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及其框架结构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7902283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显示装置及其框架结构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显示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通过胶框挡墙于不同位置具有不同厚度的设计,避免彩色滤光片基板与薄膜晶体管基板之间的框胶受力而剥离的立体影像(3D) 液晶显示装置及其框架结构。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显示科技不断的发展,就量产规模与产品应用普及性而言,液晶显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 IXD)无疑地稳居平面显示技术的主流。此外,由于市场上持续推出3D电影、3D电玩游戏等3D立体影像内容,反应出3D影像显示发展已从电影院走入家庭及个人化市场的趋势。因此,各家厂商纷纷研发并推出具有3D显示功能的液晶显示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一般而言,如图1所示,目前市面上常见的3D液晶显示器1大多是采用直接在显示面板10 (包含彩色滤光片基板CF及薄膜晶体管基板TFT)上加贴3D作动元件12 (包含液晶聚合物(Liquid Crystal Polymer, LCP)透镜膜120、上切换单元122及下切换单元124) 来达到3D立体显示效果。其中,显示面板10的彩色滤光片基板CF与薄膜晶体管基板TFT 之间,以及3D作动元件12中的上切换单元122与下切换单元IM之间,均是通过框胶TO 彼此黏合在一起。然而,如图2所示,一旦3D作动元件12与显示面板10之间出现偏贴的现象,3D作动元件12的边缘与显示面板10的边缘之间将存在有间距ΔΧ。由于受到3D作动元件12的重量增加的影响下,进行断面缩率(Percent Reduction in Area)冲击试验(shock test) 时对显示面板10的反作用力FO也会同步放大。此时,3D作动元件12的重量将会拉扯彩色滤光片基板CF,使得彩色滤光片基板CF与薄膜晶体管基板TFT之间的框胶re受到横向的剪应力而剥离,致使框胶TO失去了黏合彩色滤光片基板CF与薄膜晶体管基板TFT的作用, 导致3D液晶显示器1的显示出现异常的现象。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一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显示装置及其框架结构,以解决先前技术所遭遇到的上述种种问题。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的一具体实施例为框架结构。在此实施例中,框架结构包含第一侧墙、至少一第一凸部及至少一第二凸部。第一侧墙包含至少一第一墙段及至少一第二墙段。第一墙段与第二墙段沿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分布。至少一第一凸部突起于第一墙段内表面的部分。至少一第二凸部突起于第二墙段内表面的部分。第一凸部的突起位置较第二凸部的突起位置接近第一侧墙的墙脚。本发明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为显示装置。在此实施例中,显示装置包含框架结构及复合式面板。框架结构包含多个侧墙、第一凸部及第二凸部。多个侧墙共同围成框内空间。 该些侧墙中的第一侧墙具有第一墙段及第二墙段。第一墙段与第二墙段沿第一侧墙的延伸
5方向相邻分布。第一凸部突起于第一墙段内表面的部分。第二凸部突起于第二墙段内表面的部分。第一凸部的突起位置较第二凸部的突起位置接近第一侧墙的墙脚。复合式面板设置为框架结构所围绕。复合式面板包含第一面板及第二面板。第一面板具有第一端面朝向第一凸部。第二面板叠合设置于第一面板上,并具有第二端面朝向第二凸部。相比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所揭露的显示装置及其框架结构通过胶框挡墙于不同位置具有不同厚度的设计,有效地达到分散原本显示装置中的复合式面板所承受的作用力,故可避免彩色滤光片基板与薄膜晶体管基板之间的框胶受力而剥离,使得3D液晶显示器能够正常显示影像而不至于有显示异常的现象发生。关于本发明的优点与精神可以通过以下的发明详述及所附附图得到进一步的了解。


图1是现有技术中的3D液晶显示器的剖面视图;图2是图1中的3D液晶显示器进行断面缩率冲击试验时的剖视图;图3A是本发明的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中的显示装置的上视图;图;3B是图3A中的显示装置的侧视图;图4是图3A中的显示装置沿A-A’线的剖视图;图5是图3A中的显示装置沿B-B’线的剖视图;图6是图;3B中的显示装置沿C-C’线的剖视图;图7是图;3B中的显示装置沿D-D’线的剖视图;图8是框架结构还包含相对于第一墙段及第一凸部的第三墙段及第三凸部的示意图;图9是框架结构还包含相对于第二墙段及第二凸部的第四墙段及第四凸部的示意图。主要元件符号说明1:3D液晶显示器12 :3D作动元件ΔΧ:间距Sffl 第一侧墙SW2、SW3:侧墙3 显示装置34 复合式面板341 第一面板360 导光板362 框架364:反射板3612 上菱镜片3614 下扩散片F、F,框架结构
10 显示面板 F0:反作用力 14 胶框挡墙 SW4 第二侧墙 WTl 墙顶 18,30 外框 16,36 背光模块 342 第二面板 361 光学板组 363 背光源 3611 上扩散片 3613 下菱镜片 FG 框胶 WF、WF,墙脚
WPl 第一墙段Vl 第一凹部V2 第二凹部V3 第三凹部V4:第四凹部El 第一端面E3:第三端面
WP2 第二墙段 Al 第一凸部 A2 第二凸部 A3 第三凸部 A4 第四凸部 E2 第二端面 E4 第四端面 WP4 第四墙段WP3:第三墙段WP4:第四墙段120、LCP 液晶聚合物透镜膜122、TS:上切换单元CF:彩色滤光片基板124、BS 下切换单元TFT 薄膜晶体管基板A-A,、B-B,、C-C,、D_D,剖面线Dl 第二端面与第一凹部之间的距离dl 第一端面与第一凸部之间的距离D2 第一端面与第二凹部之间的距离d2 第二端面与第二凸部之间的距离D3 第四端面与第三凹部之间的距离d3 第三端面与第三凸部之间的距离D4:第三端面与第四凹部之间的距离d4 第四端面与第四凸部之间的距离
具体实施例方式根据本发明的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为一种显示装置。在此实施例中,该显示装置为液晶显示器,尤其是具有3D显示功能的3D液晶显示器,但不以此为限。请参照图3A至图7,图3A是绘示此实施例中的显示装置3的上视图;图是绘示显示装置3的侧视图;图4是绘示图3A中的显示装置3沿A-A’线的剖面图;图5是绘示图3A中的显示装置3沿B-B’线的剖面图;图6是绘示图:3B中的显示装置3沿C-C’线的剖面图;图7是绘示图;3B中的显示装置3沿D-D’线的剖面图。其中,由图3A、图6及图7 可知A-A’线的截面位于靠近显示装置3的中央处;B-B’线的截面位于靠近显示装置3的边缘处,亦即A-A’线的截面较B-B’线的截面靠近显示装置3的中央处。需说明的是,由于图4与图5是分别绘示图3A中的显示装置3沿着不同的Y轴截面(亦即A-A’线的截面及B-B’线的截面)的剖面图,故通过图4与图5可呈现出于不同的Y轴截面下的胶框挡墙的厚度差异;由于图6与图7是分别绘示图:3B中的显示装置3沿着不同的Z轴截面(亦即C-C’线的截面及D-D’线的截面)的剖面图,故通过图6与图7 可呈现出于不同的Z轴截面下的胶框挡墙的厚度差异。实际上,如图6及图7所示,框架结构F包含有多个侧墙SWl SW4,共同围成一框内空间,以容纳复合式面板34。该等侧墙中的第一侧墙SWl包含有至少一第一墙段WPl及至少一第二墙段WP2,且在同一截面上具有不同厚度的第一墙段WPl与第二墙段WP2可沿第一侧墙SWl的延伸方向相邻分布。亦即,在同一截面上具有不同厚度的第一墙段WPl与第二墙段WP2可彼此间隔排列,但不以此为限。其中,第二墙段WP2较第一墙段WPl接近第一侧墙SWl在延伸方向上的端部。亦即,第一墙段WPl较第二墙段WP2靠近第一侧墙SWl的中央处。此外,第一侧墙SWl的第一墙段WPl与第二墙段WP2较佳为对称排列,但不以此为限。如 图4所示,复合式面板34包含有第一面板341及第二面板342,并且第二面板 342叠合设置于第一面板341上。复合式面板34设置于背光模块36上方,并且为框架结构 F所围绕。第一面板341的底面边缘处承载于框架结构F的墙脚WF上。在实际应用中,第一面板341包含有彩色滤光片基板CF及薄膜晶体管基板TFT,并且彩色滤光片基板CF通过框胶re粘合于薄膜晶体管基板TFT之上;第二面板342包含有液晶聚合物(Liquid Crystal Polymer, LCP)透镜膜LCP、上切换单元TS及下切换单元BS 等3D作动元件,用于达到3D立体显示效果,但不以此为限;例如第二面板342也可为触控模块或其他装置。在此实施例中,由于图4中的外框30为前铁件结构,故外框30覆盖第一墙段WPl 相对于内表面的外表面以及相对于墙脚WF的墙顶WTl,并且外框30也同时部分遮蔽第二面板342的外表面以及背光模块36的侧表面。至于墙脚WF承载于背光模块36上。实际上, 外框30也可以是后铁件结构,此时,外框30覆盖第一墙段WPl相对于内表面的外表面,并自外侧伸入至墙脚WF与背光模块36之间,以支撑墙脚WF。至于背光模块36包含有导光板360、光学板组361、框架362、背光源363及反射板 364。导光板360与背光源363相邻设置于框架362上方。背光源363产生光线射入导光板360内。光学板组361设置于导光板360的上方。在此实施例中,光学板组361包含四层光学板3611 3614,由上到下分别为上扩散片3611、上菱镜片3612、下菱镜片3613及下扩散片3614,但不以此为限。如图4所示,在显示装置3的A-A’截面中,框架结构F包含有墙脚WF、第一墙段 WP1、第一凸部Al及第一凹部VI。其中,第一凸部Al突起于第一墙段WPl内表面的部分, 且第一凹部Vl形成于第一墙段WPl内表面未突起形成为第一凸部Al的部分,由于第一凹部Vl位于第一凸部Al的上方,因此,使得A-A’截面中的框架结构F呈现「上凹下凸」的构造,这点也可于图6及图7获得印证。在此实施例中,由于第一面板341的第一端面El朝向第一凸部Al且第二面板342 的第二端面E2朝向第一凹部VI,假设第一面板341的第一端面El与第一凸部Al之间的距离为dl,且第二面板342的第二端面E2与第一凹部Vl之间的距离为Dl,则Dl较佳为dl 的2 3倍,但不以此为限。接着,如图5所示,在显示装置3的B-B’截面中,框架结构F’包含有墙脚WF、第二墙段WP2、第二凸部A2及第二凹部V2。其中,第二凸部A2突起于第二墙段WP2内表面的部分;第二凹部V2形成于第二墙段WP2内表面未突起形成为第二凸部A2的部分,由于第二凸部A2位于第二凹部V2的上方,因此,使得B-B’截面中的框架结构F’呈现「上凸下凹」的构造,这点也可于图6及图7获得印证。在此实施例中,由于第一面板341的第一端面El朝向第二凹部V2且第二面板342 的第二端面E2朝向第二凸部A2,假设第一面板341的第一端面El与第二凹部V2之间的距离为D2,且第二面板342的第二端面E2与第二凸部A2之间的距离为d2,则D2较佳为d2的2 3倍,但不以此为限。 需特别说明的是,由于显示装置3靠近中央处的刚性较弱,容易产生较大的变形量。因此,为了避免此一现象发生,图4所示的较靠近显示装置3中央处的A-A’截面中的第一凸部Al与第一面板341的第一端面El之间的距离dl小于图5所示的显示装置3的 B-B’截面中的第二凸部A2与第二面板342的第二端面E2之间的距离d2,即可有效改善图 4所示的较靠近显示装置3中央处的A-A’截面由于刚性较弱而产生较大的变形量。比较图4与图5可知图4所示的A-A’截面中的框架结构F所具有的“上凹下凸” 构造与图5所示的B-B’截面中的框架结构F’所具有的“上凸下凹”构造明显不同。亦即, 第一凸部Al的突起位置较第二凸部A2的突起位置更接近第一侧墙SWl的墙脚WF ;第二凹部V2的位置较第一凹部Vl的位置更接近第一侧墙SWl的墙脚WF。第一凸部Al较第二凹部V2突出,第二凹部V2与第一凸部Al在沿第一侧墙SWl的延伸方向相邻。第二凸部A2 较第一凹部Vl突出,第一凹部Vl与第二凸部A2在沿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此外,由图6与图7可知第一侧墙SWl包含有多个第一凸部Al及多个第二凸部 A2。其中,每一个第一凸部Al在沿第一侧墙SWl的方向上可具有不同宽度,并且每一个第二凸部A2在沿第一侧墙SWl的方向上也可具有不同宽度,但不以此为限。由图6及图7可知该等侧墙中的第二侧墙SW4设置与第一侧墙SWl对向。在此实施例中,第二侧墙SW4的结构与第一侧墙SWl相同,但不以此为限。第二侧墙SW4包含第三墙段WP3及第四墙段WP4,且第三墙段WP3及第四墙段WP4沿第二侧墙SW4的延伸方向相邻分布。综合图4至图7可知本发明的显示装置3中的胶框挡墙无论是在水平的Y轴方向上或垂直的Z轴方向上均采用凸部与凹部彼此交错设置的方式排列,使得原本显示装置 3中的复合式面板34所承受到过度集中的作用力得以分散,以避免彩色滤光片基板CF与薄膜晶体管基板TFT之间的框胶re受力而剥离。也请参照图8及图9,图8是绘示框架结构F更包含相对于第一墙段WPl及第一凸部Al的第三墙段WP3及第三凸部A3的示意图;图9是绘示框架结构F更包含相对于第二墙段WP2及第二凸部A2的第四墙段WP4及第四凸部A4的示意图。如图8及图9所示,框架结构F更包含有与第一凸部Al相对的第三凸部A3以及与第二凸部A2相对的第四凸部A4。其中,第三凸部A3突起于第三墙段WP3内表面的部分且第四凸部A4突起于第四墙段WP4内表面的部分。第三凸部A3的突起位置较第四凸部A4 的突起位置接近第二侧墙SW4的墙脚WF’。第一面板341的第三端面E3朝向第三凸部A3 且第二面板342的第四端面E4朝向第四凸部A4。同理,框架结构F更包含有与第一凹部 Vl相对的第三凹部V3以及与第二凹部V2相对的第四凹部V4。第三凹部V3形成于第三墙段WP3内表面未突起形成为第三凸部A3的部分;第四凹部V4形成于第四墙段WP4内表面未突起形成为第四凸部A4的部分。此外,第二侧墙SW4的第三墙段WP3与第四墙段WP4较佳为对称排列;第二侧墙 SW4的第三墙段WP3较佳与第一侧墙SWl的第一墙段WPl彼此对称;第二侧墙SW4的第四墙段WP4较佳与第一侧墙SWl的第二墙段WP2彼此对称,但均不以此为限。在图8中,由于第一面板341的第三端面E3朝向第三凸部A3且第二面板342的第四端面E4朝向第三凹部V3,假设第一面板341的第三端面E3与第三凸部A3之间的距离为d3,且第二面板342的第四端面E4与第三凹部V3之间的距离为D3,则D3较佳为d3的 2 3倍,但不以此为限。至于Dl与D3之间的关系,可以是Dl等于D3,抑或Dl大于D3或 Dl小于D3,并无特定的限制。 在图9中,由于第一面板341的第三端面E3朝向第四凹部V4且第二面板342的第四端面E4朝向第四凸部A4,假设第一面板341的第三端面E3与第四凹部V4之间的距离为D4,且第二面板342的第四端面E4与第四凸部A4之间的距离为d4,则D4较佳为d4的 2 3倍,但不以此为限。至于D2与D4之间的关系,可以是D2等于D4,抑或D2大于D4或 D2小于D4,并无特定的限制。此外,图8中的第一面板341的第三端面E3与第三凸部A3之间的距离d3小于图 9中的第二面板342的第四端面E4与第四凸部A4之间的距离为d4,以避免图8所示的较靠近显示装置3中央处的A-A’截面由于刚性较弱而产生较大的变形量。在实际应用中,框架结构F所包含的各凸部(第一凸部Al、第二凸部A2、第三凸部 A3、第四凸部A4)与各凹部(第一凹部VI、第二凹部V2、第三凹部V3及第四凹部V4)可视实际需求而设计成不同形状,并不以此例为限。根据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为一种框架结构。在此实施例中,该框架结构供一显示装置使用。框架结构包含第一侧墙、至少一第一凸部及至少一第二凸部。第一侧墙包含至少一第一墙段及至少一第二墙段。第一墙段与第二墙段沿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分布。至少一第一凸部突起于第一墙段内表面的部分。至少一第二凸部突起于第二墙段内表面的部分。第一凸部的突起位置较第二凸部的突起位置接近第一侧墙的墙脚。至于本实施例的框架结构的详细构造请参照上述实施例的说明,在此不另行赘述。相较于先前技术,本发明所揭露的显示装置及其框架结构通过胶框挡墙于不同位置具有不同厚度的设计,有效地达到分散原本显示装置中的复合式面板所承受的作用力, 故可避免彩色滤光片基板与薄膜晶体管基板之间的框胶剥离,使得3D液晶显示器能够正常显示影像而不至于有显示异常的现象发生。通过以上较佳具体实施例的详述,希望能更加清楚描述本发明的特征与精神,而并非以上述所揭露的较佳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发明的范畴加以限制。相反地,其目的是希望能涵盖各种改变及具相等性的安排于本发明所欲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框架结构,供一显示装置使用,包含第一侧墙,包含至少一第一墙段及至少一第二墙段,该第一墙段与该第二墙段沿该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分布;至少一第一凸部,突起于该第一墙段内表面的部分;以及至少一第二凸部,突起于该第二墙段内表面的部分;其中,该第一凸部的突起位置较该第二凸部的突起位置接近该第一侧墙的墙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结构,进一步包含第一凹部形成于该第一墙段内表面未突起形成为该第一凸部的部分;其中,该第二凸部较该第一凹部突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框架结构,其中该第一凹部与该第二凸部在沿该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结构,进一步包含第二凹部形成于该第二墙段内表面未突起形成为该第二凸部的部分;其中,该第一凸部较该第二凹部突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框架结构,其中该第二凹部与该第一凸部在沿该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结构,其中该第二墙段较该第一墙段接近该第一侧墙在延伸方向上的端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框架结构,进一步包含外框,覆盖该第一侧墙相对于内表面的一外表面以及相对于该墙脚的一墙顶。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框架结构,其中该第一凸部较该第二凸部突出。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结构,其中该第一墙段较该第二墙段接近该第一侧墙在延伸方向上的端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框架结构,进一步包含外框,覆盖该第一侧墙相对于内表面的一外表面并自外侧支撑该墙脚。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框架结构,其中该第二凸部较该第一凸部突出。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结构,进一步包含第二侧墙,设置与该第一侧墙对向,并包含第三墙段及第四墙段,沿该第二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分布;第三凸部,突起于该第三墙段内表面的部分;以及第四凸部,突起于该第四墙段内表面的部分;其中,该第三凸部的突起位置较该第四凸部的突起位置接近该第一侧墙的墙脚,且该第三凸部与该第一凸部相对,该第四凸部与该第二凸部相对。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结构,包含多个该第一凸部,其中每一该第一凸部在沿该第一侧墙的方向上具有不同宽度。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结构,包含多个该第二凸部,其中每一该第二凸部在沿该第一侧墙的方向上具有不同宽度。
15.一种显示装置,包含框架结构,包含多个侧墙,共同围成一框内空间;其中该些侧墙中包含第一侧墙,该第一侧墙具有第一墙段及第二墙段,该第一墙段与该第二墙段沿该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分布;第一凸部,突起于该第一墙段内表面的部分;以及第二凸部,突起于该第二墙段内表面的部分;其中,该第一凸部的突起位置较该第二凸部的突起位置接近该第一侧墙的墙脚;以及复合式面板,设置为该框架结构所围绕,包含第一面板,具有第一端面朝向该第一凸部;以及第二面板,叠合设置于该第一面板上,并具有第二端面朝向该第二凸部。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框架结构进一步包含第一凹部形成于该第一墙段内表面未突起形成为该第一凸部的部分并对应于该第二面板的该第二端面;其中, 该第二凸部较该第一凹部突出。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凹部与该第二凸部在沿该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凹部与该第二端面间的间距为该第一凸部与该第一端面间间距的2至3倍。
19.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框架结构进一步包含第二凹部形成于该第二墙段内表面未突起形成为该第二凸部的部分并对应于该第一面板的该第一端面;其中, 该第一凸部较该第二凹部突出。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二凹部与该第一凸部在沿该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二凹部与该第一端面间的间距为该第二凸部与该第二端面间间距的2至3倍。
22.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二墙段较该第一墙段接近该第一侧墙在延伸方向上的端部。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显示装置,进一步包含外框,覆盖该第一侧墙相对于内表面的一外表面以及相对于该墙脚的一墙顶;其中该外框同时部分遮蔽该第二面板的外表面。
24.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凸部与该第一端面的间距较该第二凸部与该第二端面的间距小。
25.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墙段较该第二墙段接近该第一侧墙在延伸方向上的端部。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显示装置,进一步包含外框,覆盖该第一侧墙相对于内表面的一外表面并自外侧支撑该墙脚。
27.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凸部与该第一端面的间距较该第二凸部与该第二端面的间距大。
2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多个侧墙中包含第二侧墙,设置与该第一侧墙对向,并包含第三墙段及第四墙段,沿该第二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分布;该框架结构进一步包含第三凸部,突起于该第三墙段内表面的部分;以及第四凸部,突起于该第四墙段内表面的部分;其中,该第三凸部的突起位置较该第四凸部的突起位置接近该第二侧墙的墙脚,且该第三凸部与该第一凸部相对,该第四凸部与该第二凸部相对;其中,该第一面板具有一第三端面朝向该第三凸部;且该第二面板具有一第四端面朝向该第四凸部。
29.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包含多个该第一凸部,其中每一个该第一凸部在沿该第一侧墙的方向上具有不同宽度。
30.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包含多个该第二凸部,其中每一个该第二凸部在沿该第一侧墙的方向上具有不同宽度。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显示装置及其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包含第一侧墙、至少一第一凸部及至少一第二凸部。第一侧墙包含至少一第一墙段及至少一第二墙段。第一墙段与第二墙段沿第一侧墙的延伸方向相邻分布。至少一第一凸部突起于第一墙段内表面的部分。至少一第二凸部突起于第二墙段内表面的部分。第一凸部的突起位置较第二凸部的突起位置接近第一侧墙的墙脚。
文档编号H04N13/04GK102445782SQ20111026346
公开日2012年5月9日 申请日期2011年9月7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22日
发明者罗文国 申请人: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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