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线路由器接头防松组件。
背景技术:
无线路由器(Wireless Router)好比将单纯性无线AP和宽带路由器合二为一的扩展型产品,它不仅具备单纯性无线AP所有功能如支持DHCP客户端、支持VPN、防火墙、支持WEP加密等等,而且还包括了网络地址转换(NAT)功能,可支持局域网用户的网络连接共享。可实现家庭无线网络中的Internet连接共享,实现ADSL、Cable modem和小区宽带的无线共享接入。无线路由器可以与所有以太网接的ADSL MODEM或CABLE MODEM直接相连,也可以在使用时通过交换机/集线器、宽带路由器等局域网方式再接入。其内置有简单的虚拟拨号软件,可以存储用户名和密码拨号上网,可以实现为拨号接入Internet的ADSL、CM等提供自动拨号功能,而无需手动拨号或占用一台电脑做服务器使用。此外,无线路由器一般还具备相对更完善的安全防护功能。传统的无线路由器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接头松动的情况,严重影响无线路由器使用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以上问题,提供一种无线路由器接头防松组件,能够对无线路由器的接头进行有效固定。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无线路由器接头防松组件,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夹持座,两个夹持座之间通过定位销固定连接,所述夹持座一端安装有调节座;
所述夹持座两端固定有夹板,夹持座底部开有矩形凹槽,所述凹槽一侧开有条形安装槽,所述夹板均布有与凹槽相贯通的散热孔,夹板底部两端设有定位孔;
所述调节座包括依次安装的固定柱、顶丝、压头;所述固定柱表面均布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中旋有顶丝,所述固定柱侧面设有与安装槽相配合的凸台;
所述顶丝底端设有固定孔,所述压头顶端设有与固定孔相配合的定位柱,所述压头底部中央开有半圆柱槽,压头底部两端分别设有卡槽和卡块。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孔与定位柱之间为过渡配合,在保障固定孔与定位柱之间配合强度的同时降低固定孔与定位柱之间的配合阻力。
进一步地,所述卡槽和卡块均为半圆柱型,制造工艺更加简单,互换性更强。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孔的相邻孔距等于无线路由器相邻接头的间距,形成对无线路由器接头的有效夹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相对设置的两个夹持座,结构设计巧妙,能够对无线路由器进行有效固定,有效避免了无线路由器接头松动情况的发生,可以根据实际路由器型号大小进行适时调节,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爆炸图;
图中标号说明:1-夹持座、2-定位销、3-调节座、11-夹板、12-安装槽、13-凹槽、14-散热孔、15-定位孔、31-固定柱、32-顶丝、33-压头、311-凸台、312-螺纹孔、321-固定孔、331-定位柱、332-半圆柱槽、333-卡块、334-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4所示的一种无线路由器接头防松组件,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夹持座1,两个夹持座1之间通过定位销2固定连接,夹持座1一端安装有调节座3;
夹持座1两端固定有夹板11,夹持座1底部开有矩形凹槽13,凹槽13一侧开有条形安装槽12,夹板11均布有与凹槽13相贯通的散热孔14,夹板11底部两端设有定位孔15;
调节座3包括依次安装的固定柱31、顶丝32、压头33;固定柱31表面均布有螺纹孔312,螺纹孔312中旋有顶丝32,固定柱31侧面设有与安装槽12相配合的凸台311,螺纹孔312的相邻孔距等于无线路由器相邻接头的间距,形成对无线路由器接头的有效夹持;
顶丝32底端设有固定孔321,压头33顶端设有与固定孔321相配合的定位柱331,压头33底部中央开有半圆柱槽332,压头33底部两端分别设有卡槽334和卡块333,固定孔321与定位柱331之间为过渡配合,在保障固定孔321与定位柱331之间配合强度的同时降低固定孔321与定位柱331之间的配合阻力,卡槽334和卡块333均为半圆柱型,制造工艺更加简单,互换性更强。
本实用新型通过相对设置的两个夹持座,结构设计巧妙,能够对无线路由器进行有效固定,有效避免了无线路由器接头松动情况的发生,可以根据实际路由器型号大小进行适时调节,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实用性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