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加强筋板的吊车车轮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8027606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有加强筋板的吊车车轮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在钢轨上行走的吊车车轮,尤其是适用于作业中因应力作用而易使车轮轮缘和踏面交界处产生裂纹、开裂、脱落、车轮轮缘外翻,掉块等损坏缺陷的替换或修复改质再生的车轮。
背景技术
在起重作业中,吊车的车轮用一段时间后在与钢轨接触时,因受到重力和作业时产生的冲击和挤压摩擦等作用,极易造成车轮轮缘和踏面交界处产生裂纹、开裂、脱落、车轮轮缘外翻、掉块等损坏缺陷而报废;有的是车体变形,安装误差超标,电动机不完全同步,或钢轨变形不规范造成车轮损坏不能使用。车轮的设计寿命一般可使用数年乃至10年左右,一边轮缘厚度磨损1/2即报废。目前,为了保证吊车的安全作业,需要更换受损的车轮这样造成很大损失。为了降低成本,可采用焊接修复受损的部位,即在车轮受损处表面用合金材料堆焊,进行修复改质再生,损坏的部位和磨损的轮缘恢复到原设计尺寸。修复后的车轮具有较好的抗冲击,抗碾压、耐磨性能,可延长使用寿命。但是,这样修复的车轮,在使用过程中仍会在踏面和轮缘交界处的外侧产生裂纹,开裂和轮缘外翻等损坏现象,究其原因是该处机械强度上的薄弱环节所致。往往一个面,点修好了,另一个面点又发生应力缺陷,而且在修复后表面邻近处在外力F的作用下,在dt时间内力F的分解为df是发散的,某些df在力F的作用下,又逐渐形成不同方向的合力,在踏面与轮缘交界处易产生新的裂纹等缺陷,修复质量仍然是不能达到高要求。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增加受力部位的厚度,增强踏面与轮缘交界处的机械强度,从而能够消除因重力和作业中的冲击力产生缺陷的吊车车轮。
实用新型是这样来实现的因应力局部过大造成的裂纹等缺陷,起初是许多不容易看到的极细微、孤立的裂纹在力F的作用下逐步由小到大形成的。而且形成缺陷的部位绝大多数是在车轮的踏面与轮缘交界处,在制造新车轮时把车轮的踏面和轮缘交界处的外侧增加一圈以轮缘为起点高度10mm处有宽度为30~50mm,中间厚度是3~8mm能消除应力局部过大的加强筋板。即在铸造新车轮时,模具中预留出一个凹槽,其形状尺寸与车轮外铡的消除应力局部过大的加强筋板相匹配。在修复没有加强筋板或在修复改质旧的车轮时,采用合金钢或用与车轮基体材料一致的合金钢,在车轮踏面与轮缘交界处的外侧堆焊以轮缘为起点高度10mm处增加一圈宽度是30~50mm,中间厚度为3~8mm的消除缺陷的加强筋板。消除缺陷的加强筋板是车轮外侧一圈与车轮边缘平行的园圈,增加了受力部位的厚度,消除了踏面与轮缘交界处存在的微裂纹等缺陷,增强了轮缘的机械强度,提高了抵抗裂纹产生的力度。
在实用新型是一种有加强筋板的吊车车轮,即适用于各种在钢轨上行走的起重作业的吊车车轮,也适用于钢轨上行走的运输车辆的车轮。使用寿命长,维护费用少,且有利于阻止车轮脱轨,增强了作业的安全性能,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克服了普通车轮作业中的易损坏现象,收到了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图1为本实用新型截面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局部截面放大示意图1——加强筋板2——车轮踏面3——车轮轮缘4——车轮外侧具体实施方案结合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在车轮的外侧(4)上与轮缘(3)和踏面(2)交界处用合金钢材料堆焊以车轮轮缘(3)为起点高度10mm处,增加一圈宽度是30~50mm,中间厚度为3~8mm的消除应力缺陷的加强筋板(1)。
铸造新车轮时,在模具相对应的车轮外侧(4)上,车轮轮缘(3)和踏面(2)交界处预留一圈以轮缘(3)为起点高度10mm的凹槽,凹槽与加强筋板(1)的形状尺寸相匹配。铸造时也可不带加强筋板(1)而与采用修复旧车轮同样的方法用合金材料堆焊而成。
权利要求1.一种有加强筋板(1)的吊车车轮,其特征在于轮缘(3)与踏面(2)的交界处外侧(4)上有加强筋板(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加强筋板(1)的吊车车轮,其特征在于加强筋板(1)是以轮缘(3)为起点高度10mm处,宽度30~50mm,中间厚度为3~8mm与车轮边缘平行的园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加强筋板(1)的吊车车轮,其特征在于加强筋板(1)的材质与车轮基体同材质或是合金钢材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有加强筋板的吊车车轮。适用于各种在钢轨上行走进行起重作业的吊车车轮,也适用于在钢轨上移动的其他车辆的车轮。它是在车轮踏面(2)与轮缘(3)交界处的外侧(4)增加一圈以轮缘(3)为起点高度10mm处,宽度为30~50mm,中间厚度3~8mm的加强筋板(1)。本实用新型使用寿命长,运行成本低,由于消除了应力缺陷,作业中安全可靠。
文档编号B66C9/08GK2868970SQ20052009742
公开日2007年2月14日 申请日期2005年7月28日 优先权日2005年7月28日
发明者高盛林, 欧阳涛, 李伟, 胡胜修, 张家福, 葛鹏, 蔡汉祥 申请人:高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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