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和拍照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7808243阅读:125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和拍照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适用于移动终端领域,提供了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和拍照装置。启动拍照功能之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避免了因频繁启动拍照功能而浪费电量;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退出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有效防止电芯电量的急速消耗。
【专利说明】—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和拍照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移动终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和拍照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移动终端作为便携式通信设备,给人们带来了移动通信的便利;同时因在该移动终端安装了操作系统,该移动终端还能够提供拍照、图像处理等功能。
[0003]移动终端作为便携式设备,用户可随时随地使用其提供的拍照功能进行拍照;如果用户感兴趣的景物较多,经常使用拍照功能会急速消耗电芯电量。进而,部分厂家对拍照功能做了一定限制,在用户启动拍照功能之后如果经过一定时间未拍照,自动退出拍照功能。这种限制方式确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延长电芯电量的消耗速度,但是比较鲁莽;如果用户在该一定时间忙于移动取景,还未来得及对焦拍照,已经退出拍照功能,用户又得重新启动拍照功能,取景,对焦,拍照;多次重复启动拍照功能,会浪费时间,也会急速消耗电芯电量。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和拍照装置,以解决用户使用拍照功能的过程中,因频繁重新启动拍照功能来继续拍照,浪费时间,启动拍照功能会急速消耗电芯电量的问题。
[0005]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包括:
[0006]启动拍照功能之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0007]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0008]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09]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退出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10]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包括:
[0011]检测单元,用于启动拍照功能之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0012]计时单元,用于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0013]保持单元,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的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14]退出单元,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退出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1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用户使用拍照功能的过程中,持续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避免了因频繁启动拍照功能而浪费电量;只有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才退出拍照功能,并将计时的时间重新置为初始值;有效防止电芯电量的急速消耗。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7]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的工作流程图;
[0018]图2是图1中步骤S2的具体工作流程图;
[0019]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的组成结构;
[0020]图4是图3中检测单元61的一种组成结构;
[0021]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的一种优化组成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0022]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为了说明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0023]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的工作流程,为了便于描述,仅不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24]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如图1所示,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包括步骤Al、步骤A2、步骤A3和步骤A4。
[0025]步骤Al,启动拍照功能之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0026]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移动终端自带有摄像头(对于摄像头的个数、类型,在此不做限定,只要能够设置于该移动终端或外接于该移动终端即可)。移动终端在安装操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一种或其组合:安卓系统、1S系统和塞班系统)之后,可使用自带的拍照应用程序启动拍照功能,或者待安装第三方提供的拍照应用程序之后使用该第三方提供的拍照应用程序启动拍照功能;启动拍照功能之后,可通过摄像头取景,待用户完成取景(选定拍照对象)之后,可人为按下快门键(快门键可为物理按键,或者拍照功能在触摸屏上提供的触控键)拍照,可以等待拍照功能自动对焦,然后人为按下快门键拍照。
[0027]值得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上还设有加速度传感器,本发明实施例对该加速度传感器的类型和个数不做限定,只有能够通过该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即可。如在该移动终端至少设置有重力传感器和陀螺仪这两种加速度传感器,对应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至少包括线加速度和角加速度;继而可通过重力传感器实时检测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可通过陀螺仪实时检测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
[0028]步骤A2,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0029]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常情况下,用户使用移动终端时,移动终端是处于运动状态的,进而检测到的移动终端的加速度是变化的。因此为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处于运动状态,预先设定了所述预设条件;如果不满足该预设条件,则代表移动终端处于运动状态(即用户处于使用移动终端的状态);如果满足该预设条件,则代表移动终端处于静止状态(该静止状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用户保持同一状态使用移动终端,第二种,用户未使用移动终端的状态)。作为一实施方式,所述预设条件为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作为一实施方式,所述预设条件为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小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作为一实施方式,所述预设条件包括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第二个条件,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小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
[0030]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启动拍照功能之后,对步骤Al实时检测到的加速度进行判断,判断该检测到的加速度是否满足预设条件,并对持续满足预设条件的时间计时;即对于不间断检测到的加速度,如果该加速度持续满足预设条件,对该加速度持续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作为一具体计时的实施方式,在移动终端提供的在计时功能中设置初始值,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从该初始值开始计时。
[0031]步骤A3,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32]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执行步骤A2开始计时之后,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之前的计时过程中,也会实时检测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一旦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停止计时,将计时的时间重新置为初始值。
[0033]这样,对于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的情况,代表该移动终端处于运动状态,用户正在使用该移动终端,保持拍照功能。
[0034]作为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所述加速度包括角加速度。
[0035]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上设置有角加速度传感器(例如陀螺仪),通过该角加速度传感器实时检测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
[0036]进而对应地,所述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这一步骤,具体为:对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的持续时间计时。
[0037]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用户正常使用移动终端时,通过角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角加速度,从检测到的角加速度中选择较小的角加速度,计算选择的较小的角加速度的平均值,将该平均值作为角加速度阈值。这样,如果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则代表移动终端处于静止状态(该静止状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用户保持同一状态使用移动终端,第二种,用户未使用移动终端的状态);如果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角加速度阈值,则代表用户在使用移动终端。
[0038]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计时的时间小于保持时间时,持续通过角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如果持续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均小于角加速度阈值,对该持续时间计时。
[0039]进而对应地,所述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这一步骤,具体为: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40]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之前的计时过程中,持续通过角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一旦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停止计时,将计时的时间重新置为初始值。
[0041 ] 作为本发明又一优选实施例,所述加速度包括线加速度。
[0042]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上设置有线加速度传感器(例如重力传感器),通过该线加速度传感器实时检测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
[0043]进而对应地,所述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这一步骤,具体为:对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的持续时间计时。
[0044]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用户正常使用移动终端时,通过线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线加速度,从检测到的线加速度中选择较小的线加速度,计算选择的较小的线加速度的平均值,将该平均值作为线加速度阈值。这样,如果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则代表移动终端处于静止状态(该静止状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用户保持同一状态使用移动终端,第二种,用户未使用移动终端的状态);如果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线加速度阈值,则代表用户在使用移动终端。
[0045]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计时的时间小于保持时间时,持续通过线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如果持续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均小于线加速度阈值,对该持续时间计时。
[0046]进而对应地,所述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这一步骤,具体为: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47]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之前的计时过程中,持续通过线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一旦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停止计时,将计时的时间重新置为初始值。
[0048]作为本发明又一优选实施例,所述加速度包括角加速度和线加速度。
[0049]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上同时至少设置有角加速度传感器(例如陀螺仪)和线加速度传感器(例如重力传感器),通过该角加速度传感器实时检测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通过该线加速度传感器实时检测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
[0050]进而对应地,所述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这一步骤,具体为:对同时满足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和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这两个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0051]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用户正常使用移动终端时,通过角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同时还通过线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对于在用户正常使用移动终端时同时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和线加速度。针对检测到的角加速度,从检测到的角加速度中选择较小的角加速度,计算选择的较小的角加速度的平均值,将该平均值作为角加速度阈值。针对检测到的线加速度,从检测到的线加速度中选择较小的线加速度,计算选择的较小的线加速度的平均值,将该平均值作为线加速度阈值。
[0052]这样,如果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并且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则代表用户移动终端处于静止状态(该静止状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用户保持同一状态使用移动终端,第二种,用户未使用移动终端的状态)。如果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角加速度阈值,代表用户在使用移动终端;如果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线加速度阈值,也代表用户在使用移动终端。
[0053]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计时的时间小于保持时间时,持续通过角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同时持续通过线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在计时开始之后,对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持续时间计时;该两个条件包括:第一,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第二,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均小于线加速度阈值。
[0054]进而对应地,所述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这一步骤,具体包括: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和/或如果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55]在本优选实施例中,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之前的计时过程中,持续通过角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移动终端的角加速度,一旦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也停止计时,将计时的时间重新置为初始值。
[0056]同理,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之前的计时过程中,持续通过线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移动终端的线加速度,一旦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停止计时,将计时的时间重新置为初始值。
[0057]当然,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之前的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之一条件和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这一条件均同时满足,也停止计时,将计时的时间重新置为初始值。
[0058]步骤A4,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退出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59]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执行步骤A2开始计时之后,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之前的计时过程中,检测到的加速度均满足所述预设条件;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代表该移动终端持续该保持时间处于静止状态(该静止状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用户保持同一状态使用移动终端,第二种,用户未使用移动终端的状态),退出拍照功能。
[0060]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启动拍照功能之后,在移动终端中电芯的电量大于或等于电量下限阈值(电芯电量较足),除非人为操控移动终端退出拍照功能,都会保持拍照功能(即不退出拍照功能),即使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达到保持时间,也不会退出拍照功能。但是,在移动终端中电芯的电量小于电量下限阈值(电芯电量不足),需要节能,减少消耗电芯电量,即使非人为操控移动终端退出拍照功能,在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也会自动退出拍照功能。
[0061]图2示出了步骤Al的具体工作流程,为了便于描述,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62]因此,为节省电能,如图2所示,所述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这一步骤具体包括步骤Al I和步骤A12。
[0063]步骤All,检测所述移动终端中电芯的电量;
[0064]步骤A12,在所述电芯的电量低于电量下限阈值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0065]在实施例中,启动拍照功能之后,实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中电芯的电量。如果检测到的电量大于或等于电量下限阈值,代表电芯电量还较充足,任何条件都不需要退出拍照功能,除非人为操控移动终端退出拍照功能。
[0066]一旦检测到的电量小于电量下限阈值,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依次执行步骤A2、步骤A3和步骤A4。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退出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无论是否处于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需说明的是,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不但保持拍照功能,还需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67]作为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为了防止拍照时因抖动而影响拍照效果,设定了稳定时间。
[0068]进而,所述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这一步骤之后,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还包括:在计时的时间到达稳定时间时,自动对焦,所述稳定时间小于所述保持时间。
[0069]在本优选实施例中,由于在启动拍照功能之后,会实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如果用户在使用移动终端,检测到的加速度会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偶尔检测到的加速度还会满足所述预设条件而触发计时。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代表用户移动终端处于静止状态;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预设条件,代表移动终端处于运动状态。
[0070]进而为从静止状态中进一步筛选到第一种情况(即用户保持同一状态使用移动终端),首先需在计时过程中检测到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的加速度(代表移动终端处于运动状态),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然后在重新计时(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的过程中,如果计时的时间到达稳定时间(代表用户持续了该稳定时间以同一状态使用移动终端,即代表用户在取景),自动对焦,进而在用户按下快门按键时拍照。
[0071]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在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所述的存储介质,包括R0M/RAM、磁盘、光盘等。
[0072]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与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相互适用。
[0073]图3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的组成结构,为了便于描述,仅不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74]本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如图3所示,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包括:
[0075]检测单元61,用于启动拍照功能之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0076]计时单元62,用于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0077]保持单元63,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62的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78]退出单元64,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62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退出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79]在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加速度包括角加速度;
[0080]所述计时单元62具体用于:对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的持续时间计时;
[0081]所述保持单元63具体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62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82]在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加速度包括线加速度;
[0083]所述计时单元62具体用于:对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的持续时间计时;
[0084]所述保持单元63具体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62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85]在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加速度包括角加速度和线加速度;
[0086]所述计时单元62具体用于:对同时满足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和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这两个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0087]所述保持单元63具体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62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和/或如果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0088]图4示出了检测单元61的组成结构,为了便于描述,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89]在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检测单元61包括:
[0090]电量检测单元611,用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中电芯的电量;
[0091]检测子单元612,用于在所述电芯的电量低于电量下限阈值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0092]图5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的一种优化组成结构,为了便于描述,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93]在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还包括:
[0094]对焦单元65,用于执行所述保持单元63之后,在所述计时单元62计时的时间到达稳定时间时自动对焦,所述稳定时间小于所述保持时间。
[0095]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所包括的各个单元只是按照功能逻辑进行划分的,但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划分,只要能够实现相应的功能即可;另外,各功能单元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96]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做出若干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而且性能或用途相同,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由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专利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包括: 启动拍照功能之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在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退出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包括角加速度; 所述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这一步骤,具体为: 对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的持续时间计时; 所述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这一步骤,具体为: 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 为初始值。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包括线加速度; 所述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这一步骤,具体为: 对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的持续时间计时; 所述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这一步骤,具体为: 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包括角加速度和线加速度; 所述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这一步骤,具体为: 对同时满足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和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这两个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所述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这一步骤,具体包括: 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和/或如果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这一步骤具体包括: 检测所述移动终端中电芯的电量; 在所述电芯的电量低于电量下限阈值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这一步骤之后,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方法还包括: 在计时的时间到达稳定时间时,自动对焦,所述稳定时间小于所述保持时间。
7.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启动拍照功能之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计时单元,用于对检测到的加速度满足预设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保持单元,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的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加速度不满足所述预设条件,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退出单元,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计时的时间达到保持时间时,退出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包括角加速度; 所述计时单元具体用于:对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的持续时间计时; 所述保持单元具体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包括线加速度; 所述计时单元具体用于:对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的持续时间计时;所述保持单元具体用 于:在所述计时单元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包括角加速度和线加速度; 所述计时单元具体用于:对同时满足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小于线加速度阈值和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小于角加速度阈值这两个条件的持续时间计时; 所述保持单元具体用于:在所述计时单元计时过程中,如果检测到的角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角加速度阈值,和/或如果检测到的线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线加速度阈值,保持拍照功能,将计时的时间置为初始值。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单元包括: 电量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中电芯的电量; 检测子单元,用于在所述电芯的电量低于电量下限阈值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
12.如权利要求7至11任一项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移动终端的拍照装置还包括: 对焦单元,用于执行所述保持单元之后,在所述计时单元计时的时间到达稳定时间时自动对焦,所述稳定时间小于所述保持时间。
【文档编号】H04N5/232GK104079836SQ201410317849
【公开日】2014年10月1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4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4日
【发明者】张弓, 李小朋 申请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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