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实验器具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
【背景技术】
[0002]进行光合作用研宄时,有时需要控制C02、02气体浓度等,CO2浓度控制目前一般有配套的CO2小钢瓶,但是O2等其他气体却没有,如用低O2 (2% O2)法测定光呼吸速率时,往往不能很好地协调其他气体浓度、相对湿度等问题,导致测定数据误差较大,甚至是损坏光合作用仪器等设备。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包括缓冲袋体,缓冲袋体的一侧设有与缓冲袋体连成一体的且与缓冲袋体内腔相通的三通接头,位于缓冲袋体的另一侧设置有与缓冲袋体内腔连通的直通接头,在缓冲袋体顶部或底部设有进排水阀,三通接头的第一通道口通过管道与光合作用仪器相连,三通接头的第二通道口与大气连通或封闭,所述直通接头通过输出管道与气体储蓄瓶相连。
[0005]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提供的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其三通接头和直通接头均为插接式快速接头,所述排水阀为球阀。
[0006]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提供的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其缓冲袋体为LDPE材质,所述三通接头、直通接头、球阀为PVC材质。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测量特殊成分或特殊比例气体时,可较好地将所需气体稳定地进入光合作用测定仪器,且便于对气体容量及气体湿度的控制和观察,减少实验系统误差,从而提高实验数据的精确度。
[0008]所述光合作用仪器,具体型号为L1-6400。该仪器国际上用得最多,比较公认。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如图1所示的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包括缓冲袋体1,缓冲袋体I的一侧设有与缓冲袋体I连成一体的且与缓冲袋体I内腔相通的三通接头2,位于缓冲袋体I的另一侧设置有与缓冲袋体I内腔连通的直通接头3,在缓冲袋体I顶部或底部设有进排水阀4,三通接头2的第一通道口 5通过管道与光合作用仪器8相连,三通接头2的第二通道口 7与大气连通或封闭,所述直通接头3通过输出管道与气体储蓄瓶6相连。
[0011]进出水都通过底部进排水阀门4,将光合作用仪器8连接到三通管的第一通道口5,用到缓冲袋体I的气体时连接大气的第二通道口 7关闭,用到大气中气体时连接到缓冲袋体I的第二通道口开启,具体的启闭方式可以用短软管和夹子控制。
[0012]所述的三通接头2和直通接头3均为插接式快速接头,所述排水阀4为球阀。
[0013]所述的缓冲袋体I为LDPE材质,便于观察其中的气体含量,即充气袋体体积变大,气体被光合作用仪抽掉后体积变小,用硬质材料就不行,所述三通接头2、直通接头3、球阀为PVC材质。
[0014]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是测量植物光合作用时,气体中同时必须有水蒸汽,且水分不能连在出气孔一侧,因液体的水分直接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后,会烧坏光合作用仪器的主板,只能是气态的水分输入才可以。
【主权项】
1.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缓冲袋体,缓冲袋体的一侧设有与缓冲袋体连成一体的且与缓冲袋体内腔相通的三通接头,位于缓冲袋体的另一侧设置有与缓冲袋体内腔连通的直通接头,在缓冲袋体顶部或底部设有进排水阀,三通接头的第一通道口通过管道与光合作用仪器相连,三通接头的第二通道口与大气连通或封闭,所述直通接头通过输出管道与气体储蓄瓶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通接头和直通接头均为插接式快速接头,所述排水阀为球阀。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袋体为LDPE材质,所述三通接头、直通接头、球阀为PVC材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气体进入光合作用仪器前的缓冲装置,包括缓冲袋体,缓冲袋体的一侧设有与缓冲袋体连成一体的且与缓冲袋体内腔相通的三通接头,位于缓冲袋体的另一侧设置有与缓冲袋体内腔连通的直通接头,在缓冲袋体顶部或底部设有进排水阀,三通接头的第一通道口通过管道与光合作用仪器相连,三通接头的第二通道口与大气连通或封闭,所述直通接头通过输出管道与气体储蓄瓶相连。本实用新型在测量特殊成分或特殊比例气体时,可较好地将所需气体稳定地进入光合作用测定仪器,且便于对气体容量及气体湿度的控制和观察,减少实验系统误差,从而提高实验数据的精确度。
【IPC分类】G01N33-00
【公开号】CN204439616
【申请号】CN201520174847
【发明人】康华靖, 权伟, 楼珏
【申请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公开日】2015年7月1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6日