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及其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660869阅读:695来源:国知局
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及其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及其装置,征信方法包括:用于采集移动终端的信息的信息采集步骤、用于对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并生成征信数据的征信分析步骤和用于保存征信数据的征信数据存储步骤,以及包括接收请求获取征信数据的指令并在接收到授权第三方获取征信数据的指令时发送征信数据至第三方的征信数据发送步骤。以及使用该征信方法的征信装置。由于移动终端会接收到或存储有与信用记录相关的信息,对该信息进行主动式采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后,生成征信数据,通过全面真实的进行记录并对其生成征信数据,有效提高征信方便性和实时性,也保证征信过程的公平公证。
【专利说明】
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及其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信用信息处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及征信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处理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征信数据记录了个人或企业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这些行为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就是人们常说的“信用记录”。
[0003]个人信用记录信息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还将采集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以全面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
[0004]在信用记录采集和管理需要注意其合法性、公正性和实时性,信用记录在采集容易受到个人的篡改或将一些负面的记录删除等,影响信用记录采集过程的公正性,同时信用记录采集需要一定的实时性,即需要记录一段较长时间的,同时也存在信用记录采集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影响了用户的信用评估全面性。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第一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实现信息主动采集的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
[0006]本发明的第二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实现信息主动采集的移动终端用的征信装置。
[0007]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第一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其中,包括:用于采集移动终端的信息的信息采集步骤、用于对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并生成征信数据的征信分析步骤和用于保存征信数据的征信数据存储步骤,以及包括接收请求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并在接收到授权第三方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时,用于发送征信数据的征信数据至第三方的发送步骤。
[0008]由上述方案可见,由于移动终端会接收到或存储有与信用记录相关的信息,当移动终端接收到该信息时,则会在第一时间对该信息进行采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后,生成征信数据,在用户持续使用移动终端时,会相应地生成到较为全面和完整的征信数据,当第三方需要采用该征信数据时,在通过相关确认和授权后,便通过移动终端发送该征信数据至该第三方,在整个征信过程中,移动终端用户无法参与信息的记录,系统会全面真实的进行记录并对其生成征信数据,利用主动式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保存,有效提高征信方便性和实时性,也保证征信过程的公平公证。
[0009]更进一步的方案是,征信数据发送步骤包括:接收请求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后,用于显示征信协议内容的步骤。
[0010]由上可见,为了保证征信的合法性,则征信数据的获得是需要经过用户同意,故需要对征信协议内容进行显示,用户阅读后同意,并发送给征信数据,也有效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
[0011]更进一步的方案是,征信数据为加密数据。
[0012]由上可见,为了保证征信数据的公正性,需要对征信数据加密,使得征信数据在采集过程、分析过程、保存过程和发送过程均不能被用户查看或者修改,从而保证信用记录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0013]更进一步的方案是,信息包括短信和邮件。
[0014]更进一步的方案是,信息的发送方为经实名认证的企业。
[0015]由上可见,采集的信息主要是通过短信和邮件,如交易短信、账单邮件、违章通知短信和水电费催费邮件等,且该信息的发送方是经实名认证的企业,从而保证信息采集分析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0016]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第二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用的征信装置,其中,征信装置包括采集单元、征信分析单元、征信数据存储单元和征信数据发送单元,信息采集单元用于采集移动终端的信息、征信分析单元用于对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并生成征信数据,征信数据存储单元用于保存征信数据,信数据发送单元用于接收请求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并在接收到授权第三方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时,发送征信数据至所述第三方。
[0017]由上述方案可见,由于移动终端会接收到或存储有与信用记录相关的信息,当移动终端接收到该信息时,则会在第一时间对该信息进行采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后,生成征信数据,在用户持续使用移动终端时,会相应地生成到较为全面和完整的征信数据,当第三方需要采用该征信数据时,在通过相关确认和授权后,便通过移动终端发送该征信数据至该第三方,在整个征信过程中,移动终端用户无法参与信息的记录,系统会全面真实的进行记录并对其生成征信数据,利用主动式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保存,有效提高征信方便性和实时性,也保证征信过程的公平公证。
【附图说明】
[0018]图1是本发明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实施例的流程图。
[0019]图2是本发明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实施例中征信数据发送步骤的流程图。
[0020]图3是本发明移动终端用的征信装置实施例的系统框图。
[0021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0022]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实施例:
参照图1,图1是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的流程图。由于在移动终端如手机、平板等设备日常使用时,会通过包括短信和邮件的方式将业务反馈信息发送到移动终端上,该信息的发送方均为经实名认证的企业,如一些经过认证的银行、车管所、水务局或供电局等,其具有工信部规定为全国三网统一号码段,并通过工信部备案,每个企业单独一个号码,同时该反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短信、账单邮件、违章通知短信和水电费催费信息等,当移动终端收到该上述与信用记录相关的信息后,则征信方法开始对该信息进行采集和处理。另外,上述与信用记录相关的信息来源还可以包括安装在移动终端上的客户端的通知、交易记录或存储数据等,只要是移动终端接收到与信用记录相关的信息便可对其进行采集分析,信息来源方式和展现形式并没有限制。
[0023]具体为,首先执行步骤SI,信息采集步骤,采集移动终端的信用记录相关的信息,信息包括短信和邮件,随后执行步骤S2,征信分析步骤,对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并生成征信数据,征信分析为对信息内的发送方、接收方、主题、事项、金额或时间等信息进行识别提取,并对应地生成征信数据。然后执行步骤S3,信数据存储步骤,保存征信数据在存储器中,最后执行步骤S4,征信数据发送步骤,当用户需要信用贷款时或需要信用记录作为办理资料时,则将征信数据发送到放贷方或办理方。为了保证征信数据的公正性,征信数据为加密数据,使得征信数据在采集过程、分析过程、保存过程和发送过程中均不能被用户查看或者修改,从而保证信用记录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0024]参照图2,图2是征信数据发送步骤的流程图,首先执行步骤S40,接收请求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即移动终端接收如放贷方的第三方发送的请求获取征信数据的指令,随后执行步骤S41,显示征信协议内容,征信协议内容包括用户协议、注意事项、权利义务条款、保密协议、免责声明和确认询问等,随后执行步骤S42,用户在阅读完上述征信协议后并同意点击确定后,即授权给该第三方获取征信数据,并使得移动终端接收该确认授权指令,最后执行步骤S43发送征信数据至第三方。征信数据发送给如放贷方或业务办理方等第三方,授权的放贷方或业务办理方读取我们的征信数据,且由于本征信数据具有准确性和公正性,使得放贷方或业务办理方能够全面地对用户的信用记录进行考量,继而做出更为准确的审批。
[0025]移动终端用的征信装置实施例:
参照图3,图3是移动终端用的征信装置的系统框图。移动终端用的征信装置包括信息采集单元1、征信分析单元2、征信数据存储单元3和征信数据发送单元4,征信数据发送单元4包括显示模块41、确认模块42和发送模块43。信息采集单元I用于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信息,征信分析单元2用于对所述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并生成征信数据,征信数据存储单元3用于保存所述征信数据,征信数据发送单元4用于发送所述征信数据。具体地,显示模块41用于显示征信协议内容,确认模块42用于接收请求获取征信数据的指令以及接收授权给第三方获取征信数据的指令,发送模块43用于发送所述征信数据至第三方。
[0026]由上可见,由于移动终端会接收到或存储有与信用记录相关的信息,当移动终端接收到该信息时,则会在第一时间对该信息进行采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后,生成征信数据,在用户持续使用移动终端时,会相应地生成到较为全面和完整的征信数据,当用户需要采用该征信数据办理相关业务时,则可通过移动终端发送该征信数据,在整个征信过程中,移动终端用户无法参与信息的记录,系统会全面真实的进行记录并对其生成征信数据,利用主动式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保存,有效提高征信方便性和实时性,也保证征信过程的公平公证。
【主权项】
1.移动终端用的征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信息采集步骤,用于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信息; 征信分析步骤,用于对所述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并生成征信数据; 征信数据存储步骤,用于保存所述征信数据; 征信数据发送步骤,用于接收请求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并在接收到授权第三方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时,发送所述征信数据至所述第三方。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征信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征信数据发送步骤还包括: 接收请求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后,显示征信协议内容。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征信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征信数据为加密数据。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征信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包括短信和邮件。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征信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的发送方为经实名认证的企业。6.移动终端用的征信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信息采集单元,用于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信息; 征信分析单元,用于对所述信息进行征信分析并生成征信数据; 征信数据存储单元,用于保存所述征信数据; 征信数据发送单元,用于接收请求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并在接收到授权第三方获取所述征信数据的指令时,发送所述征信数据至所述第三方。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征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征信数据发送单元包括用于显示征信协议内容的显示模块。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征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征信数据为加密数据。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征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包括短信和邮件。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征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的发送方为经实名认证的企业。
【文档编号】H04L29/06GK106027533SQ201610357313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5月25日
【发明人】段雨洛, 胡德凤, 杜敏杰
【申请人】珠海市小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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