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网络的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基于网络的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施工方形成表征路灯基础类型的基础信息数据,并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发送至路灯更换方案形成方;(b)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形成方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并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形成路灯更换方案;(c)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进行确认;及(d)所述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将其确认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施工方。所述施工方与所述确认方之间及/或所述确认方之间通过网络进行通信,从而完成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的确认。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通过网络进行确认,不要求确认各方到达路灯现场,并且无须纸质流程审批,从而提高了确认的效率。
【专利说明】基于网络的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市政建设领域,尤其涉及基于网络的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法。
【背景技术】
[0002]无论是地面道路或是高架道路上都安装着非常多的路灯。在过了路灯的使用寿命之后,往往需要整体地更换路灯。在路灯更换过程中,最复杂和耗费人力的是确认路灯下的基础。
[0003]路灯下的基础存在多种形式,现无法确认,须等现场施工确认后,监理确认后确认其方案后经业主确认后最终由监理确认路灯的基础。
[0004]由于各方通常都无法同时到达现场进行确认,并且用纸质的确认表格相当麻烦且不宜保存,因此,业界需要一种更高效方便的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法。
【发明内容】
[0005]因此,本发明旨在提供高效方便的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法。
[0006]本发明的一个方面为一种基于网络的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法,包括如下步骤:Ca)施工方形成表征路灯基础类型的基础信息数据,并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发送至路灯更换方案形成方;(b)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形成方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并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形成路灯更换方案;(c)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进行确认;及((1)所述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将其确认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施工方。所述施工方与所述确认方之间及/或所述确认方之间通过网络进行通信,从而完成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的确认。
[0007]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步骤(b)包括:(bl)总承包方从所述施工方接收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在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之后发送给设计方;(b2)所述设计方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形成路灯更换的设计方案,并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发送至造价方;及(b3)所述造价方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形成路灯更换的造价方案,从而形成包括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所述设计方案、及造价方案发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
[0008]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步骤(c)包括:(Cl)所述监理方从所述造价方接收所述路灯更换方案,若所述监理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进行步骤(c2),若所述监理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bl) '及U2)所述监理方将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总承包方供其确认,若所述总承包方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进行步骤(d),若所述总承包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bl)。
[0009]一些实施例中,步骤(c I)中,所述监理方可要求业主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
[0010]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步骤(Cl)包括:(cll)若所述监理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将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业主,并且若所述监理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bl);及((:12)当所述业主确认发送自所述监理方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时,则进行步骤(c2),并且若所述业主不确认所述监理方确认的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时,则返回步骤(cl)。
[0011]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步骤(d)中,由所述总承包方返回至所述施工方。
[0012]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步骤(a)中,所述施工方从预定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中选择与所述基础相对应的基础信息数据,从而形成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其中所述预定基础信息数据库由所述施工方及/或所述确认方事先形成;所述设计方可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从预定的设计方案库中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案;及所述造价方可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从预定的造价方案库中选择合适的造价方案。
[0013]一些实施例中,为所述施工方和所述各确认方设置不同的权限。
[0014]一些实施例中,记录所述各确认方的动作。
[0015]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网络为局域网、城域网、广域网、及万维网,并且所述施工方与各所述确认方通过有线通信及/或无线通信协议连接至所述网络。
[0016]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通过网络进行确认,不要求确认各方到达路灯现场,并且无须纸质流程审批,从而提高了确认的效率。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事先现场预定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保证了确认的高效率。
[0017]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可保存确认记录,采用电子签名等手段确认,保证流程审批资料的可追溯性。
[0018]以下结合附图,通过示例说明本发明主旨的描述,以清楚本发明的其他方面和优点。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9]结合附图,通过下文的详细说明,可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上述及其他特征和优点,其中:
[0020]图1为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的流程图;
[0021]图2为图1所示方法中步骤S102的流程图
[0022]图3为图2所示方法中步骤S103的流程图;及
[0023]图4为图3所示方法中步骤S1031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4]参见本发明具体实施例的附图,下文将更详细地描述本发明。然而,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形式实现,并且不应解释为受在此提出之实施例的限制。相反,提出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达成充分及完整公开,并且使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完全了解本发明的范围。
[0025]应理解,本发明的描述/图示为单个单元的部分可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理上独立但合作实现所描述/图示之功能的实体。此外,描述/图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物理上独立的部分可集成入一个单独的物理上实体以进行所描述/图示的功能
[0026]现参考图1详细说明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基础确认方法。
[0027]如图1所示,根据本发明的基于网络的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法中,在步骤SlOl中,施工方形成表征路灯基础类型的基础信息数据,并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发送至确认方。
[0028]在更换路灯的工程中,一般首先由施工方到达需要更换的路灯所在的现场,人工观察路灯更换方案,并根据路灯更换方案的实际情况形成表征路灯更换方案类型的基础信息数据。
[0029]本实施例中,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包括路灯基础名称,路灯基础的尺寸,及路灯基础的照片。应理解,本发明不限于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可包括任何和表征路灯更换方案的信
肩、O
[0030]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施工方从预定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中选择与所述基础相对应的基础信息数据,从而形成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一般而言,市政建设所采用的路灯更换方案大都有一定的标准,因此,可根据经验事先现场预定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所述数据库中存储有路灯更换方案的类型名称,材质等信息。例如,所述施工方到达施工现场,根据实际的路灯更换方案从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库选出所述基础信息数据,然后再在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中加入所述基础的照片。本实施例中,所述预定基础信息数据库由所述确认方事先形成。应理解,本发明不限于此,所述预定基础信息数据库可由所述施工方形成,或者由所述施工方与所述确认方共同形成。
[0031]由此,本实施例中,所述施工方在形成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后,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发送至所述总承包方。
[0032]步骤S102中,所述确认方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并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形成路灯更换方案。
[0033]所述施工方在形成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之后,必须经过所述确认方的确认,才能形成路灯更换方案。因此,所述施工方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发送至确认方,以供所述确认方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从而形成路灯更换方案。
[0034]路灯更换方案一般包括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以及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作出的路灯更换设计方案和路灯更换造价方案。本实施例中,由总承包方先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再由设计方和造价方分别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形成所述设计方案和造价方案。由此,本发明所称的路灯更换方案形成方包括总承包方,设计方,及/或造价方。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还可包括其他与路灯更换方案的形成有关的各方,或者仅包括上述各方中的若干方。
[0035]现参考图2详细描述步骤S102。
[0036]如图2所示,步骤S1021中,总承包方从所述施工方接收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在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之后发送给设计方。首先,由所述总承包方从所述施工方接收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本实施例中,所述总承包方需对所述基础信息数据进行确认,以保证识别了正确的路灯基础。本实施例中,所述对基础信息数据进行确认符合业界的一般确认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路灯基础名称与路灯基础的尺寸与路灯基础的照片是否相匹配。
[0037]由此,若所述施工方发送的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正确,则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若所述施工方发送的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不正确,则所述总承包方可自行修改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并且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或者所述总承包方可要求所述施工方重新形成并发送所述基础信息数据。
[0038]最后,所述总承包方将确认的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发送至设计方。
[0039]步骤S1022中,所述设计方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形成路灯更换的设计方案,并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发送至造价方。
[0040]首先,所述设计方从所述总承包方接收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并对所述基础信息数据进行确认。如前所述,所述对基础信息数据进行确认符合业界的一般确认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路灯基础名称与路灯基础的尺寸与路灯基础的照片是否相匹配。由此,若所述总承包方发送的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正确,则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若所述总承包方发送的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不正确,则所述设计方可自行修改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并且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或者所述设计方可要求所述总承包方重新形成并发送所述基础信息数据。
[0041]此后,所述设计方根据其确认的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形成路灯更换的设计方案,并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发送至造价方。
[0042]步骤S1023中,所述造价方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形成路灯更换的造价方案,从而形成包括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所述设计方案、及造价方案发的所述路灯更
换方案。
[0043]首先,所述造价方从所述设计方接收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并根据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涉及方案形成造价方案。本发明中,造价方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形成造价方案的流程也为本领域常见,在此不赘述。
[0044]此后,所述造价方根据所述经其确认的基础信息数据和设计方案,形成造价方案。由此,形成了包括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所述设计方案、及造价方案发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
[0045]步骤S103中,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进行确认。
[0046]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所述设计方案、及所述造价方案的路灯更换方案须经总承包方,监理方,甚至是业主的确认。由此,本发明所称的确认方包括总承包方,监理方,及/或业主。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还可包括其他与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有关的各方,或者仅包括上述各方中的若干方。
[0047]现参考图3详细描述步骤S103。
[0048]如图3所示,步骤S1031中,所述监理方从所述造价方接收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并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进行确认。如前所述,监理方对更换方案的具体确认流程系为本领域常见,在此不赘述。
[0049]具体地,若所述监理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进行步骤S1032。换言之,若所述监理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将所述路灯更换方案所述总承包方供其确认。若所述监理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S1021。换言之,若所述监理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要求所述总承包方重新确认来自施工方的所述基础详细数据是否正确,并要求所述设计方和造价方分别重新作出设计方案和造价方案,即,形成新的路灯更换方案。
[0050]步骤S1032中,所述监理方将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总承包方供其确认,若所述总承包方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进行步骤S104,若所述监理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S1021。
[0051]在所述监理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之后,其将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总承包方供其确认。如前所述,监理方对更换方案的具体确认流程系为本领域常见,在此不赘述。
[0052]若所述总承包方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进行步骤S014。若所述总承包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S1021。换言之,若所述总承包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要求所述施工方的重新形成并发送所述基础详细数据,并要求所述设计方和造价方分别重新作出设计方案和造价方案,即,形成新的路灯更换方案。
[0053]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监理方可要求业主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这一情况下,步骤S1031有所变换,即,步骤S1031可包括步骤S10311和步骤S10312。现参考图4详细描述步骤S1031。
[0054]如图4所示,步骤S10311中,若所述监理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将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业主。若所述监理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S1021。换言之,若所述监理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要求所述总承包方重新确认来自施工方的所述基础详细数据是否正确,并要求所述设计方和造价方分别重新作出设计方案和造价方案,即,形成新的路灯更换方案。
[0055]步骤S10312中,当所述业主确认发送自所述监理方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时,步骤S1032中,即,所述监理方将经业主确认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总承包方供其确认。若所述业主不确认所述监理方确认的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时,则返回步骤S1031中,即要求所述监理方重新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进行确认。
[0056]步骤S104中,所述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将其确认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施工方。本实施例中,由所示总承包方将经所述确认方确认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施工方。
[0057]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中所述施工方与所述确认方之间及/或所述确认方之间通过网络进行通信,从而完成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的确认。所述网络为局域网、城域网、广域网、及万维网。此外,所述施工方与各所述确认方通过有线通信及/或无线通信协议连接至所述网络。所述有线通信协议包括以太网协议。所述无线通信协议包括GSM,GPRS,WDMA,CDMA2000,TDS-CDMA,及WIFI中的一种或多种。应理解,本发明不限于此,而是可以用任何合适的通信协议连接至任何合适的网络进行确认。
[0058]本实施例中,所述施工方和所述确认方利用用户设备经由所述有线通信及/或无线通信协议连接至所述网络,从而完成所述确认。用户设备可以是任何一种可与用户通过键盘、遥控器、触摸板、或声控设备进行人机交互的电子产品,例如计算机、智能手机、PDA、游戏机、或IPTV等。
[0059]较佳实施例中,为所述施工方和所述各确认方设置不同的权限。例如,例如可要要求所述施工方和所述各确认方登录网络之后才可进行确认,为不同所述施工方和所述各确认方设定不同的权限。不同的登录的方式可以有多种,例如利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利用用户设备的MAC地址自动登录、利用用户设备的固定IP地址自动登录等等。
[0060]较佳实施例中,可形成数据库,以记录所述各方案形成方和确认方的动作。例如,记录所述各确认方的确认结果及各形成方所形成的方案。为了保证记录的有效性,可要求各所述施工方和所述各确认方在确认时米用电子签名。
[0061]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0062](I)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通过网络进行确认,不要求确认各方到达路灯现场,从而提闻了确认的效率;
[0063](2)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通过网络进行确认,无须纸质流程审批,从而提高了确认的效率;
[0064](3)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事先现场预定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保证了确认的高效率;
[0065](4)根据本发明的确认方法可保存确认记录,采用电子签名等手段确认,保证流程审批资料的可追溯性。
[0066]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发明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发明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网络的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Ca)施工方形成表征路灯基础类型的基础信息数据,并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发送至路灯更换方案形成方; (b)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形成方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并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形成路灯更换方案; (c)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进行确认'及 (d)所述路灯更换方案确认方将其确认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施工方, 其中,所述施工方与所述确认方之间及/或所述确认方之间通过网络进行通信,从而完成对所述路灯更换方案的确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b)包括: (bl)总承包方从所述施工方接收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在确认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之后发送给设计方; (b2)所述设计方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形成路灯更换的设计方案,并将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发送至造价方;及 (b3)所述造价方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形成路灯更换的造价方案,从而形成包括所述基础信息 数据、所述设计方案、及造价方案发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包括: (Cl)所述监理方从所述造价方接收所述路灯更换方案,若所述监理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进行步骤(c2),若所述监理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bl);及(c2)所述监理方将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总承包方供其确认,若所述总承包方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进行步骤(d),若所述总承包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bl)。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Cl)中,所述监理方可要求业主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l)包括: (cll)若所述监理方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将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发送至所述业主,并且若所述监理方不确认所述路灯更换方案,则返回步骤(bl);及 (cl2)当所述业主确认发送自所述监理方的所述路灯更换方案时,则进行步骤(c2),并且若所述业主不确认所述监理方确认的所述基础信息数据时,则返回步骤(Cl)。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d)中,由所述总承包方返回至所述施工方。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a)中,所述施工方从预定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中选择与所述基础相对应的基础信息数据,从而形成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其中所述预定基础信息数据库由所述施工方及/或所述确认方事先形成;所述设计方可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从预定的设计方案库中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案;及所述造价方可根据所述基础信息数据和所述设计方案从预定的造价方案库中选择合适的造价方案。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为所述施工方和所述各确认方设置不同的权限。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记录所述各确认方的动作。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为局域网、城域网、广域网、及万维网,并且所述施工方与各所 述确认方通过有线通信及/或无线通信协议连接至所述网络。
【文档编号】G06Q50/26GK103971308SQ201310042102
【公开日】2014年8月6日 申请日期:2013年2月4日 优先权日:2013年2月4日
【发明者】陈威, 顾运雄, 叶晓, 蔡伟 申请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