构
61卡定构件
70第一锁定解除机构
80第二锁定机构
83卡定构件[0070]84卡定部
90第二锁定解除机构92操作部
94盖构件
权利要求
1.一种捕叉,包括 柄,该柄供使用者把持; 滑动构件,该滑动构件以能沿轴向自由滑动的方式设于柄; 一对臂,这一对臂的一端以能自由转动的方式与滑动构件连接;以及 连杆,该连杆将柄的前端侧与各臂连接; 当将滑动构件的前端侧按压至约束对象时,滑动构件相对于柄移动,并且各臂与连杆及滑动构件联动地闭合,其特征在于,包括 按压构件,该按压构件以能沿轴向自由移动的方式设于所述滑动构件的前端侧,并在朝向约束对象的按压方向上被施力; 第一锁定机构,该第一锁定机构对打开至规定的转动位置的各臂朝闭合方向的转动进行限制; 第一锁定解除机构,该第一锁定解除机构通过将按压构件相对于滑动构件压入至规定位置来解除第一锁定机构的锁定; 第二锁定机构,该第二锁定机构对闭合至任意位置的各臂朝打开方向的转动进行限制;以及 第二锁定解除机构,该第二锁定解除机构通过规定的操作解除第二锁定机构的锁定。
2.如权利要求
I所述的捕叉,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具有设于柄和滑动构件中的一方的卡定构件以及设于柄和滑动构件中的另一方的卡定部,当通过各臂朝打开方向的转动来使滑动构件相对于柄滑动至轴向的规定位置时,卡定构件与卡定部卡定,从而对滑动构件朝各臂的闭合方向的移动进行限制。
3.如权利要求
2所述的捕叉,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锁定解除机构具有设于按压构件的抵接部,当按压构件相对于滑动构件被压入至规定位置时,抵接部与第一锁定机构的卡定构件抵接,从而解除卡定构件与卡定部的卡定。
4.如权利要求
I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捕叉,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锁定机构具有设于柄和滑动构件中的一方的卡定构件以及沿轴向排列于柄和滑动构件中的另一方的多个卡定部,当通过各臂朝闭合方向的转动来使滑动构件相对于柄沿轴向滑动时,卡定构件与卡定部卡定,从而对滑动构件朝各臂的打开方向的移动进行限制。
5.如权利要求
4所述的捕叉,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锁定解除机构具有能插入第二锁定机构的卡定构件与卡定部之间的卡定解除构件以及使卡定解除构件在柄的轴向上移动的操作部,当使操作部在柄的轴向上移动时,卡定解除构件被插入卡定构件与卡定部之间,从而解除卡定构件与卡定部的卡定。
6.如权利要求
5所述的捕叉,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部被设成沿着设于柄的长孔移动。
7.如权利要求
6所述的捕叉,其特征在于, 所述捕叉包括将所述柄的长孔覆盖的盖构件, 盖构件被设成与操作部一起沿着柄移动。
专利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在将能开闭的臂闭合以约束对方的结构中、在约束约束对象之前臂也不会被对方闭合的捕叉。该捕叉包括对打开至规定的转动位置的各臂(30)朝闭合方向的转动进行限制的第一锁定机构;以及通过将按压构件(50)相对于轴(20)压入至规定位置来解除第一锁定机构的锁定的第一锁定解除机构,因此,各臂(30)不会被对方(B)握住而闭合,能将各臂(30)保持在打开的状态直至使对方(B)位于各臂(30)之间为止。藉此,在使对方(B)位于各臂(30)间之前,不会因各臂(30)被对方(B)闭合而无法约束对方(B),因而在压制暴徒等对方(B)的情况下是极其有利的。
文档编号F41B15/02GKCN102971601SQ201080067934
公开日2013年3月13日 申请日期2010年7月16日
发明者内田光也, 斋藤彰男, 麦仓门平 申请人:普洛浦有限公司导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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