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7651204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的利记博彩app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对移动终端中安装的软件内或可在该移动终端上插拔的模块内保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一直以来,作为根据移动电话与用户可持有的小型标签(tag)之间的通信状态,来锁定所述移动电话的方法,已知例如专利文献1的方法。
根据该方法,移动电话内的使用限制解除单元,接收从用户持有的小型识别信号发送单元(标签)发送的信号,当该接收信号的电波强度在规定阈值以上时,使能够以该移动电话进行通话,当所述接收信号的电波强度在规定阈值以下时,使不能以该移动电话进行通话。
专利文献1专利第2931276号公报发明内容然而,现有方法中的锁定对象仅仅是通过安装有使用限制解除单元的移动电话进行的通话功能,所述使用限制解除单元可接收从某标签发送的信号。
因此存在如下问题,即便由于持有所述标签的用户离开移动电话而使所述移动电话被锁定,但如果第三者将UIM(User Identity Module)从移动电话中拔出,将该UIM插入其他移动电话中,则不仅可能参阅该UIM中保存的电话簿等个人信息,还可能使用该UIM中记录的电话号码来进行通话及通信。
另外,存在如下问题,即使通过所述移动电话进行的通话功能被锁定,仍可能阅览与该移动电话内的数码照相机图像等个人信息相关的信息。
因此,鉴于上述课题而作出本发明,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通过在用户离开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时自动锁定对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内保存的个人信息、以及包含UIM等可插拔模块内记录的电话号码在内的电话簿等个人信息的访问或阅览,还通过当将模块从所述移动终端拨出时仍继续保持锁定状态以及锁定解除状态,可以防止所述个人信息的泄露以及非法使用。
本发明的第一特征是,一种保护移动终端中安装的软件内、或在该移动终端上可插拔的模块内保存的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其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状态,针对该移动终端内安装的软件或该移动终端中所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在本发明的第一特征中,在针对所述移动终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了所述锁定或所述锁定解除后,即使在将该模块从该移动终端拔出的情况下,也可以继续保持该模块的锁定状态以及锁定解除状态。
根据该发明,可以防止在将处于锁定状态的模块从移动终端拔出并插入其他移动终端时,使用所述模块中记录的电话号码来进行通信或通话,另外,也可以防止阅览所述模块中记录的电话簿等个人信息。
在本发明的第一特征中,当对所述移动终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所述锁定时,存储插入了该模块的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当将所述模块插入移动终端时,若在该模块中存储着的所述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与插入该模块的该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一致,则可以对该模块进行所述锁定解除。
根据该发明,不知道正规用户的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的第三者,无法使用所述模块中记录的电话号码来进行通信或通话,另外,也无法阅览所述模块中记录的电话簿等个人信息,因此可以进一步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力。
本发明的第二特征是,一种安装了软件或可插拔所述模块的移动终端,其具备控制部,所述控制部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状态,进行该移动终端中安装的软件或在该移动终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块的锁定或锁定解除。
在本发明的第二特征中,具备在与标签之间进行通信的对标签通信部,所述控制部,使用与所述标签之间的通信状态作为所述移动终端的状态,对该移动终端中所安装的软件或该移动终端中所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根据该发明,当持有标签的用户不在模块附近时,可以保护该模块中保存的个人信息。
在本发明的第二特征中,当从所述标签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达到锁定用阈值以下的现象发生时、从该标签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用规定数以下的现象发生时、或该现象发生后经过了锁定用规定时间时,所述控制部可以对该移动终端中所安装的软件或在该移动终端中所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锁定。
在本发明的第二特征中,当从所述标签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达到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的现象发生时、从该标签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解除用规定数以上的现象发生时、或者该现象发生后经过了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时,所述控制部可以对该移动终端中所安装的软件或该移动终端中所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锁定解除。
在本发明的第二特征中,所述锁定用阈值以及所述锁定解除用阈值可以有不同值,所述锁定用规定数与所述锁定解除用规定数可以有不同值,所述锁定用规定时间以及所述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可以有不同值。
根据该发明,通过使阈值、规定数和规定时间具有滞后(hysteresis)特性,可以避免在阈值、规定数和规定时间附近频繁地交替发生锁定及锁定解除的不当。
如上所述,根据本发明可以提供一种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通过在用户离开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时自动锁定针对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内保存的个人信息、以及包含UIM等可插拔模块内记录的电话号码在内的电话簿等个人信息的访问或阅览,另外通过在从所述终端中拔出模块时仍继续保持锁定状态以及锁定解除状态,来防止所述个人信息的泄露以及不正当使用。


图1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所使用的移动终端以及标签的功能框图。
图2是用于说明从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所使用的标签发送的包含标签ID在内的信号的图。
图3是用于说明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所使用的锁定用阈值以及锁定解除用阈值的图。
图4是表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动作的流程图。
图5是表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动作的流程图。
图6是表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动作的流程图。
图7是表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动作的流程图。
图8是表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动作的流程图。
图9是表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动作的流程图。
图10是表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动作的流程图。
图11是表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动作的流程图。
图12是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所使用的移动终端以及标签的功能框图。
符号说明10移动终端11、22天线12 PIM13 PIM控制部14对标签通信部15 UIM16 UIM控制部17外部输入部18移动终端控制部19各功能20标签21通信部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移动终端)参照图1至图3,说明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移动终端的结构。
作为本实施方式的移动终端10,设想例如包含袖珍闪存卡(CompactFlash)(注册商标)等卡型终端的移动电话。此外,本实施方式的移动终端10中安装有PIM(Personal Identity Manager)12等、对移动终端10内保存的个人信息等进行管理的管理软件、,可以插拔SIM(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UIM(User Identity Module)15、SID(Secure Digital Memory Card)等模块。
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的移动终端10具备天线11、PIM12、PIM控制部13、对标签通信部14、UIM15与UIM控制部16。
此外,本实施方式的移动终端10可以在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基础上或者代替这二者而具备SIM控制部及SD卡控制部16,以下为了便于说明,对仅装备了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的移动终端10的例子进行说明。
对标签通信部14通过天线11与标签20进行通信。
具体而言,对标签通信部14接收从标签20的通信部21通过天线22定期发送的信号,将该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RSSIReceivedSignal Strength Indicator)输出至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
另外,对标签通信部14也可以接收并测量从标签20的通信部21通过天线22定期发送的信号(标签ID或数据),将该信号的规定时间内的接收数输出至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
在此,从标签发送的信号可以如图2(a)所示,仅由用于识别标签20的标签ID构成,也可以如图2(b)所示,由标签ID及数据构成。
此外,为了恢复由于噪声等产生的位错误,有时对所述信号附加错误控制用奇偶校验,但在本说明中,由于不是本质内容而省略其说明。
另外,对标签通信部14可以在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者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RSSI)达到锁定用阈值以下的现象A发生后,或者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用规定数以下的现象B发生后,在经过了锁定用规定时间的情况下,向PIM控制部13以及UIM控制部16输出上述接收功率、RSSI或接收数。
另外,对标签通信部14也可以在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RSSI)达到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的现象C发生后,或者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解除用规定数以上的现象D发生后,在经过了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的情况下,向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输出上述接收功率、RSSI或接收数。
PIM控制部13根据移动终端10的状态,对移动终端10中安装的PIM12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具体而言,PIM控制部13使用与标签20之间的通信状态来作为移动终端10的状态,对移动终端10中安装的PIM12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即,当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RSSI)达到锁定用阈值以下的现象A发生时、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用规定数以下的现象B发生时、或者现象A或现象B发生后经过了锁定用规定时间时,PIM控制部13对移动终端10中安装的PIM12进行锁定。
另外,当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RSSI)达到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的现象C发生时、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解除用规定数以上的现象D发生时、或者现象C或D发生后经过了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时,PIM控制部13对移动终端10中安装的PIM12进行锁定解除。
例如图3所示,PIM控制部13根据预先设定的锁定用阈值及锁定解除用阈值、从对标签通信部14输入的RSSI、以及PIM的当前状态(锁定状态或锁定解除状态),控制PIM12的锁定或锁定解除。
在此,PIM控制部13使用计时器来测量锁定用规定时间以及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从而,通过适宜设定该计时器的值,即使将移动终端10置于桌上而暂时离席,也可以避免PIM15被不必要地锁定。
另外,PIM控制部13,当RSSI达到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时显示对用户要求输入密码的画面,只有当用户输入正确的密码(包含PIN码)的情况下,才进行针对PIM12的锁定解除,由此可以进一步提高安全性。
此外,说明了PIM控制部13根据上述与来自标签的信号的接收功率相关的RSSI等,对PIM12进行锁定以及锁定解除的例子,但是PIM控制部13也可以根据上述与来自标签的信号的接收功率相关的RSSI等,对PIM12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中的某一个处理。在这种情况下,PIM控制部13根据用户进行的密码输入,对PIM12进行锁定解除或锁定中的某一个处理。
PIM12,遵从来自PIM控制部13的控制,无法阅览电话簿、邮件的内容、邮件地址、日程、数码照相机的图像、iApply(注册商标)、收发信历史等个人信息地执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UIM控制部16根据移动终端10的状态,对移动终端10中插入的UIM15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具体而言,UIM控制部16使用与标签20之间的通信状态作为移动终端10的状态,对移动终端10中插入的UIM15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即,当从标签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RSSI)达到锁定用阈值以下的现象A发生时、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用规定数以下的现象B发生时、或现象A或B发生后经过了锁定用规定时间时,UIM控制部16对移动终端10中插入的UIM15进行锁定。
另外,当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RSSI)达到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的现象C发生时、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解除用规定数以上的现象D发生时、或者现象C或D发生后经过了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时,UIM控制部16对移动终端10中插入的UIM15进行锁定解除。
例如图3所示,UIM控制部16根据预定的锁定用阈值以及锁定解除用阈值、从对标签通信部14输入的RSSI、PIM的当前状态(锁定状态或锁定解除状态),控制UIM15的锁定或锁定解除。
在此,UIM控制部16使用计时器测量锁定用规定时间以及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因此,通过适宜设定所述计时器的值,即使将移动终端10置于桌上而暂时离席,也可以避免UIM15被不必要地锁定的情况。
另外,UIM控制部16,当RSSI达到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时显示对用户要求输入密码的画面,仅在用户输入了正确的密码(包含PIN码)的情况下进行针对UIM15的锁定解除,由此可以进一步提高安全性。
此外,说明了UIM控制部16根据与来自所述标签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有关的RSSI等,对UIM15进行锁定以及锁定解除的例子,而UIM控制部16也可以根据与来自所述标签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有关的RSSI等,对UIM15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中的某一个处理。在这种情况下,UIM控制部16根据用户进行的密码输入,对UIM15进行锁定解除或锁定中的某一个处理。
UIM15,遵从来自UIM控制部16的控制,使无法使用UIM15中所存储的电话号码地执行锁定或锁定解除。此外,在UIM15被锁定的状态下,无论向任何移动终端安装该UIM15,也无法进行通话以及通信。
在图3的例子中,说明了PIM控制部13中的锁定用阈值以及锁定解除用阈值与UIM控制部16中的锁定用阈值以及锁定解除用阈值相同的情况,但也可以为各不相同的值。
例如,针对考虑到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性的UIM15,可以通过提高UIM15中的锁定解除用阈值,仅在使移动终端10与标签20接触的状态下对UIM15进行锁定解除,可以准确地视为由UIM15的正规用户执行锁定解除。
另外,关于锁定用规定数以及锁定解除用规定数、或锁定用规定时间以及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也可以同样地进行设定。
另外,在PIM控制部13以及UIM控制部16中,锁定用阈值以及锁定解除用阈值可以有不同值,锁定用规定数以及锁定解除用规定数可以有不同值,锁定用规定时间以及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可以有不同值。
另外,在UIM15等模块被插入移动终端10的情况下,对该模块进行了锁定或锁定解除后,即使从移动终端10拔下了该模块时,该模块也继续保持其锁定状态以及锁定解除状态。
其结果,例如,即使第三者从遗落的移动终端10中拔出处于锁定状态的UIM15,并安装在其他移动终端10中,也不能进行不正当的通话或通信。
另外,在对移动终端10A中插入的模块进行了锁定的情况下,该模块存储插入了该模块的移动终端10A的识别信息(移动终端10A的生产号码或型号等)。
然后,在将该模块插入了移动终端10B时,在该模块中所存储的移动终端10A的识别信息与插入了该模块的移动终端10B的识别信息一致的情况下,该移动终端10B的UIM控制部16对该模块进行锁定解除。
此外,插入了模块的移动终端10B的UIM控制部16等,在所插入的模块中存储的移动终端10A的识别信息与该移动终端10B的识别信息不一致时,可以在接通电源后鸣响警报,向规定装置自动发送该移动终端10B的位置信息。
(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动作)以下,参照图4至图12,对本实施方式的服务提供系统的动作进行说明。
第一,参照图4,对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称为控制部)的第一动作进行说明。
如图4所示,在步骤S101中,控制部从对标签通信部14接收由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RSSI。
在步骤S102中,控制部判断PIM12或UIM15的当前状态是锁定状态还是锁定解除状态。若为锁定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103,若为锁定解除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105。
在步骤S103中,控制部判断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若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104,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101。
在步骤S104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解除。
在步骤S105中,控制部判断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用阈值以下。若在锁定用阈值以下,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106,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101。
在步骤S106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
第二,参照图5,对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称为控制部)的第二动作进行说明。
如图5所示,在步骤S201中,控制部从对标签通信部14接收由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RSSI。
在步骤S202中,控制部判断PIM12或UIM15的当前状态是锁定状态还是锁定解除状态。若为锁定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203,若为锁定解除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208。
在步骤S203中,控制部判断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若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204,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201。
在步骤S204中,控制部显示针对PIM12或UIM15的锁定解除密码输入画面,在步骤S205中,用户通过该输入画面输入用于进行针对PIM12或UIM15的锁定解除的密码。
在步骤S206中,若判断为所输入的密码正确,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207,若判断为所输入的密码错误,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204,步骤S204至S206的处理重复规定次数。
在步骤S207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解除。
在步骤S208中,控制部判断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用阈值以下。若在锁定用阈值以下,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209,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201。
在步骤S209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
第三,参照图6,对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的对标签通信部14的动作进行说明。
如图6所示,在步骤S301中,对标签通信部14启动计时器。在步骤S302中,若计时器超时,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305,否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303。
在步骤S303中,对标签通信部14判断是否接收到了从标签20发送的信号。当判断为已接收时,本动作进入步骤S304,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302。
在步骤S304中,对标签通信部14将上述信号的接收数增量(increment),然后本动作返回步骤S302。
在步骤S305中,对标签通信部14将累积的上述信号的接收数输出至PIM控制部13以及UIM控制部16。
在步骤S306中,对标签通信部14将上述信号的接收数设定为“0”,然后本动作返回步骤S301。
第四,参照图7,对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称为控制部)的第三动作进行说明。
如图7所示,在步骤S401中,控制部从对标签通信部14取得由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
在步骤S402中,控制部判断PIM12或UIM15的当前状态为锁定状态还是锁定解除状态。若是锁定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403,若是锁定解除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405。
在步骤S403中,控制部判断所取得的接收数是否在锁定解除用规定数以上。若在锁定解除用规定数以上,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404,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401。
在步骤S404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解除。
在步骤S405中,控制部判断所取得的接收数是否在锁定用规定数以下。若在锁定用规定数以下,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406,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401。
在步骤S406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
第五,参照图8,对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称为控制部)的第四动作进行说明。
如图8所示,在步骤S501中,控制部从对标签通信部14接收由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RSSI。
在步骤S502中,控制部判断PIM12或UIM15的当前状态是锁定状态还是锁定解除状态。若为锁定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503,若为锁定解除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509。
在步骤S503中,控制部判断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若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504,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501。
在步骤S504中,控制部启动用于测量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的计时器。
在步骤S505中,若计时器超时,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506,否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507。
在步骤S506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解除。
在步骤S507中,控制部从对标签通信部14接收由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RSSI。
在步骤S508中,控制部判断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下。若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下,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501,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505。
在步骤S509中,控制部判断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用阈值以下。若在锁定用阈值以下,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510,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501。
在步骤S510中,控制部启动用于测量锁定用规定时间的计时器。
在步骤S511中,若计时器超时,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514,否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512。
在步骤S512中,控制部从对标签通信部14接收由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RSSI。
在步骤S513中,控制部判断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用阈值以上。若在锁定用阈值以上,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501,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511。
在步骤S514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
第六,参照图9,对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称为控制部)的第五动作进行说明。
如图9所示,在步骤S601中,控制部从对标签通信部14接收由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RSSI。
在步骤S602中,控制部判断PIM12或UIM15的当前状态是锁定状态还是锁定解除状态。若为锁定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603,若为锁定解除状态,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605。
在步骤S603中,控制部判断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若在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604,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601。
在步骤S604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解除。
在步骤S605中,控制部判断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用阈值以下。若在锁定用阈值以下,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606,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601。
在步骤S606中,控制部启动用于测量锁定用规定时间的计时器。
在步骤S607中,若计时器超时,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610,否则本动作进入步骤S608。
在步骤S608中,控制部从对标签通信部14接收由标签20发送的信号的RSSI。
在步骤S609中,控制部判断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锁定用阈值以上。若在锁定用阈值以上,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601,否则本动作返回步骤S607。
在步骤S610中,控制部对该PIM12或UIM15进行锁定。
第七,参照图10(a)和图10(b),对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的UIM15的第一动作进行说明。
如图10(a)所示,在步骤S701中,UIM15从UIM控制部16接收控制信号。在步骤S702中,当所述控制信号的内容为使UIM15为锁定状态时,本动作进入步骤S703,当所述控制信号的内容为使UIM15为锁定解除状态时,本动作进入步骤S704。
在步骤S703中,UIM15自动输入PIN码,成为只要不输入PIN码就不进行锁定解除的PIN码输入设定状态(锁定状态)。
另一方面,在步骤S704中,UIM15自动输入PIN码,解除PIN码输入设定状态(锁定状态)。
此外,如图10(b)的步骤S801及S802所示,UIM15自动输入PIN码,成为PIN码输入设定状态,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用户键入PIN码来解除该PIN码输入设定状态。
第八,参照图11,对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的UIM15的第二动作进行说明。
如图11所示,在步骤S901中,UIM15从UIM控制部16接收控制信号。在步骤S902中,当所述控制信号的内容为使UIM15为锁定状态时,本动作进入步骤S903,当所述控制信号的内容为使UIM15为锁定解除状态时,本动作进入步骤S905。
在步骤S903中,UIM15存储插入了该UIM的移动终端10A的识别信息。
在步骤S904中,UIM15自动输入PIN码,成为只要不输入PIN码就不进行锁定解除的PIN码输入设定状态(锁定状态)。
在步骤S905中,UIM15向插入了该UIM的移动终端10A询问该移动终端10A的识别信息。
在步骤S906中,UIM15判断所存储的移动终端10B的识别信息、与步骤S905中询问的移动终端10A的识别信息是否一致。
当判断出二者一致时,本动作进入步骤S907,否则结束本动作。
在步骤S907中,UIM15自动输入PIN码,解除PIN码输入设定状态(锁定状态)。
(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的作用/效果)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在从移动终端10拔出处于锁定状态的模块(UIM15等)后插入其他移动终端的情况下,可以防止使用所述模块中记录的电话号码来进行通信或通话。另外,也可以防止阅览所述模块中记录的电话簿等个人信息。
另外,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不知道正规用户的移动终端10的识别信息的第三者,无法使用所述模块中记录的电话号码进行通信或通话,另外,无法阅览所述模块中记录的电话簿等个人信息,因此可以进一步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力。
另外,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当持有标签20的用户不在模块附近时,可以保护所述模块中保存的个人信息。
另外,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以及移动终端,通过使阈值、规定数和规定时间具有滞后特性,可以避免在阈值、规定数或规定时间附近频繁地交替发生锁定以及锁定解除的不当。
(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参照图12说明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在本实施方式中说明通过用户的操作对移动终端10进行锁定,并且对插入该移动终端10的可插拔模块进行锁定的例子。在本实施方式中,对作为移动终端10而使用包含袖珍闪存卡(Compact Flash)(注册商标)等卡型终端的移动电话、作为可插拔模块而使用UIM15的例子进行说明。
具体而言,用户通过外部输入部17对移动终端10的各功能进行锁定时,用于移动终端控制部18对UIM15也进行锁定的信号被输入到UIM控制部16,对UIM15进行锁定。
关于是否使针对UIM15的锁定与针对移动终端10的各功能的锁定联动,用户预先设定在UIM控制部16中。
与上述第一实施方式相同,即使将锁定状态的UIM15从锁定状态的移动终端10上拔下后插入其他移动终端,所述UIM15也保持锁定。
即,在所述情况下,在其他移动终端上显示请求输入PIN码的画面,若在规定次数内不能输入正确的PIN码,则不能对该UIM15进行锁定解除。
此外,为了进行锁定解除,在PIN码以外也可以使用生物测量学(biometrics)等其他认证方法。
以上,使用上述实施方式详细地说明了本发明,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显然不限定于本说明书中所说明的实施方式。在不超出由权利要求所确定的本发明主旨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修改形态和变更形态来实施本发明。因此,本说明书的记载是以举例说明为目的,没有任何对本发明进行限制的意思。
权利要求
1.一种对在移动终端中安装的软件内、或在该移动终端上可插拔的模块内保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状态,对该移动终端中安装的软件或在该移动终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对所述移动终端内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所述锁定或所述锁定解除后,即使从该移动终端拔下该模块,仍继续保持该模块的锁定状态以及锁定解除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对所述移动终端内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了所述锁定的情况下,存储插入了该模块的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在将所述模块插入了移动终端时,若在该模块中存储的所述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与插入了该模块的该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一致,则对该模块进行所述锁定解除。
4.一种安装有软件、可以插拔模块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具备控制部,该控制部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状态,对在该移动终端内安装的软件或在该移动终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具备对标签通信部,在与标签之间进行通信,所述控制部,使用与所述标签之间的通信状态作为所述移动终端的状态,对在该移动终端内安装的软件或在该移动终端上插入的所述模块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当从所述标签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达到锁定用阈值以下的现象发生时、从该标签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用规定数以下的现象发生时、或该现象发生后经过了锁定用规定时间时,所述控制部对该移动终端内安装的软件或被插入该移动终端的所述模块进行锁定。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当从所述标签发送的信号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该接收功率的指标达到锁定解除用阈值以上的现象发生时、从该标签发送的信号的接收数达到锁定解除用规定数以上的现象发生时、或该现象发生后经过了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时,所述控制部对该移动终端内安装的软件或被插入该移动终端的所述模块进行锁定解除。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用阈值以及所述锁定解除用阈值有不同值,所述锁定用规定数以及所述锁定解除用规定数有不同值,所述锁定用规定时间以及所述锁定解除用规定时间有不同值。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个人信息保护方法及移动终端,通过在用户离开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10)时自动锁定对所述移动终端内保存的个人信息、以及包含UIM等可插拔模块内记录的电话号码在内的电话簿等个人信息的访问或阅览,还通过当从所述终端中拔出模块时仍继续保持锁定状态以及锁定解除状态,来防止所述个人信息的泄露以及不正当使用。对可在移动终端(10)上插拔的模块(12)、(15)内保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中,根据移动终端(10)的状态,对被插入移动终端(10)的模块(12)、(15)进行锁定或锁定解除。
文档编号H04L9/00GK101047925SQ200710091589
公开日2007年10月3日 申请日期2007年3月28日 优先权日2006年3月28日
发明者大久保信三, 中山博文 申请人:株式会社Ntt都科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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